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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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河南城建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校政〔201754號)的規定,參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2《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人數

招聘對象

招聘人數

兩院院士

不限

 “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 “國家傑出青年、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不限

中原學者、省級特聘教授或同級別人才

不限

省內外知名專家,包括博士生導師、國家級教指委或專指委委員、省級教指委或專指委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行業企業知名專家等。

不限

博士英才(分為A B C、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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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英才類別及條件

詳見附件1《河南城建學院引進博士ABC類別認定辦法》。

四、招聘條件、招聘要求

(一)所有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先進的思想政治素質,立德樹人,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具備良好的科研潛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4.本科、碩士、博士階段所學專業與所招聘專業一致或接近。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年齡在40歲以下,特別優秀人才、特別緊缺急需人才以及高端人才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5.其他不符合有關要求的。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

1.應聘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的;

2.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

3.體檢不合格、不能按時完成體檢或放棄體檢的;

4.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察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佈招聘信息

《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在河南城建學院網站發佈,發佈時間為2021429日至20211231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將個人詳細簡歷同時發送至招聘院部聯繫人郵箱和人事處郵箱,提交的簡歷應命名為:“姓名+博士所學專業+博士畢業院校+應聘學科及專業”;同時與院部聯繫人電話聯繫。

簡歷內容應包含: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學歷、學位、職稱、專業方向、聯繫方式等),學習及工作經歷(保持時間連貫性),學術論文、發明專利、科研項目等科研成果情況。

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報名時間為2021429日至20211231日。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我校人事處牽頭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為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面試時,應聘人員須經我校人事處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屆時應聘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複印件;②本人本科階段、碩士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③本人博士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20211231日前博士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報考人員應攜帶博士研究生就讀學校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應聘人員若需諮詢,請直接聯繫我校人事處或招聘崗位所屬學院聯繫人。

1.人事處聯繫方式:

聯繫人:張志遠、閆守柱

聯繫電話:037520891922089083

郵箱:

2.學院聯繫方式:

詳見附件2《河南城建學院2021年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一覽表》。

(四)考核

考核可分招聘崗位單獨進行;考核不需筆試,只需面試;除博士英才外的其它類高層次人才實行一人一議的面試方式;博士英才的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答辯,根據專業特點,面試內容還可以包含專業技能測試等。

面試人選為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過少,面試人選可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1:1比例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學術水平、教師素質、發展潛質等。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成績低於60分者,將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人事處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後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公佈,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版)》。若體檢出現不合格者、不能完成體檢者或放棄體檢者,由學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招聘崗位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它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後取消應聘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崗時,不再遞補。

(六)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審核後,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上級和我校的相關文件辦理人事聘用手續,工資待遇按河南省及我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在辦理人事聘用手續時,須按規定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提交我校人事處及上級部門審驗。

七、紀律與監督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人才招聘工作紀律監察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監察,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以及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

0375-2089310(學校人才招聘工作紀律監察小組辦公室)

0375-2089192/2089083(學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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