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堂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工作方案
2021年中堂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
遴選工作方案
根據市《2021年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為完善“倍增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倍增計劃”提質擴面,將更多產業鏈中的龍頭企業、重要產業節點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納入試點企業,打造一批具有龍頭帶動作用的示範標杆。我鎮在企業年度考核工作基礎上,計劃開展2021年中堂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原則
(一)倍增可行性
試點企業須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運營團隊和增長基礎,擁有現代化管理體系、先進製造設備、良好的研發創新基礎條件和人才隊伍,並且已制訂可行的倍增方案。
(二)行業導向性
重點遴選軟件與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經濟等製造業和現代物流、產業金融、節能環保、文化創意等生產性服務業新興產業。
(三)倍增示範性
對試點企業的培育方式和企業自身發展模式,能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示範經驗。
(四)優先納入原則
綜合評分相同時,2021年有3000萬元及以上工業投資計劃、擁有“五星級黨組織”和屬於台港澳資的企業優先納入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
二、遴選企業數量
遵循“選好選優、培優培強”工作原則,在2020年原33家試點企業年度考核基礎上,2021年合理動態調整和遴選補充適當數量優質企業。
三、遴選工作流程
鎮“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倍增辦”)由鎮經濟發展局和財政分局等責任部門主要領導,具體統籌申報企業的評審、診斷及選取工作。具體遴選程序如下:
(一)發佈申報通知
鎮倍增辦發佈2021年“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工作的組織申報通知,公佈企業遴選工作機制,組織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於期限內申報。
(二)企業申報
企業根據申報通知要求,以自願為原則,填報申請表和量化指標表,報送給鎮倍增辦。
(三)形式審查
鎮倍增辦負責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現場核查。按《2021年中堂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評分標準》(附件)形成初選名單。
(四)徵求部門意見
由鎮倍增辦負責將通過形式審查的企業名單向有關部門徵求意見,核查企業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其它不宜納入作為“倍增計劃”試點企業的行為。
(五)鎮“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會議審議2020年“倍增計劃”試點企業考核、2021年“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結果,確認2021年“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動態調整結果。
(六)社會公示
經審議的2021年“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動態調整方案企業名單,通過鎮政府門户網站進行為期不少於5天的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可以向鎮倍增辦提出,由鎮倍增辦進行調查核實。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調查後異議不成立的,視為通過公示流程。(如公示期滿後部分企業被剔除出名單,市倍增辦可根據前期企業得分排序、名單名額相應補充企業名單)
(七)通報遴選結果和動態調整結果
社會公示無異議後,由鎮“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動態調整方案,並以鎮政府名義印發文件通報。
四、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我鎮註冊、納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級不能為紅牌;企業為我市重點用能單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為“未完成等級”。
(三)原則上,2020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年税收貢獻1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為正增長,且利潤、税收貢獻兩者之一為正增長。
(四)遴選目標重點為我鎮製造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
五、其他事項
(一)優先納入2021年有明確的工業投資或技改投資計劃、且已在市有關部門備案的企業。
(二)優先納入抗壓能力較強的中大型內資試點企業,尤其是我鎮重點龍頭企業的產業鏈配套企業。
(三)母公司或子公司已納入“倍增計劃”市級試點企業名單,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再提出申報納入名單的,原則上不予納入。其母公司或子公司可通過納入母公司的合併報表,(即母公司採用總部經濟、兼併重組)再調整原市級試點企業名單中的企業主體等方式,享受“倍增計劃”相關優惠政策。
附件:1-1
2021年中堂鎮“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遴選評分標準
基本條件:營收>3000萬,税收>100萬;且營收為正增長,利潤、税收貢獻兩者之一為正增長。(總分120分)
1.財務指標(60分):營收、税收、營收增長、税收增長等。
(1)營收>3億,營增>15%,税收>500萬,税增>0%,60分;
(2)3億>營收>1億,營增>15%,税收>200萬,税增>0%,50分;
(3)1億>營收>5000萬,營增>15%,税收>100萬,税增>0%,40分;
(4)5000萬>營收>3000萬,營增>15%,税收>100萬,税增>0%,30分;
(5)營收<3000萬,營增>15%,税收>100萬,税增>0%,20分。
2、創新指標(30分):高企、晉級、瞪羚、百強、創新型、優勢型、示範型、中小型科技企業、專利、R&D、研發機構、科學獎、創新大賽、核心攻關、實驗室等,得一項5分。
3、規模指標(10分):總部經濟、小升規、專精特新、重大項目、增資擴產、固定資產投資備案、進出口、電商、服務外包專項等,得一項5分。
4、金融指標(10分):主板上市、上市後備、新三板、新四板、風投、發債、政策銀行貸款、科技貸款、科技保險、融資租賃等,得一項5分。
5、管理指標(10分):企業形象、管理制度、團隊能力、政企協助、項目材料、領導及部門推薦等,得一項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