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藥讀後感3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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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藥讀後感300字7篇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1

這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後一天,中午,頂着炎炎烈日,我從書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後,翻開幾頁,雖説是小説,可我基本一點都讀不懂。偶然翻到《瑣記》這篇文章,感覺不那麼深奧,便讀了起來。

一開頭,是講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對自己的兒子雖然狠,對別家的孩子卻好的,無論鬧出什麼亂子來,也決不去告訴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們都喜歡去她家,剛開始我還覺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覺得有問題了,她總是慫恿孩子們幹壞事,事後又充當老好人的一個主角,簡單的説就是虛偽。譬如,她慫恿孩子們冬天裏去吃水缸裏結的冰,那但是在農村,一個水缸常年不打掃該有多髒啊!她還笑着説,好,再吃一塊。我記着,看誰吃得多。;她還鼓勵孩子們比賽打旋子,還從旁計着數,但當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來時,立刻就會變換口吻説道,你看,不是跌倒了麼?不聽我的話。我叫你們不要旋,不要旋看到那裏,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經大打折扣。

之後,魯迅的父親過失了,她竟然慫恿魯迅去偷錢,魯迅説自己家沒有錢,她又讓魯迅去偷家裏的首飾變賣。魯迅最終還是沒有去偷,但是不到一個月,就聽到一種流言,説魯迅已經偷了家裏的東西去變賣了,事情很明顯就是那個衍太太跑出去亂説的。

這種表面上對你很好,背後卻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視的,小時候,我總覺得別的同學的家長個性好,總是和顏悦色,而我媽媽卻很兇,總是管我。看了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學的家長,其實表面上對我好的,總是和顏悦色的,卻很少有內心真正對我好,只是覺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時對我總是很兇,總是管我,這也不讓那也不讓,其實才是真正對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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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貓·鼠》作為本書的第一篇散文,並不是單純地描繪動物——它的開篇是寫人,揭露了當時社會中所謂“不好惹”的“大腳色”污衊作者向對立面屈服手段的卑劣。面對這種情況,作者則藉助童話故事,大膽嘲諷了他們的“流言”,顯示出了他們如狗般險惡的用心。

“現在説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作者接着用這句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自己仇貓的理由,比如貓們捕食到動物喜歡盡情玩弄後才吃掉,脾氣壞透。仔細想想,不是像極了具有與貓類似習性的一些人嗎?沒錯,作者表面寫自己討厭貓,實質上是在鞭撻“正人君子”等的幫兇。然而這都是當下,再往前,作者在童年時就已對它毫無好感,引出了“隱鼠”的故事。

作者的童年曾救助過一隻小隱鼠,比較終得知被貓殺害,仇貓正是從此開始的。乍一讀是表達自己想報仇的“惡念”,可其實是藉此表達了對施暴者的憎恨。雖然後來證實了不為貓所害,可作者就是無法對其有任何好感,反而襯托了當時像鼠一般弱小者的可憐及對其的同情。

現在可以明白,作者的寫作意圖就是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結尾更是緊扣主旨。在比較後文章敍及了社會“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縱容邪惡,不能除惡務盡的現象,也是表達了作者不忿之心和想要改變現狀的迫切心情。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3

首次捧起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從目錄開始細細品讀……這本書真實地記錄了魯迅從幼年到青年時期的生活道路和經歷,其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藤野先生》這篇文章。

藤野先生是魯迅在日本的醫學導師,他是一位穿着不拘小節的人,但是對工作十分認真,他會用紅筆將該改正的地方一一批註。

書中有一句話是這麼説的——中國是弱國,所以中國人自然是低能兒……真是屈辱的一句話,讓人看後氣憤不已。在日本人的眼裏,中國是一個弱國。但是藤野先生卻從不岐視來自中國的學生。藤野先生與一般的日本人不同,他在教導學生方面都一視同仁。他希望將醫術教給魯迅先生,然後將醫術傳到中國,為中國的人們治好病。

