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峯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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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峯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桂林市秀峯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根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桂林市委、市政府關於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部署,為全力做好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我區地質災害主要特點

秀峯區地處桂林市區西部,轄區地質條件複雜,地質環境脆弱,山區巖石裸露,裂隙發育,陡壁懸崖,巖溶孤峯、峯林等石山上常有危巖分佈,容易形成巖石崩塌;受強降雨影響,地表土層薄、地下水位埋藏淺且水位變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動較頻繁的孤峯平原等地區容易引發地面塌陷;同時,我轄區春夏季節雨量充沛,連續陰雨和暴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多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修路、建房、採石等人類活動日益頻繁,人為誘發地質災害事件不斷髮生,這也是引發轄區地質災害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

()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

預計2021年桂林市年總降雨量1500-2000毫米,與常年相比,偏少1-2成。預計2021年前汛期(4-6)雨量600-1200毫米,偏多1-2成,局部出現暴雨洪澇的可能性較大。後汛期(7-9)雨量300-500毫米,偏少1-3成。

()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

根據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預計雨量較多的前汛期(4-6)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發的重要時段;其次由於降雨時空分佈極不均勻,尤其颱風帶來的持續降雨及強降雨的階段性、局部性,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主要在49月。

三、2021年地質災害隱患點分佈情況和重點防護區域

()地質災害隱患點分佈情況

我轄區目前有26個隱患點,地質災害隱患分佈明顯集中於山峯陡峭、巖石裸露的地區,目前重要隱患點有:觀音峯、大巴山、獨秀峯、西山公園、蘆笛巖、長海後山、劉三姐景觀園、芙蓉山、陽家山等隱患點的危巖威脅着大量居民。

()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域

1.地質災害隱患點涉及區域有:矮山村委、新立村委、橋頭村委、甲山村委、唐家村委、官橋村委、飛鳳社區、騮馬山社區、中隱社區、陽江社區、東華社區。

2.高度監控區域。一是觀音峯附近一帶,二是西山公園一帶,三是機場路大巴山一帶,四是長海後山一帶,以上區域人口密集、山高坡陡,山體巖石風化嚴重,巖石破碎,當遇到長時間降雨或者強降雨時,易發生地質災害,山下人口密度較大,因此危害嚴重,危險性大,為高度監控區域。

3.重點關注區域。獨秀峯、蘆笛巖景區、西山西峯、劉三姐景觀園、桃花山、芙蓉山、掌山、紅廟山、巾山、光明山、老廟山、巫山腳山、獅子巖山、陽家山、神山、獅子山、桃竹山、燕山、白麪山、扁擔山、牯牛山、騮馬山由於山體陡峭,巖體風化嚴重,危害規模(體積)大,對遊客、居民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當遇到強降雨或者長時間降雨,易發生崩塌,為重點關注區域。

4.對已治理過的危巖也要密切關注。

四、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分解

()健全組織機構

為了保障防災減災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決策、協調和指揮。由區長任組長、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區衞生健康局、區應急局、市公安局秀峯分局、市自然資源局秀峯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疏散命令發佈人由組長負責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秀峯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秀峯分局局長擔任,各街道辦事處、各地質災害防範區的村組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責任落實到人,制度落實到位。

()各部門職責

1.區教育局:負責督促各學校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檢查和監測。制定地質災害易發區的中國小校及幼兒園(含教學樓、運動場地、教職工和學生宿舍樓)地質災害防災方案並組織實施。

2.區財政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督管理;及時籌集調度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3.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在建項目地質災害監督和監管工作;負責轄區道路公路沿線邊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城鎮建設、建築設施及農村公路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質災害防災方案,並組織實施。

4.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生態林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幫助災民恢復生產等工作;負責制定設計植被保護、水土保持以及水利設施(含小水電)的崩岸、崩塌、堤壩下沉、渠道垮塌等有關內容的地質災害防災方案並組織實施。

5.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負責督促轄區內旅遊景區對危及旅遊安全和景區內旅遊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和監測、治理,當旅遊景區發生地質災害時,及時組織、協調做好人員轉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區衞生健康局:發生地質災害時,負責組織醫護、防疫人員、醫療設備及藥品等進入災區,幫助指導災區防疫消毒和救治傷員,制定地質災害傷員醫療救護方案並組織實施。

7.區應急局:負責災情發生後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礦商貿行業等生產活動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合法經營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因礦業生產活動誘發滑坡、崩塌、採空區塌陷等地質災害;組織協調因地質災害需緊急轉移災民的臨時安置及災害期間應急救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羣眾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8.市公安局秀峯分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制定災區治安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9.市自然資源局秀峯分局:負責組織轄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規劃工作,組織編制秀峯區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地質災害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月報、日報制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調查並進行科學評估和研判,為搶險救災、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避免二次災害事故的發生;與水文、地質環境監測部門聯合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10.各街道辦事處事處: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組織機構,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辦事處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方案並報至市自然資源局秀峯分局備案,開展隱患點巡查排查工作,定期組織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演練活動。發生地質災害時,應準確上報災情,及時疏散羣眾,接受、管理、登記、分配、發放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活動。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落實制度

1.落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段,各級要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掌握、上報相關信息、妥善處理各種情況,加強上下聯絡和協調,確保不出現責任事故。

2.落實汛前排查、汛期巡迴檢查制度。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要加強汛前排查、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迴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及其責任的落實,防治方案、物資、經費、通訊、措施、預防辦法等方面的準備及落實情況,制止人為誘發災害活動,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糾正。對檢查出的災情和險情,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對直接受重要隱患點威脅的人員,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計劃地進行搬遷避讓,確實無法搬遷的,遇強降雨時應組織人員撤離,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3.落實災情速報制度。嚴格災情速報、日報、月報制度,災情發生後及時按要求上報。

()積極宣傳,提高防災避險意識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力度,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及避險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警示標牌安放到位,特別是在汛期,要進村入户廣泛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羣眾防災意識。

()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一旦出現災情,各級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必須立即奔赴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組織搶險救災;按照全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全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災害點“防、搶、撤”預案的要求抓好落實,搶險救工作要做到指揮統一、協調有方、措施得力、行動迅速,把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妥善安置好災民生活。

()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工作

地質災害監測預防工作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礎,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以防為主”的防治原則的具體體現。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可以瞭解和掌握災害的發生和演變規律,適時捕捉地質災害臨近爆發成災的信息,及時預報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趨勢,從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監測網,對轄區內的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要落實監測、確保地質災害監測、預防工作的有效開展,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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