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2021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2021年度
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實施和全面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年頭。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精神,根據省政府《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閩政〔2021〕3號)、《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總體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各方面全過程,為全方位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現結合2021年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中心工作,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繼續完善住建領域法規制度體系
配合立法機關完成《福建省傳統風貌建築保護條例》《福建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審議工作;推動《福建省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建築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立法工作;圍繞全方位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省廳加大指導各地城市管理立法力度,各地要充分運用好地方立法權,積極推動將有效的城市管理實踐經驗和政策上升為地方法規,為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繼續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性審查,完善審查程序和規範性文件管理機制。
編制出台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和基準。
二、不斷改進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模式
加強行政執法檢查,探索各地交叉檢查、層級檢查等多種檢查形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做到執法數據及時上傳和住建系統各類監管平台與我省“互聯網+監管”系統互聯互通。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把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到實際執法工作中。
指導推進“放管服”改革,推行網上無紙化審批辦理。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對下級的層級監督和指導責任,作好行政複議工作和行政訴訟工作,並及時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分析研判,為行政決策提供參考,從源頭上減少類似案件發生。
組織做好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工作。
三、建立健全與人民法院行政司法良性互動機制
與省高級人民法院共同聯合發文《關於建立健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建立完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落實建設工程領域糾紛訴源治理、多元化解機制。
加強建設工程領域典型案例彙編和宣傳工作。與省高級人民法院共同收集彙編建設工程領域合同糾紛、安全生產、合規性經營等典型案例,不定期向社會發布典型案例手冊,加大以案釋法和宣傳力度,引導市場主體自覺依法經營。
加強信息互通和對下調研指導協作。建立協作溝通機制,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互相通報行政管理和民商事審判工作情況。針對建設工程領域新型、疑難複雜法律問題,適時共同開展課題調研。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積極與當地人民法院溝通,建立完善互動機制,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進一步規範信用體系建設
繼續完善各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及評價標準,提高信用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規範信用評價制度,全面梳理出台的信用政策文件,對沒有上位法或者中央政策文件依據的信用文件及時予以廢止或者修訂。
五、加強普法宣傳培訓工作
啟動“八五”普法開局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重點抓好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的普法教育培訓,加強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法制宣傳教育日活動。
發揮法律專業人員教育指導作用,制定廳政策法律服務團制度,更新專業法律服務專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