在文章的最後,作者寫他至今都受到藤野先生的影子的鞭策,不斷地寫“為‘正人君子’所厭惡的文字”,從中我們可以見到作者對藤野先生深深的懷念之情。

這本書中,我不僅看到了魯迅童年的生活與當時的社會情景,也看到了舊中國的一些弊端。我很慶幸自己生活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能夠享受這來之不易的美好生活。當然,我不能只顧享受,而忘了當年那些為我們的美好生活而奮鬥的人們,也不能只貪圖安逸。從現在起,我要為中國的明天而努力。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4

?吶喊》是魯迅先生的一部小説,也可以説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因為裏面描寫的人物形象都是那麼的生動,用的語音,詞彙都很形象。同時,我也很敬佩魯迅先生那為國為民的做法,放棄去日本留學的機會,決定回到祖國喚醒中國人那頹廢的靈魂!

?吶喊》裏的許多篇文章都很獨特,也很有代表性。裏面的“藥”,寫的是一個老翁為了救兒子的命用錢來交換血肉饅頭這份“良藥”。裏面的人,個個都是愚昧無知,一心只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饅頭可以治病,這簡直就是胡扯!

還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無奈。阿q這個人是個樸實但也是個愚蠢的人。魯迅先生用他當做當時社會底層勞動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專做短工,窮的只有一條萬不可脱的褲子。他屬於弱者,經常被別人欺負,但是他並沒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兒子打老子”的話來安慰自己,來獲得精神上的滿足。他也很欺軟怕硬,被打之後還去欺負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參加過革命。總之,他的一生很悲慘!

那令人不能忘懷孔乙己。他滿口的知乎者也,沒錢卻穿着那破舊的長棉衫站在人羣裏,向別人展示自己文化。還經常賒賬,最後,還是死於他那虛偽的內心下。

魯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這八個字概括了當時的中國人民。《吶喊》不僅是在批判和反應當時舊社會的黑暗和腐朽!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5

?瑣憶》裏反覆強調魯迅先生幽默與諷刺的特點。而對魯迅先生的這種幽默確實值得我們探討一番的。幽默,是個外來語,即humour。而尋找中國有關詞彙,古時只有“徘伏”、“詼諧”、“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詩人姓石,一次外出騎馬不留意掉了下來。人們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卻拾起帽子,彈彈灰塵説:“多虧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國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樂家教國王拉小提琴。國王當然拉得很整腳了。音樂家便對國王説:“音樂家分為三等:第一等是一竅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這樣技藝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經躍入第二等了。”

這種幽默既巧妙地説了真話,當然也不會惹得龍顏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為風一樣輕盈無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藉助幽默這面鏡子的幫忙,才能避免因直視女妖的臉而使自己化為石頭,又能砍下女妖的頭顱,而從中飛出雙逸輕靈的飛馬。正是在這種慧義上,我們才珍視魯迅先生文章中那種幽默語言的力量,每次讀他的雜文,總為其中瀰漫的幽歇風趣、力透紙背的風格而感染。心想:人説他“嘻笑怒罵皆成文章”,可若少了這幽歌,也會是言之無趣,行而不遠了。

看一出意大利戲劇,客人向主人自謙説:“我是您最末僕人衣服上的最後一粒鈕釦。”而主人含笑回答説:“這粒鈕釦但是寶石做的。”這樣機智的對話,説明雙方都富於幽默感,因而自然會成為交際場上的佼佼者。那位聞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爾夫人,據説其談吐的幽默與詼諧會令反對她的人都心悦誠服,以致拿破崙皇帝命令她不許進人巴黎方圓50裏之內,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場。

幽默竟有這麼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魯迅文章那千鈞的力量!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6

合上泛黃的書頁,指尖彷彿還有一絲書墨氣息。我凝望着那薄如竹片卻又厚重無比的書脊,閉了眼,陷入無盡的沉思中……

“朝花夕拾”,多麼動聽的名字,十篇帶着流水般純樸氣息的散文,裏面又包含了多少複雜的情感!對故鄉的懷念,對親人的思念,對師長的敬重,對童年的嚮往……少了些批判,多了些追憶,少了些凌厲,多了份真情。是的,恐怕這是魯迅的一個夢吧。遠離塵世的紛爭,人們的排斥,回到自己的青少年時代,以一個孩子、一個青年的純樸而年輕的心去看待這個世界,看待身邊的人。有一個古老的紹興城,承載着如煙的往事,悄然入夢……我看見了這個夢,也寧願相信這是個夢。

