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協議書範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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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展覽合作協議

展覽協議書範文2篇


展覽合作協議

甲方(主辦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經營者: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贊助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場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贊助,共同合作開辦文化藝術書畫作品展覽等事宜,經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展覽合作方式

(一) 甲方為展覽活動主辦單位,自行承辦整個展覽系列活動的策劃、籌備、宣傳及組織開展等各項直接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 乙方為展覽活動的贊助單位,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人員)服務的贊助,協助甲方順利開展各項展覽工作。未經雙方協商或根據約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贊助服務的任何費用。

(三) 本協議所稱之“贊助”為:提供無償的支持和協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覽場地、附屬設施及配套服務的無償支持和協助。

第二條 展覽項目指定聯繫人

1. 甲方指定的項目聯繫人為:______,職務: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指定的項目聯繫人為:______,職務: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贊助場地的使用地點及時間

(一) 使用地點:乙方酒店區域一樓中庭,合計約____平方米(具體位臵詳見平面紅線圖),性質:變動性場地(具體區域及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每期展覽概況於該範圍內另行協定);使用時間:每週六、週日,上午__:__至__:__ 下午__:__至__:__。

(二) 乙方酒店區域二樓電梯後方,合計約____平方米(具體位臵詳見平面紅線圖),性質:固定性場地(具體區域及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每期展覽概況於該範圍內另行協定);使用時間:長期使用(本協議合作期間內)。

(三)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就贊助場地的使用地點和時間的事宜進行書面變更。

第四條 贊助場地的使用用途(展覽項目主題)

本展覽項目主題為:中國美術文化藝術宣傳,第一屆文化藝術書畫作品展覽(具體活動主題以甲方製作為準)

第五條 展覽期間(合作期間)

本展覽項目期間,即本協議合作期間為:自2014年3月__日起至甲方決定的展覽結束之日止,但展覽合作期不得少於__個月;合作展覽期限需順延的,雙方需在本協議展覽期結束前的30天內協商並另籤合作協議。甲方暫定於2014年3月__日進場布臵。

第六條 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如實説明與會展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信息。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説明會展情況,並根據乙方提供的書面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不能滿足需求的,雙方應對展覽場地和時間等事宜進行調整,至滿足展覽需求止。

(三) 甲方自行負責展台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後等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 甲方進行展覽活動時不得妨礙乙方場地內的其他合理展覽或活動。

第七條 乙方責任

(一) 基本責任:

1. 根據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覽區域內需要的供水及供電來源及線路規劃;

2. 確保甲方在展覽期內正常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場地;

3. 按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贊助服務;

4. 協調甲方與其他同期展覽單位對公共區域及設施的使用;

5. 配合甲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正常秩序。

(二) 乙方贊助的配套服務:乙方於合作期間向甲方提供如下贊助配套服務,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1. 照明服務:展覽和公共區域內原建築規章要求的日常照明;

2. 空調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3. 清潔服務:展覽和公共區域內規章要求的日常清潔(保潔);

4. 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5. 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6. 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條 特別約定

(一) 甲方應在展覽活動過程中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乙方有權隨時知悉甲方展覽活動的進度,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進行反映。

(二) 非因甲方因素致乙方贊助的使用場地或公共區域物品、設施和人員造成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應由實際直接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 於本協議合作展覽期間,甲方銷售展覽或其他作品的,甲方按展覽期間銷售總額1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銷售總額以甲方制定的書面銷售總表為準。

(四) 一方對基於本協議獲取另一方的辦展、客户資料等商業信息均應進行絕對保密;非經另一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一方不

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九條 協議解除

(一) 甲方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的,可解除本協議。

(二) 甲方拒絕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 除本協議約定情況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合同解除的,乙方給予甲方不少於30天的撤場期。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二)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籤 約 代 表:

籤 約 時 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籤 約 代 表:

籤 約 時 間: 年 月 日

篇二:展覽展示合同

展覽展示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展覽展示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其參加 的相關展覽展示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項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展覽施工展示服務,接收甲方檢查監督以達到甲方參展目的。

二、乙方根據甲方指定的場地尺寸進行施工和安裝:

展位: 。

展位尺寸: 。

可安裝高度: 。

三、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裝,經甲方確認後製作展覽道具,製作材質應以雙方擬定並認可的為標準,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並經甲方同意可進行相應調整。(詳見設計方案)

