有關公司勞動合同3篇 聘請保障:公司勞動合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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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雙方約定,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的簽訂對於企業和員工都非常重要,保障了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了企業和員工之間更加平等、公正的勞動關係。本文將圍繞公司勞動合同展開探討。

有關公司勞動合同3篇 聘請保障:公司勞動合同解讀

第1篇

某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遇到一個棘手問題,員工甲20xx年1月1日進廠,但公司一直遺忘與員工甲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的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了一次普查,才發現與員工甲漏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表示要與員工甲補籤勞動合同,員工甲同意補籤,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資,否則員工甲只願意將補籤勞動合同日期訂在 20xx年5月1日。

針對員工甲的問題,介於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在於用人單位,且是因為用人單位的疏忽導致一直未能與甲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是合法的,但是從本案實務操作角度考慮,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該員雙倍工資,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因為從員工的心理上並不願意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以後如果僅為3個月的工資去起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員工離職後去起訴,公司最終也僅是支付其3個月的另一倍工資,並沒有其他的額外處罰。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後,單位仍應向該員工發出《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讓員工簽收。如果發現其再次拒籤勞動合同,應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建議公司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簽訂、保管、存檔等規範體系;

a、時間上把握: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或合同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

b、形式上把握: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籤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c、證據上把握:注意保留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意向書中設定拒籤合同的原因,訪談筆錄、證人證言等)

有關公司勞動合同3篇 聘請保障:公司勞動合同解讀 第2張

第2篇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建築公司從事勞務工作,本公司現招聘建築工人(鋼筋工、木工、瓦工),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在甲乙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以下合同。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此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為____________工種或其它,乙方能夠勝任的工作聘用期為2到5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至合同結束,具體工作期限應依照工程項目的進展而定,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不能私自延長及停留,如有發生,甲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按乙方的實際出勤結算工資,每月月初結算一次工人工資,如果因甲方原因停工工資正常發放,每月休息4天發放全部工資,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如有技術的工人或手藝好者可加薪水(________元到________元人民幣),可甲方負責乙方的吃住。

2、每月1~5日結算,甲方必須按月發放工資,如果甲方資金不到位,甲方加付工資30%的違約金。

3,甲方冬季時安排工人室內修建工作,如乙方冬季想回國由甲方提供回國費用以及來年時的往返費用。

甲方負擔乙方從________到________國的一切費用,國內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甲方安全勞動保護措施必須到位,如不到位一切後果甲方承擔,甲方負責乙方人身保險。由於自然因素或不可抗拒造成原因,甲方負責乙方基本保底工資。

乙方到________國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打架、鬥毆、曠工、喝酒、偷盜財物等一切後果自負。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如木工方面跑模脹肚影響工程進度,損失工期及材料根據情況而定,責任由乙方負責)。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進度,按時交工,如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根據情況而定。

第七條: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時,另一方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責任,索賠因對方違約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在工作當中有其它更改或增加的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3篇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製造違約條件,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裏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説,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繫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繫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並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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