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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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男,西濱鎮際後村人。
乙方: ,女,梅仙鎮丁地村人。

20XX年7月27日晚,甲方駕駛一輛白色麪包車在西濱鎮阪兜村把在路邊行走的乙方撞傷,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斷兩根。當晚,甲方立即將乙方送至尤溪縣醫院緊急救治。住院期間,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顧。20XX年8月21日,乙方治癒出院。雙方友好協商,並經雙方家屬同意,無異議,就相關賠償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間醫療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二、出院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營養費 元,誤工費 元,鑲牙費300元,複查費 元,合計 元。
三、以上各項費用一次性付清後,甲方不再負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隊備案一份。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0x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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