四、甲方在施工安裝完畢後對乙方搭建的展位進行驗收。

安裝時間為: 。

展覽時間為: 。

撤展時間為: 。

第二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服務費用包乾總價為人民幣: 元,含展具設計製作、施工安裝、展位搭建拆卸清場費等展覽所需全部費用(其中乙方租用給甲方的燈具、桌椅、LED電視屏幕在展期結束後由乙方自行收回)。

二、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定後於 年 月 前預付人民幣

(服務費用總額的50%)、餘款人民幣 (服務費用總額的50%)在展會結束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支付服務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正常開展。

二、甲方應將展區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資料於

三、 如因展會延期所產生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四、乙方承擔按規定應向展館交齊的各項費用,並做好報建工作,確保順利開展各項工作。

五、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並根據特裝攤位的布展和消防規定進行展位搭建,確保工程進度,並及時將工作進程向甲方彙報,以便甲方進行檢查和監督。若甲方臨時性增加的服務內容,乙方應儘量滿足甲方的要求。

六、展覽展示期間,乙方應負責展示平台的保養、維修及管理工作。

七、 乙方應確保展覽施工安裝及展示期間工程質量安全,並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八、展覽期間乙方應每天在開展前安排電工、木工及影音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照明電路及展覽道具的維護和影音設備的調試工作,並指定一名負責人現場協助甲方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若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服務費用或未及時提供展示所需的相關資料,所導致的展覽工程工期延誤及其他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內容進行施工、安裝和展示並提供現場服

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務費用,且應承擔相應後果並向甲方支付不少於服務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第五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二、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甲乙方各執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篇三:會展合同範本

合肥展訊廣告布展合同

甲方:

乙方:合肥展訊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廣告布展管理法規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布展的時間是20xx年 5 月 16 日 ------20xx年5月20日。

第二條、布展活動的地點在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國際會展中心

第三條、乙方所製作布展的事項以雙方認可的預算書所列項目為準。現場佈置及效果以乙方所提供的平面圖及效果圖為準。若達不到預期商定的效果,或組織操作方面的缺陷造成不良的現場後果,乙方須承擔經濟責任,酌情從合同款中扣除。

第四條、合同簽訂後,即視為甲方已正式委託乙方承辦上述各項事宜,甲方應付相當於預算書總計費用50%的款項作為籌辦費和材料費,乙方即開展為製作布展事宜。

第五條、製作布展的費用按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簽章的預算書所列費用進行結算,臨時增加預算需有甲方簽章,甲方於製作布展活動結束當天向乙方付清所有結算費用。

第六條、乙方所製作布展會場應於展會舉辦前一天前佈置完畢。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製作布展所需的便利。

第八條、乙方工作及施工人員自身的安全風險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各自的職責,未盡事宜,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附件清單:預算書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桁架:6X4.5m

噴繪:6.4X4.5m雙層打孔

玻璃桌2張,椅子8把,前台桌一張, 高腳椅子一把,射燈5個,綠色植物。

帳號:3413 3100 0018 0100 29205 開户行:交通銀行合肥濱湖新區支行 户名:合肥展訊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中行:601382 1500 0028 12496 李業剛

篇四:展覽協議書

展銷協議書

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場所舉辦 展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作品 幅(詳見清單)。甲方負責乙方作品的展覽銷售,雙方開展畫作的展銷合作事項。

第二條 合作時間

1.1開幕時間:20xx年7月 13 日

1.2展覽時間: 20xx年 7月 13 日至20xx年 7 月 22 日

1.3撤展時間:20xx年 7 月 23 日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1本次畫展作品的銷售參考價格為 元/平尺;

1.2在展覽期間,如有銷售則按實際收取作品價格扣除相關

税款後,甲乙雙方按4:6的比例進行分成,並於15日內結付乙方。

1.3經甲方聯繫或安排,乙方接受他人委託創作新畫作,在

買主預付畫作全價40%的定金後,甲方先支付乙方30%的定金作為前期的創作費用,在餘款結算完成時,按實際收取作品價格扣除相關税款後,甲乙雙方按4:6的比例進行分成,並於15日內結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負責利用各種資源、各種銷售渠道,增加該合作項目在

本地區影響力與競爭力,並積極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及銷售渠道,全力推廣乙方畫作;

1.2甲方提供展銷期間的安保措施、配備專業安保人員、設

備,建立健全保管措施,如乙方作品在銷售期間發生破損、遺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賠償;

