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豐縣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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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豐縣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宜豐縣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週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是第二個百年目標新徵程開啟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的關鍵之年。根據《宜春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繼續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建設“贛服通”4.0版,完善提升“贛政通”服務功能。深入開展延時錯時預約服務,實現政務服務365天“不打烊”。推行“無證辦理”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深入推進“跨域通辦”、

“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加快完成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台建設整合,實現企業羣眾訴求“一號響應”。強化政務服務“好差評”,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牽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持續減證便民。着力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2.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江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打造一流的法治環境。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進一步簡政放杈,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打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優質高效、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縣營商辦、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貫徹落實《江西省社會信用條例》,依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做到“應歸盡歸”,強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設“信用宜豐”。(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落實生態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深化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攻堅行動,全面推進“五河兩岸一江一湖”全流域治理,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深入實施環境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跨區域、跨流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審計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二、完善制度體系,確保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4.推進依法決策。認真貫徹《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關於宜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項決策程序若千規定》。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做好重大決策預公開工作。嚴格落實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執行、決策後評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管理、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進一步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決策諮詢論證作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5.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貫徹落實《江西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宜春市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的通知》,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力度。根據要求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加強監督管理,堅決杜絕“奇葩”文件,“問題”文件。(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三、規範行政行為,堅持嚴格規範文明執法

6.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開展“區塊鏈+法治”建設試點,着力推進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全面推行聯合抽查、行政檢查監測點和“一案一碼”制度,依託平台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巡查力度,提升“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效果。完善“兩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檢查,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7.深化行政執法改革。持續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優化行政執法隊伍,推進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標準,規範執法程序,提高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平。深入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行政執法力量下沉,加強行政主管部門對基層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執法工作格局,確保改革賦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新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8.規範行政執法主體。完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換髮全國統一行政執法證件工作。積極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綜合及專業法律知識培訓,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意識、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四、加強制約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9.自覺接受監督。健全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機制,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持續完善各類監督方式。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出庭應訴率不低於80%。(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建立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完善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管理體制,強化審計整改責任。(牽頭單位:縣審計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0.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認真貫徹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規範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和實效。全面深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編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公開標準指引,實現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牽頭單位:縣政府辦;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1.深化行政複議改革。認真貫徹省、市制定印發的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制定印發我縣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方案。落實省司法廳印發的《關於開展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開展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建設。積極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認真辦理行政複議案件,依法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五、聚焦矛盾化解,推進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12.推進縣域社會治理。針對社會治理突出問題,強化資源整合,加快推進“雪亮工程”建設,織密網格化管理,加強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推進社會矛盾多元化解,全面提升縣城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3.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深化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強化源頭排、源頭防範、分級預警、歸口處置、依法化解。加強縣級行業性、專業性社會矛盾調解平台建設,努力實現羣眾反映訴求、化解矛盾“只跑一地”。(牽頭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4.堅持依法防控。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穩步推進新冠疫苗使用。(責任單位:縣衞生健康委、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5.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啟動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示範點創建工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規範化標準化,持續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覆蓋面、知曉率、使用率,全面提升服務供給的總量和品質。加強律師隊伍管理,深入推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提升律師執業公信力。(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六、突出法治學習,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6.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常態化學法制度,結合黨史學習教育,系統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豐富內涵、精準把握核心要義,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7.提高法治意識。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推動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及領導幹部年度述法制度。將法治教育納入2021年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要點,列為黨校主體班次教學內容。落實《關於推動全市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意見》,採取網上觀看或者現場旁聽等形式,安排國家工作人員每年至少旁聽庭審一次。組織開展縣鄉兩級新提任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舉辦2021年全縣普法骨幹培訓班,推動各級領導部做尊法守法學法用法的模範。(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18.強化法治宣傳。制定出台宜豐縣“八五”普法規劃,全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活動,努力實現“精準滴灌式”普法,增強普法效果。繼續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進一步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確保培養工程提質増效。擴大“法律明白人”培養範圍,向城市社區延伸。開展“十佳百優”“法律明白人”選樹活動,提升培養質量。(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七、健全完善機制,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地落實

19.科學制定規劃。及時制定下發《宜豐縣貫徹實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意見》,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鄉司法局、縣政府有關部門)

20.開展示範創建。按照《關於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做好示範地區和項目評選推薦工作,以創建促提升,以示範帶發展,形成樣板效應,營造法治政府建設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21.強化督察考核。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整改工作,嚴格落實縣鄉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賁述職制度,常態化推進各級政府和部門向社會公開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林(墾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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