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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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心得體會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將自己的內心情感表達出來,心得是用來表達工作中的感受和靈感的,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6篇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1

作為福州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很榮幸這次有機會去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參加旁聽,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個莊嚴與神聖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參加旁聽之前,心情難免忐忑不安,當進入法庭的時候,莊嚴肅靜的氛圍讓我心生對法官們的敬畏,也讓我心生對法律的無比的敬畏。

來到法庭,在這更顯安靜。靠近門口有幾排座位,這是旁聽者的座位,正對門口的是審判席,中間是審判員,審判員兩邊一名人民陪審員,另一名是代理審判員,在審判席正上方是我國國徽,我深知這代表着莊嚴,在這裏我們必須保持安靜。在審判席的左邊是公訴人,右邊是被公訴人,但是本次庭審,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師經過特別授權作為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審。審判席的正前方是書記員,負責對案件的記錄。

雖然開庭之前我們並不瞭解本次所審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過雙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訴訟請求和陳述,我們瞭解到這是一個關於房產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原告從被告(房地產開發商)那裏購買商業店鋪用於出租盈利,簽訂買賣合同,並付清第一筆和第二筆房款,但是由於出租的經濟效應不好等原因,對購買合同提出異議,認為購買合同的簽訂顯失公平,要求撤銷購買合同,並要求被告返還欠款共計950萬元。但被告認為合同的簽訂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

讓我感到詫異的是,本次開庭,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出庭,而是採用特別授權的方式,由律師代理,由此我不禁感歎,律師在司法實踐中的作用真的舉足輕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師在法庭裏總是脣槍舌劍,雙方有激烈的交鋒,但是這次的出庭旁聽改變了我對律師的印象,雙方律師成熟穩健,表述不急不躁,條理清晰,很有邏輯,完全顛覆了我印象中律師在法庭上爭辯的不可開交的形象,讓我頓時對律師這個行業心生尊敬之感

我這是第一次在中級法院旁聽,我覺得擔任本次審判的審判長的素質很高。首先我從審判長不慢不緊的語速感覺到了她的沉穩和豐富的審判經驗;其次她對審判進程的掌握比較得手;再次,她歸結案件“爭點”和引導代理人陳述把握的也比較準。不像一些審判員憑藉着自己的職務表現的很強勢,像是在想通過這種途徑來澄清些什麼問題或向當事人傳達這樣的一個信息——不要失控,他們認為審判要按照法官的意志進行。而這位女法官卻能以禮待人,温文爾雅。我們都能知道,作為民事庭的法官們,對他們素質的要求只有更高,這是職務的屬性使然,因為他們所要審理的案件所涉及的領域基本專業性很強。並不是説要求他們對所以領域的知識都要有個瞭解,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覺得他們需要一種臨場的接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能在案件審理前的準備階段和庭上通過當事人對背景知識的介紹,快速的瞭解到相關的知識,並找到對本案審理有幫助的信息,以便劃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界限來。在本案中,法官將爭論的焦點歸結為該買賣合同是否存在顯失公平。

關於本案涉及到的房屋購買合同是否存在顯失公平這一問題,雙方當事人的律師也都通過大量的證據加以論述。

原告代理人提出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返還欠款950萬元,原告認為該購買合同顯失公平,認為是無效的,其理由有很多,第一,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被告處於優勢地位,因為當時被告欠原告950萬元貨款,兩年未償還,原告多次催討以實現債權,但是

被告拒不償還,因此,原告被迫購買被告房產,代理人拿出產權證作為證據,另外原告代理人拿出當時被告所寫的欠條,也證實債權關係確實存在,被告的確欠原告欠款兩年未償還。第二,原告認為被告出售房產的價格遠遠高於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高出當時平均房價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所以原告認為該購買合同顯失公平。因此,原告請求被告償還欠款950萬元,並撤銷購買合同。

但是被告代理人認為該合同有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原告具有真實的意思表示,認為撤銷該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第一,被告代理人認為該高買合同不存在顯失公平,因為原告是一個職業商人,曾簽訂過很多合同,具有豐富的商業經驗,與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原告當事人就應當預料到經濟效益的風險,其損失與被告無關。第二,被告人代理人拿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説明當時全國重要城市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都存在上漲,所以被告當事人沒有利用優勢地位抬高房價出售給原告,從而雙方不存在利益失衡。第三,被告人代理人拿出營業執照,證明被告的鋼鐵公司具有償還能力,以證明雖然被告欠原告貨款950萬,但是原告並沒有主張過實現其債權。因此,被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這是我第一次真切的領略到律師的風采,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卻都有可圈可點之處,透過他們所運用的辯論技巧體現出來。策略一是,充分發揮自己在專業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優勢,一般是反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2

通過學院領導、老師的努力,我們有幸於上週三、週四到長清區人民法院去參加法庭旁聽.我之前旁聽過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對它並沒有太多期待,但是這次的案件還是給了我很深的印象,通過此次旁聽加深了我對庭審過程的瞭解.

