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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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有寫觀後感的習慣,所謂觀後感就是我們在看完一部作品之後的感想,那麼相關的觀後感該如何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以供參考。

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
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

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又領養了一個男孩,對這個孩子可説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親生的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待遇,可是隨着時間的推移,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的任性,粗暴,冷酷,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帶給這個家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屬都看在眼裏,急在心上,特別是自己的兩個已經結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耽驚受怕。由於父母的忍讓,被虐待後從不報警,助長了養子的氣焰。養子曾對八旬的養父説:“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又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砍死而後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可最後的結果卻是我們無論如何沒有想到的,我當時覺得故意殺人就是有自首情節最少也要判處二十年徒刑啊!可這起故意殺人案,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二百多名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絕對在中國的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麼這個案件會這樣判決哪?老人是弱勢羣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護了這個羣體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幸,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件中獲取教訓。對虐待老人的絕對不能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愛其後果是極其嚴重的,“慣子如殺子,”父親從小就教育我的這個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説這小子死的活該,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人不報,天也要報啊!

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

在豐富多彩的電視節目中,我最喜歡看《今日説法》。每天中午,我會一秒也不差地坐在沙發上等待着這個節目的開始。

18日和19日,我連續看了兩天的《今日説法》。內容主要講中國民間組織向日本索賠的事。日本侵略軍在侵華時期,大量研製生產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毒害中國軍民。日軍在戰敗後,把大量有毒的武器祕密地掩埋在中國的土地上,致使許多中國人民飽受這些毒氣的侵害,有的甚至死亡……中國人民忍受着身心巨大的痛苦,要求日本法院給個説法,給與賠償,並向中國人民道歉。然而日本法庭放入法官們卻漠然視之,一次一次以各種理由駁回上訴……

一幅幅圖片,一句句聲討深深震撼了我,我不由得捏緊了拳頭。

節目之後,我陷入了沉思之中,可惡的日本侵略者,曾經在中國犯下滔天罪行。如今某些日本人仍不能正確對待歷史,還如此蠻橫,真是天理難容!落後就要捱打,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我們國家就曾經因為落後,遭受了日本侵略者的蹂躪。這血寫的歷史,血寫的教訓,給我們留下警示:我們一定要奮發圖強,使我們國家強大起來,才能不受欺凌。

精選關於優秀《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 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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