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學習心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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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要轉變,依法治國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從而進一步推動法律地位。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學習心得通用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學習心得通用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1

近期我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該書是對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報告、指示的彙編,從“四個全面”、黨的領導、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法治隊伍建設、從嚴治黨等八個方面深刻闡述了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等問題,對我們準確把握黨依法治國的理論政策、指導實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讀該書,我對全面依法治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應躬身踐行、率先垂範,爭做遵法守法的引領者、依法行政的帶頭人、依法治國的守護者。

一、提高認識,做學法、守法、用法的引領者

習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法制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首先,要提高思想認識,自覺學法懂法。法律作為一種特別的社會行為規範,對全社會每一個個體或者機構都具有約束作用。依法治國就是無論是機構還是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運行,確保社會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諧和文明。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每一個機構或者個人都必須熟悉法律規則。我們經常説的一句老話叫做“不知者無罪”,這句話在日常生活當中或許適用,但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卻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免責,事實上有很多人是不知法而犯法。因此,作為紀檢監察人員首先要學法、懂法,熟悉各項法律法規。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守法用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培養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信念,自覺守法、按法律規定、法定程序辦事。

隨着《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的出台,訴訟與信訪徹底分離。2014年9月12日,寧夏中衞的農民王金富決定結束長達3年的上訪奔波,改為向法院提起申訴,“現在走到哪裏,都説要走法律程序,找領導也沒用了。”作為社會公民,我們要樹立法律素養,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養成用法習慣,做到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善於依靠法律來解決問題。

第三,要提高法律信仰,自覺尊法護法。“讓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談到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時,非常鮮明地提出了這一目標。“尊法”不同於“他律”的“遵法”,是源於尊重法律的基本價值觀和一種內心的崇尚堅守產生的“自律”行為,進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並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神聖不可侵犯,勇於同社會上的不良行為作鬥爭。

二、依法辦事,做依法行政、為民謀利的帶頭人

各級黨員領導幹部作為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領導幹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進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因此,習總書記在講話中着重指出“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着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陽江市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中堅持羣眾利益無小事,認真做好羣眾的信訪工作,有求必應、有訴必查,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結果,充分結合實際,積極拓寬羣眾反映渠道,主動公開公佈羣眾舉報方式,兩年來,共接受羣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2532件(次),立案857件,有效地維護了羣眾的合法權益。

要強化業務學習,打牢依法辦事基礎。紀檢監察人員要認真領會習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論述的精神要求,堅持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正確處理政策與法律的關係,加強依法治國理論與法律法規的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市紀委監察局在幹部培訓中,注重充分挖掘發揮系統內部先進經驗及辦案技巧,除組織委局幹部參加省級各類培訓、邀請外部人員講課外,堅持舉辦靈活簡便的“週五講堂”,定期於週五下午,組織委局領導幹部輪流講課,互相交流業務知識與辦案技巧,推廣先進經驗,取得很好的效果。

要強化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認真履職、依法行政、為民謀利。各級領導幹部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要以法治思維解決羣眾合理訴求,在執法、司法活動中確保公平公正,以實際行動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引導羣眾依靠法律解決問題。

要強化權責意識,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要明確職權法定,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十八大以來,隨着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各類貪污腐敗的程度不斷刷新紀錄,同時一批小官鉅貪逐漸進入公眾視野,如河北秦皇島的馬超羣,雖身為一供水公司總經理,本應為市民和單位提供基礎公共服務,卻以此為“搖錢樹”,大肆受賄索賄,貪污挪用公款,案發後其家中被搜出億元現金、數十公斤黃金及68套房產手續。馬超羣之所以墮落成為“小官巨腐”的代表,大肆侵吞國家資產,魚肉相親百姓,一方面是其在權力中迷失了方向,將手中的一點權力作為發家致富的途徑,另一方面是缺乏各方面的有效監督。作為公職人員,應時刻牢記手中權力取之於民,要用之於民,並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三、嚴格執紀,做依法治國的堅定守護者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的歷史時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肩負着嚴明黨的紀律、保證黨的決策執行和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等重要職責。紀檢監察幹部就是執行黨紀國法、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定守護者。兩年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既嚴打“老虎”,又快拍“蒼蠅”,既嚴肅查處貪污腐敗等嚴重違法行為,又嚴厲問責“四風”等違紀問題,共處分855人,其中縣處級幹部23人,鄉科級幹部93人,移送司法機關50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56億元。