第一個案件為熊__故意傷害案.本案於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後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並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着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着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瞭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後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於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説明自己系自首,並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着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鑑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後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鑑定書(經鑑定為傷殘10級),鑑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於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脣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説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製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於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於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願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後,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判決.

翌日,我又旁聽了關於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後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後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鑑於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同時也對自己今後將要從事的專業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我們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以後也大多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甚至會成為立法、執法的領軍人物,要扛起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重任.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為社會服務.老師們為了這次旁聽付出了極大精力和心血,在這裏我向您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3

第八天學習心得:一大早學習班學員乘車去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庭審。審理的案件是有關犯罪嫌疑人樑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二審。針對樑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一審是否適當展開辯論。通過旁聽庭審,我體會到法庭講證據,依法量刑的公正性,並對庭審的審理程序有了更具體的瞭解。

下午,聆聽了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科科長安一寧檢察官作的《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問題研究》講座。安檢察官十分清晰地闡述了感化、關愛未成年人的必要性,分析了未成年人主要是缺愛等原因導致易犯錯易違法的觀點。並提出了她多年的實際可行的幫扶關愛未成年人的操作方法。深入淺出説明了家庭、學校在幫助違法犯罪的孩子改過自新、健康成長、融入社會中的重要性及方法。她希望學校與老師充分發揮關愛孩子們的作用,讓孩子們正常成長。我深感自己作為國中教師的相關重大責任。 接着我們開展了一場關於“侵佔財產罪——模擬法庭”的活動。安一寧檢察官對此次活動做了精彩的點評。

東莞市東華初級中學 杜瓊 第八天學習心得體會:今天上午我們到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了一個刑事訴訟案件的庭審。控辯雙方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及是否應該沒收犯罪嫌疑人的小轎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這次旁聽庭審,讓我們親身體會到了法律的神聖,司法的公正,司法程序的嚴格,法言法語的嚴謹。下午學員們進行了一場模擬法庭的活動,我們雖然不是法律專業畢業,但經過幾天學習,我們學員們的法律素養已得到大幅度提升,在模擬法庭上,控辯雙方脣槍舌戰,有理有據,高質量的完成此次模擬法庭的庭審。安檢察官對學員的表現給予了高度讚揚。為參與模擬法庭活動的老師們認真負責的態度、專業化的素養點贊!

清溪中學 戴世偉

第八天學習心得:今天的學習內容非常的充實和精彩,上午我們到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法庭庭審,庭審的案件是樑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二審審理,通過觀摩庭審現場,我們對法院的審判程序有了更具體的瞭解。也讓我們認識到我國庭審的規範性和依法性。

下午,給我們講課的肇慶市人民檢察院的安一寧檢察官是一名專業敬業知性有愛心的檢察官,她提出未成年人的犯罪問題不只是法律問題,而是社會問題,我們全社會都要行動起來,接納犯罪的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給予他們足夠的關愛,因為有愛的孩子不會壞到哪裏去,孩子犯錯很多是因為缺愛。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在思考,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學校和老師可以做些什麼?我們要做好法律和學校之間的橋樑,真正走進他們的心裏,關愛他們,教育他們,預防未成年人走上違反犯罪的道路。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4

在正式成為一名法院新干警前,法律對我而言一直停留在象牙塔時期民法老師常説的“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抽象概念上,也依稀記得當初在法理老師介紹下,信心滿滿地讀了一下《西窗法語》,結果是晦澀難懂的法理讓我不知所措,讓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知識的海洋麪前永遠學無止境。

這次作為一名新錄用的法院工作人員,我懷着無限的憧憬和嚮往近距離地與法律接觸,參加了平生的第一次法庭審判,當我踏入法庭的那一刻,首先映入眼簾的是整裝待發的書記員正在嚴密地檢查電腦設備和相關法律文件,遠遠的看去,書記員嚴謹的工作態度和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讓我意識到這是個莊嚴的場合,我下意識的將手機調整為靜音,雙眼輕輕的掃視四周找到合適的位置落座,靜靜地等待法官入場開庭。

沒過幾分鐘,法院的法官筆直挺立的走了進來,與我之前想象中的有點不同,這次庭審只有一名法官出庭,採取了簡易程序中的獨任製法庭,雖然是一名年輕的女法官,但當她拿起法槌的那一刻,我彷彿看見一個久經沙場、叱吒風雲的女將軍在自己的主戰場上揮斥方遒、指點江山,雖然是一名女子,在自己的主戰場上也有一股不輸男子的鐵膽豪情——巾幗不讓鬚眉。

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當中嚴格按照“開庭審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宣判(休庭)”的程序有條不紊的進行,做好舉證認證的每一個環節,細節中彰顯女法官獨有的睿智和鎮定,坐在台下的我,不自主地捕捉着法官的每一個動作,一言一行都彰顯出執法如山、秉公辦案的理念,諺語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天下之儀表,女法官如同拿着一隻大盾,保護兩方,不讓任何一方不公平的佔據着優勢,正大光明,一視同仁。

