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子女監護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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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月 民族:職業: 户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乙方:

變更子女監護權協議書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月 民族:職業: 户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甲、乙雙方原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已於_________年月日而協議離婚,共同生育的子女均隨乙方生活(當時子女均自願跟隨乙方一起生活),甲方除自願外,不向乙方支付子女任何費用,乙方完全同意。

年歲,讀國小年級。 年歲,讀職高技校年級。

由於目前乙方情況發生變化,再婚後已將户口遷移至其妻子處,並又生育一子,剛滿四個月,乙方家

庭開支交大,每月務工所得幾乎很難維持家庭開支(租房居住,一家五口人的生活等費用),經濟較為緊張,且已於2011年9月底向國家貸款數萬元在維持一家人的日常家用。先經雙方協商達成意見,雙方均同意變更監護方式,願意將兒子 原來的監護人(乙方)變更為甲方,女兒的監護人不作變更。 為了進一步明確子女的監護權,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監護權

從本協議生效時開始,兒子隨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監護權。

二、撫養費

由雙方已協商決定,乙方除自願以外均不向甲方做出任何經濟支付或補償,甲方不再向乙方索要(包括生活費、服裝費、教育費、醫療等費用。

三、探視權

乙方有權探視兒子,在兒子同意的情況下。每年原則上探視次,盡能安排在假期或星期六、日,並應以不損害子女身心健康為限。甲方應儘量提供方便。

四、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共同到其他分割已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不再做變更及説明,無須到法院製作調解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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