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範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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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範本大全

很多商户在農村發展養殖業,一般都需要租賃土地,那麼土地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相關範本。歡迎閲讀與參考!

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範本大全

 

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範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 。土地四至為,土地證編號為 。

第二條、租賃期限 :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總共 畝,年租金總額為 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於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年支付,於每年的 月 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佔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 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鑑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 (發起人姓名)等村民委託,將 (流轉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經營項目名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一帶,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總面積為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按田 元/畝,土 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土地租賃費,用人民幣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賃費,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據和賬號,轉帳支付給甲方.土地租賃費按實物支付,明確折價的時間和標準.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⑴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⑴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解用路,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⑵現有本宗土地上的雜木,劣雜果樹及附作物的處理辦法.

⑶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由主人在改土動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後若確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墳不能佔兩個枱面,所損失的 作價賠償,所佔土地面積按實減除租金.所有的墳墓在燒香,管理時不得損害枱面,果樹,設施等,否則加數倍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義務.

⑴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出租費,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⑵乙方將承租的土地採用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的,應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除應由農户個人直接享有的以外歸,明確歸誰.

2.承包期屆滿後,園內的建築物,設施,果樹處理辦法要寫清.

3.由於 成熟季節的差異性,承包期屆滿最後一年,在 月 日前 還未成熟,實行乙方繼續管護至當年果品成熟採收後為止,是否計租金要明確.

4.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5.乙方違約,造成合同不履行時,或合同期滿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構建物(要明確怎樣處理 可由甲方處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及原承包農户享受;附屬物,配套設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的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值款總額的20%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出租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鎮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鑑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養殖場土地租賃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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