紀檢監察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中紀委全會精神,迅速把思想統一到中央、中紀委要求上來,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不斷提高工作能力,為履行好肩負的職責打下堅實基礎。要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幹部要緊密結合“三嚴三實”學習實踐活動,大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強化“忠誠”“專業”“自律”的精神品質,深化落實“三轉”要求,增強紀律意識,加強紀律建設;加強業務學習,刻苦鑽研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提高監督、執紀、問責能力和水平;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事業觀,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杜絕“燈下黑”現象。

要落實監督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加強對黨員、公職人員的監督力度,促進各級行政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服務效率,確保各項權力的規範運行;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加大對貪贓枉法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時刻保持高壓態勢,以案倒逼,促進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提升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促進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

要推進法治反腐。習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對反腐作出進一步部署,“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紀檢監察機關要將依法治國的精神內涵運用到反腐鬥爭中去,以法治化開創反腐倡廉新局面,大力培育反腐敗文化,營造不敢腐、不能腐的環境,充分發揮司法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不斷完善反腐制度建設,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態化,以達到治本效果。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2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核心價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科學立法是引領。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才能築牢人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堅實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嚴格執法是關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決好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等問題,懲治執法腐敗現象,才能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牢牢樹立起法治權威。

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無論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還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更好服務於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羣眾參與司法,都是為了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各級領導幹部首先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而應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擔當起法治建設的責任。同時,也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全民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證。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3

20xx年7月25日上午,根據萬源法院院長何成軍的指示安排,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苟鐘聲主持召開了20xx年第14次黨組中心組“兩學一做”專題學習會議,黨組成員陳玉林、楊斌遠、熊劍輝、苟鐘聲、康明濟、鄧建忠、蘇羣、副院長吉方林及18個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八樓黨組會議室參加了本次中心組學習會議。

會上,由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苟鐘聲領學了習系列重要講話《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關於全面依法治國》。在學習研討中,與會同志一致認為,黨的以來,提出了一系列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xx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作為全會的主題,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是第一次,是我們黨着眼中華民族長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對治國理政方式認識上的一次重大飛躍,也是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動員和總部署。人民法院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為基層法院法官,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重,以最廣大人民利益為念,切實肩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衞者的職責使命。

學習依法治國心得體會4

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談到了依法治國,談了四個概念,依法治國、以法治國他説這四個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觀點,不過我沒有仔細看他是如何分析的,因為易中天説過:看書的正確方法是觀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觀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寫出來與各位朋友交流。

這四個詞所不同之處在於,治與制,依與以。

我認為:治,治療,醫治,整治;“制”乃是控制,限制,強制之意;

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以”的含義是運用,使用,利用等含義;

因此,將此四個詞不同的含義參插在詞語之中就會有不同的含義產生,而且區別很大,在此想做簡單的分析:

依法治國——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運用法律來治理國家;

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區別?談到這裏,就涉及到一個法律來源的問題,就是法律是誰來制定的問題,法律是統治者制定的還是人民制定的,這又有區別,若是人民制定的,管理國家的工作人員只能依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了,因為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是人民授權他進行管理,治理國家的;若是統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法律成為統治者控制國家的工具,就談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

我國的法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通過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為國家的工作人員,是人民授權或者委託他們對國家和社會進行管理的,所以,國家的工作人員就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依法治國。

任何駕臨於法律之上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如進京抓記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個領導制定的,他説抓就抓,這種駕臨於法律之上的行為,人民可以解除對他的授權和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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