這個夢的童年部分,是我最喜歡的,也是最質樸、最純真的。這個夢裏少有批判,少有仇恨,少有那個憤世嫉俗的中年男子。有的只是一個天真聰慧的小童,在百草園中拔何首烏,在燈光下聽長媽媽講故事,或者趁先生不注意,偷偷在紙上描繡像。他是純真的,更是有思想的,他反對封建教育對兒童思想的束縛,他反對迷信和怪力亂神的説法……正是他先進的思想,讓他具備了成為一個大文豪,一個批判家的條件,不是嗎?

慢慢地,慢慢地,魯迅的童年隨風而逝,漸行漸遠。他的求學之路逐步展現在我們的眼前。有幸的是,在這條路上,我看到了《瑣記》這篇精彩而深刻的文章。它講述了魯迅長大後,由於家道中落,不得不外出求學,繼而出國留學的故事。在這裏,我認識了一個血氣方剛的青年魯迅,也看到了辛亥革命後社會的種種弊端。衍太太虛假的善心和醜惡的嘴臉使我憎惡,“維新派”腐敗的作風令我氣憤。我知道了魯迅為何要出國留學,直至棄醫從文。我看見了一個蜕變的魯迅,更看見了一個即將被喚醒的中華!

我們不是書中的魯迅,卻在感悟着書中的魯迅。往事如煙入夢來,三味書屋和百草園相映成婆娑倩影,迎賽神會也隨魯迅的成長漸漸遠去。我們在讀《朝花夕拾》中成長,在讀《朝花夕拾》中感懷。我們只有感悟着,併成長着,將它化作一紙清夢,永遠珍藏……

魯迅藥讀後感300字篇7

?朝花夕拾》,正同於它另類的名字一樣,這本膾炙人口的鉅作,是魯迅先生在風燭殘年的歲月裏寫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時的點點滴滴,心中還是會有當初的味道,想必還別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綻放的鮮花有了晨曦會顯得更加嬌嫩,到了夕陽西下時分去摘取,失去了剛剛盛開時的嬌豔與芳菲,晚霞的照射卻使它平添了一中風韻,那若有若無的清香在風的導送下,讓人浮想聯翩。像是在嘗一道佳餚,細細咀嚼,幼年時童真的味道留在心頭,慢慢漾開。魯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並不乏味。他是鄉下人,卻能和城裏人一樣去讀書。少了鄉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書達理。少了城裏孩子的嬌氣,多了一種大度氣派。他懷念在百草園無憂無慮的日子,與小蟲子們為伍,彷彿這樣的童年才夠味兒。趁大人們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覺的神速,鑽進百草園。油蛉在這裏低唱,蟋蟀也會來伴奏,魯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圓舞曲中度過的。枯燥,乏味,是對魯迅先生在三味書齋的的詮釋。稍稍偷懶一會兒,也會被壽鏡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裏去了?”喊回來,整天除了讀書還是讀書,閒來無趣。從書卷裏散透出的天真爛漫,不經意間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許魯迅的文章真有什麼魔力吧,他用一個孩子處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鳴。有人説:要看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會寫文章,最主要還是看他的文章裏有沒有感情。老師也曾説過,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變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認魯迅確實厲害,他的一切話語雖然平淡樸實,熾熱的情感卻展露無疑。他希望與大自然真正擁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間流連,嚮往與小蟲子們打成一片的日子。

讀着讀着,仿若年邁的老人頓時變成了一個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發着陽光般的氣息。我們的童年漸行漸遠,留下的是一個美麗的回憶。《朝花夕拾》,去領略一下魯迅的童年,慢慢體會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兒吧。瑣碎的記憶在《朝花夕拾》中重現,不一樣的年代,一樣的快樂,童年,惹人懷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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