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條例心得體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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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生活有了特別的感受,就可以寫進自己的心得體會中,想要避免我們在寫心得體會的時候出現思緒不清的情況,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部條例心得體會6篇,感謝您的參閲。

部條例心得體會6篇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1

?條例》分則政治紀律部分共23條,新增5條,修改12條,新增和修改條款數在六項紀律中居於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處分規定;加對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的給予處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陽奉陰違,欺上嘴下,搞兩面派給予處分,等等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新修訂《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在黨的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發現的管黨治黨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突出出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幹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慾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倖,降低了標準,放鬆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幹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文章。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幹部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2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學前教育事關兒童的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户的切身利益,事關國家民族的未來。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的學習,我的感觸很深,以下幾點讓我印象深刻:

?條例》中第十六條提到幼兒園應當加強與家庭、社區的合作,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擴展學齡前兒童的生活和活動空間,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指導等服務。

家庭是幼兒的第一生活場所,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幼兒的第一任教師。隨着年齡的增加接受到了幼兒園的教育,但入園後的教育效果也離不開家庭的配合。因此家園結合已經成為必然。作為幼兒園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家園合作的思想,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主動參與。如定期舉辦家長會、家長開放日、成立家長委員會等。

2.幼兒園與社區的合作。幼兒園周圍的社區是幼兒十分熟悉的地方。社區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在幼兒的成長中,特別是精神的成長中有着特殊的意義。幼兒園在與社區的合作中,可直接利用社區豐富的資源,讓幼兒走進社會的大課堂,如利用社區的各種機構(社區辦事處、敬老院等)、設施(健身器材等)達到資源共享。還可邀請或參觀社區內的勞動模範,解放軍戰士、醫務人員、警察叔叔,聽聽、他的先進事蹟和各種知識、小常識。開闊幼兒的視野和知識面,可以帶領幼兒參觀敬老院幫助老人幹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從小培養敬老尊老的好風尚、好品質。

?條例》第二十七條提出園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強安全管理。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就是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是保證入園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首要任務,關係到家庭和社會的穩定。所以必須抓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首先增強教職工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議事日程,使廣大教師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教育觀念,把幼兒的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只有在保證幼兒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各方面的教育。其次全工作的正常進行,還應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如把晨檢關,午睡值班、户外活動環節檢查等;最後要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學會注意保護自己等。

作為剛入職半年的學前教育工作者,我們更應認真學習《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嚴格按照條例精神,在幼兒園教育的各項活動安排中,既要符合學前幼兒學習和發展的特點和需要,又要與家庭、社區緊密合作,讓幼兒有充足的時間、場地來開展各種活動,同時也要加強安全工作,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相信孩子們一定會在園中愉悦身心,體驗生活,積累經驗,得到真正的快樂。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3

通過這十幾天對於消防安全的學習,雖然時間較短,但是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論知識,譬如:消防工作的方針、目的和意義,燃燒與滅火的常識,常見滅火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消防安全培訓的重要性等等。對此,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消防安全管理應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消防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火災帶來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視,被麻痺,僥倖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確實發生了事故,造成了損失,才會回過頭來警醒。

這就是因為沒有把防範火災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導致的。做好預防工作的關鍵就在於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在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應該以消除火災隱患、提高防火意識為目的,不作口頭文章,以實際行動和措施來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

由於有些工作涉及到高危險物質,單位內部對火災隱患已經有了一定的防範意識,但通過這次培訓,發現現有防範意識程度還是不夠的。不論是一線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都應對崗位和部門可能涉及到的火災風險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關設施有充分的瞭解。

不論是火災高危險崗位人員還是其他人員,都應該定期接受相關專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各種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

三、消防工作要有自己的着重點,做到三個抓住。

1、抓重點消防設施

2、抓重點消防人員

3、抓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當真正火災到來時,我們一定要記住以下的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少”這是人們在同火災做鬥爭中出來的一條寶貴的經驗。

2、“邊報警,邊撲救”在報警的同時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後滅火”在撲救可燃氣體、液體火災時,應首先切斷可燃物的來源,然後爭取滅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後救物”在發生火災時,如果人員受到火災的威脅,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們應貫徹執行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先救人後疏散物資。

“聽指揮,莫驚慌”發生火災時不能隨便動用周圍的物質進行滅火,因為慌亂中可能會把可燃物質當作滅火的水來使用,反面會造成火勢迅速擴大;發生火災時一定要保持鎮靜,採取迅速正確的措施撲滅初起火。

這就要求大家平時加強防火滅火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制定周密的滅火,才能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時不會驚慌失措。