1.3負責 幅畫作的裝框, 幅畫作的託裱工作。

1.4負責展銷前後畫作的運輸工作;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1負責向甲方提供 幅畫作的底價(見附表);

1.2負責提供展覽所需的畫家個人簡歷、照片、前言等資料。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回作品,更不得借撤回作品之名私下銷售,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4乙方必須確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合法的支配性,不存在其他產權爭議,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爭議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終止違約責任

1.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乙方需提請終止或變更本協議的,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且需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賠償對應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1.2因甲方或乙方單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違約方必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1.3因不可抵抗力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及終止後,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進行保密。

第八條 其他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通過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日

篇五:會展服務合同

會展服務合同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人員指定

為便於合同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指定人員(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項目中各自的聯繫人,處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進行協商,向對方作出同意、確認或認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員行使的權利和義務除外;

若指定人員發生變動,應在第一時間內書面通知對方;對方在收到變動方通知前,有權拒絕變動方其他人員代為做出的意思表示;

為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經一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發至對方的傳真件同樣視為發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條、項目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 等服務工作(詳情見附件)。

第三條、合同費用

本合同總金額(含税)為: 元,人民幣金額(大寫) 元(明細報價見附件),此總金額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費用,甲方無須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四條、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費用結算和支付

一、費用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 □支票 □匯款 □匯票

首付,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按照實際站點的運營時間,乙方提前 天開具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單站 %費用;

尾款,所有項目及服務完成並驗收合格後,於甲方全年活動結束後 個工作日內按實際產生

費用,經雙方確認的對賬單結算尾款。尾款款項確認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內容相符之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合規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

二、所有結算按實際產生為準。

三、甲方開票資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納税人識別號:

地址、電話:

開户行及賬號:

四、乙方的銀行帳户信息: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帳號:

發票類型: □增值税專用發票 □增值税普通發票

開票內容:□會展服務費 □展覽展示服務費 □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委託業務履行情況,有權監督乙方業務執行。

二、所有設計圖紙及方案均應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實施。經甲方確認的方案視為乙方提供服務的依據。

三、如因第三方(如相關製作公司)提出項目策劃執行的相關意見,無法和乙方達成一致,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更換或調配參加活動的第三方人員。

四、有權對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調整。

五、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進度、質量情況。

六、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七、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必備條件。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服務費用。

二、乙方保證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項下委託業務所必須的相應資格、資質,並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繼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方案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

五、乙方應嚴格按照場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

六、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並保管。

七、在乙方提供服務及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須確保甲方及其人員或第三方人身及財產不受到侵害。

八、乙方負責拆除並撤走已安裝的搭建物。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超過約定支付時間不支付費用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二、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完成工作,甲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扣減合同款項,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户能夠接受的,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 %扣款。

(2)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甲方客户不能接受的,並按單場次搭建費總金額的 %扣款。

三、在最終交付使用時,若未能通過甲方驗收,甲方有權對乙進行扣罰。其扣罰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開展時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該物料製作費用的 %作為扣款。

(2) 甲方客户方對整體搭建質量有投訴但無扣款的,甲方按相關單場搭建費用的 %扣款。

(3)甲方客户方對搭建質量有投訴並作出扣款的,並有扣款憑證(甲方客户蓋公章),甲方可按客户相關製作搭建費用扣款內容金額 %作為對乙方的扣款金額。

四、在乙方提供服務或被搭建物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員或第三方人身及財產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擔的法律責任而產生的損失)及受損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五、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它約定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保密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所有相關內容及其在本合同訂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內所獲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生產、經營、管理、科研、技術、營銷、發展規劃等)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不得將上述信息用於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乙方工作人員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應確保上述人員承擔與本合同約定同等嚴格的保密義務。

二、在合同期滿之日起2日內,或經甲方提出要求後2日內,除歸還甲方的資料外,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其他保密資料銷燬。

三、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如有乙方委託的第三方參與的工作,乙方必須與第三方簽署項目的保密協議,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無論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保密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一、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因素。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的,甲乙雙方免除相應的責任,但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對方發出出現不可抗力情形的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通知困難的,應在困難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結束後的3日內進行書面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明。

三、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響程度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者終止本合同。如果甲方決定終止合同,如甲方已經付款,乙方應在扣除實際發生的有確切合法有效單據證明的費用後在3日內向甲方返還餘款。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關於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補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合同正文相沖突的,以合同正文為準。

本合同附件為: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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