古語有云: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苦心人天不負,卧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作為一名新干警,我深深地認識到這才是我人生的另一個開端——由學生向社會人的轉型,在這轉型的過程當中,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學,很多事要做,才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法院工作人員,説過中國人要有中國夢、中國人要敢做夢,説不定看似不可能實現地夢想在未來某個時間就不經意地實現了,對於現在的我而言,選擇砥礪前行,成為一名優秀的法院工作人員,是我的中國夢!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5

活動開始前,“法庭”外等候着550名師生,他們排隊通過法警的安檢.為確保庭審萬無一失,惠州中院和惠州學院共組織了40多名安保工作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經過一個小時的安檢,所有旁聽人員均就席,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後,全體起立,待合議庭成員,公訴人,辯護人入席.本案由邱志勇擔任審判長,黃靜、邱玉薇擔任審判員.審判長敲下法錘,庭審現在開始.

據介紹,經檢察院審理查明,2013年11月17日,被告人陳某在廣東省陽西縣以人民幣8萬元的價格從“小洋”(另案處理)的手中購得毒品海洛因一包.同年11月21日23時許,陳某駕駛小轎車,攜帶所購得的海洛因並搭載其朋友劉某雄(另案處理)從陽西縣前往廣東省汕尾市.次日凌晨3時許,因車輛發生故障,陳某將車停靠在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務區時被巡邏民警查獲,當場在該車副駕駛位後面繳獲可疑毒品一包(淨重410.32克,檢出海洛因成份,含量為36.99克/100克).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無視國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數量大,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過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屬於累犯、再犯.

在審理過程中,陳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稱非法持有的毒品用於個人吸食,沒有打算販賣出去,希望法庭再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法官敲法槌,宣佈畢庭.

?以案説法》進校園 學生感受強烈衝擊

雖然庭審結束,但是同學們仍未離席.為了讓同學在旁聽庭審後對法律知識有更加深入的瞭解,惠州中院和惠州電視台將《以案説法》欄目的演播室搬進校園,讓法官和同學們進行交流互動.

昨日,走進演播室的法官是惠州刑事第一審判庭庭長遊小勇,副庭長邱志勇.同學們對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識很感興趣,數名學生正在向法官提問,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運輸毒品罪有什麼區別”、“犯罪後對以後的人生會有什麼影響”’……法官一一作出回答.

在與學生互動交流後,兩位庭長向主持人介紹了惠州毒品犯罪審理的基本情況,以及惠州法院打擊毒品犯罪的有效措施.

活動結束後,惠州學院政法系學生張眉月接受採訪時表示,雖然平時已經在書本上認識到犯罪的危害性,是當天看到被告人帶着沉重的手銬腳鐐走進法庭時,視覺上和心理上都產生了強烈的衝擊.

法庭旁聽的心得體會篇6

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今天在這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訴被告楊振、高同紅買賣合同欠款糾紛一案,現在宣佈開庭。 首先查明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及代理人情況

?原告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水蓮到庭沒有。

:未到庭。

?委託代理人吉鳳春,河南萬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務人員,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到庭沒有

:到庭

?被告吳建波,男,漢族,1974年5月29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曲興鎮耿樓村5組69號,是否到庭

:未到庭

?被告孫國立,男,漢族,1972年11月10日生,住河南省開封縣袁坊鄉付砦村4組,是否到庭

:未到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二被告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 扶溝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條之規定,本案由審判員高同林獨任審判,由書記員

孫彥海出庭擔任法庭記錄。雙方當事人如認為本案審判員及書記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有權申請回避,申請回避應當説明理由並經批准。

?原告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

?交待當事人權利義務(略……),雙方當事人是否聽清

原告:聽清了

審?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簡要陳述案件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

:詳見起訴狀(略……)

?原告除訴狀所訴事實及理由外還有無補充及變更

:有,違約金增加從2014年5月1日至清償完畢止,違約金按月息2分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的責任,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原告你是否聽清楚

:聽清了

?原告方有無證據向法庭提供

:有,向法庭提交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合同一份,欠款明細一份。交強險保單一份,商業險保單一份,車輛安全互助憑證一份。

證明目的:(1)證明被告吳建波購買原告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車牌號為豫am8897。(2)被告輛車首付車款為98000元,被告已將車款還清,下欠我公司替交的保險費為26622.59元(3)孫國立應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

?原告,你公司起訴的這輛車在哪個地方。

:由被告控制。

?你公司主張的違約金有什麼依據。

:根據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違約金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此規定因違約金過高,違背法律規定,我公司調整為按月息二分計算。

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進行法庭辯論

?原告辯論意見

:原告起訴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宣佈法庭辯論結束,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

?原告最後意見

:支持變更後的訴訟請求

因被告未到庭,本庭不再組織調解。

現在宣佈休庭,另行擇日宣判。

當事人核對筆錄,如無異議,請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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