只要我們瞭解消防安全知識,在遇到火災時不慌張,我們便能在火災中安全撤離,保住生命。

以上這些就是我在這次學習中總結出的心得體會。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4

在認真參加了市局,縣委開展的“兩個條例”學教活動中,使我進一步對中央頒佈實施“兩個條例”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和了解。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製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範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身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鬆弛這些方面。這個文件的出台,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後,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着“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範化、具體化。新的條例經過實踐並修改以後,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幹部,應該知道什麼是可做的,什麼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牴觸。如涉及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並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後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實施對於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黨紀處分條例》的頒佈實施也同樣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對一嚴肅黨紀,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介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兩個條例”是中國共產黨在建黨83年,執政55年,共產主義運動100多年來所不斷探索經驗所提出來的,它對推進黨的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在以後的工作中我要嚴格依據《黨內監督條全(試行)》及貫徹《黨紀處分條例》認真開展督促檢查,及時糾正違反《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行為。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5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初級中學,學生來自四面八方,多是富裕家庭,生活較優越,到校食宿很不習慣。生活上不適應,心理感到孤獨,這就需要班主任一定要善於協調好與學生的情感溝通關係。班主任必須堅持“三要”,做到“三多”。

一、堅持“三要”

一要讓班委成員兼權兼責,班主任要做到管放結合,分工授權,管大放小,管主放次。自主教育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我們學校極力倡導的教育方式。學校制定了“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保護”教育思路,着重培養學生的自治、自理能力,因此我在班主任工作中,力求做到管大放小,管主放次。具體而言,管大就是負責指導制定本班級的長期目標,把握班級工作中的整體思路,培養一支得力的班幹部,做好個別學生的工作;放小就是班委所做的,學生能幹的讓他們去做。例如:選換班委放到班會上,讓學生自己選幹部。班上課桌椅、門窗等,責任到人,宿舍的衞生由舍長負責,由衞生委員實行周量化評價。宿舍、餐廳、校園文化由學生自創,學生由被動地接受教育,變為日常管理和教育活動的主體。真正讓學生做到了自主管理,這樣,班委成為了我的副班主任。

二要給學生真誠的幫助。學生在生活困難,學習受挫感情波動時,班主任要給予真誠的幫助,如:我班張雪梅同學,來自田橫島,遠離家庭,每天往家裏打好幾個電話,早晚都哭,父母的心都被哭碎了。我做為班主任,及時瞭解情況後,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我找到她,對她説:“經過這一段時間的觀察,你很懂事,很上進,對班級很有責任心,但有些方面我想跟你探討一下,如想家,想家好不好呢,我覺得好,好在哪裏呢?我的觀點是你們的父母在你們的身上花了這麼多的心血,父母為你們創造了最好的學習條件,你們應該珍惜、感激父母,你説,你們應該以怎樣的實際行動來回報父母呢?”她沉思了好長時間,不好意思的對我説:“欒老師,我長這麼大,這是第一次遠離父母,真的好想他們,忍不住了就想哭,聽了您的這一番話,我覺得真的對不起他們,以後還望老師及時的提醒我,我會很快的融入到我們的集體生活中。”經過幾次談話、鼓勵後,現在成了我的得力助手,班裏有什麼事情,她都及時地向我彙報,讓我對班級的工作也有了更深地瞭解,在班級管理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要與學生等距交往。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忽視後進生。只要對所有學生在學習上、生活上平等對待,在心理感情上同樣體貼,才會受到全體同學的愛戴,班上同學才會形成一個團結友愛的氛圍,良好的班風才能形成。

二、做到“三多”

一是多與學生接觸。這樣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興趣愛好,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只有對這些情況瞭如指掌,班主任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聊天是班主任與學生感情交流的最好方法。要真誠,學生遠離自己的父母,很孤獨,多鼓勵、多談話,都可能使他們信心百倍。

二是多與家長聯繫。家校聯合,及時瞭解學生在家裏生活、學習狀況,準確把握學生的思想動態,給予及時的指導、幫助。

三是多給學生在學習、生活上的肯定。馬克·吐温説:“人是永遠需要讚美的”。每個學生都希望自己得到老師的表揚,這正是精神需求的重要內容。如王政剛來校,時不時的找各種藉口回家,但老師佈置的活每樣都幹得不錯,在班會上受到表揚後,現在比以前做得更好,也不找藉口回家了。

部條例心得體會篇6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頒佈實施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標誌着中國共產黨的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

6600餘字的黨內監督條例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黨內監督的現實需要,着眼於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比較完整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學規範、有約束力的黨內監督機制,解決了中國共產黨開展黨內監督的基礎問題。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通篇貫穿“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根主線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也是黨內監督的基礎。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重視發展黨內民主,重視在黨內建立一個健康、規範的權力運行機制,對人民民主起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是條例的一個突出亮點,也是貫穿整個條例的思想主線。

根據黨情、國情,條例規定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具體措施和要求。民主生活會是黨長期堅持、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一項制度,但有的地方和部門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針對這一情況,條例專門單列“民主生活會”一節,明確要求: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要及時在一定範圍通報;黨員有權瞭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上級黨組織認為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符合規定要求,可以責令重新召開等。

為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條例明確規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專家表示,這一民主程序的規定意味着,對於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而未經集體討論,也未徵求其他成員意見,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的,除遇緊急情況外,應當區別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黨紀處分條例》是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基礎上修訂而成的。1997年2月中共中央頒佈的“試行條例”,對於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試行條例”試行近7年來,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黨紀處分條例》也必須不斷調整、充實、完善,進行制度創新,做到與時俱進。: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對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佈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幹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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