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4W
考勤管理制度

  
   深圳 XXXXXXX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文件編號: DZHR0404005
  
  
   版 次: A
  
  
   頁 次: 1/3
  
  
   實施日期: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 .內容
   3 .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13 : 30~17 : 30 ;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3 . 1 . 1 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 . 1 . 2 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3 . 2 考勤內容
   3 . 2 . 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 . 2 . 2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 . 2 . 3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 . 2 . 4 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 3 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 10 分鐘。否則按每分鐘 3 元扣款。
   3 . 2 . 5 遲到超過 30 分鐘,早退超過 30 分鐘,擅離職守超過 30 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 4 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 4 小時不到 8 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 . 2 . 6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 . 2 . 7 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 3 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 3 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 . 3 打卡管理
   3 . 3 . 1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 1 號彙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 . 3 . 2 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 .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 . 4 . 1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 . 4 . 2 因公出差。
   3 . 4 . 3 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 . 4 . 4 緊急事故,事後説明事由,經核准者。
   3 . 5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深圳 XXXXXXX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文件編號: DZHR0404005
  
  
   版 次: A
  
  
   頁 次: 2/3
  
  
   實施日期:
  
  
   3 . 5 . 1 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 . 5 . 2 有塗改情況者。
   3 . 5 . 3 故意毀壞工卡者
   3 . 5 . 4 偽造工卡者。
   3 . 5 . 5 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 . 5 . 6 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 . 5 . 7 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 . 5 . 8 遺失工卡者。
   3 . 6 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 . 6 . 1 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 5 元。
   3 . 7 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 9 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 . 8 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 . 9 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 3.7 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 3.2.4 /3.2.5 項處理。
   3 . 10 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有單位主管籤核,業務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外出放行條”,但應在主管處登記,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籤證核對。
   3 . 12 本公司上下班時間,一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打卡情況,每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回,保管期限為一年。
   4 .請假作業:
   4 . 1 事假
   4 . 1 . 1 事假:員工因私事而必須要請假者,應在“請假單”上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逐級實認可,批准後方有效,每年累積以 14 天為期限,超期者視為曠工。
   4 . 1 . 2 事後申請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出具有説服力的有效證明,經主管負責人或人力資源部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並在員工個人請假單上予以登記。
   4 . 1 . 3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不足 4 小時,一律按計扣工資,不足 8 小時按一天計扣工資。
   4 . 2 病假
   4 . 2 . 1 員工因病請假者,最遲應於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籤核後,將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後予以登記。
   4 . 2 . 2 請病假 2 天以內者免附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 2 天以上或累計三天以上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資料或指定醫院證明(鎮級醫院)。
  
  
   深圳 XXXXXXX 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文件編號: DZHR0404005
   版 次: A
   頁 次: 3/3
   實施日期:
   4 . 2 . 3 全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 30 天,休滿時仍須療養,須附指定或公立醫院證明,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 3 個月為限。
   4 . 2 . 4 當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員不扣薪。
   4 . 2 . 5 工傷人員按工傷保險規定辦理賠付,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確不能出勤者給予工傷假,附認可的醫院證明)。
   4 . 3 上述原因以外確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後報公司酌情審批。
   4 . 4 .請假程序
   4 . 4 . 1 員工請假需按規定填寫請假單,員工請假 2 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總監審批, 3 天(含 3 天)以上須副總審批。
   4 . 4 . 2 主管請假 2 天內部門經理審批,超過 3 天(含 3 天)需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請假須到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請假報董事會批准。
   4 . 4 . 3 所有請假事宜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 .檢查
   5 . 1 考勤檢查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各部門主管,負責統計出勤的文員擔任。
   5 . 2 檢查內容:
   5 . 2 . 1 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離職守、曠工等現象。
   5 . 2 . 2 查明是否有毀損、塗改、偽造、偷竊、自籤工卡等現象。
   5 . 2 . 3 各部門檢查人員要根據請假單、外出放行條、差旅單對上一天工卡進行檢查以掌握員工出勤情況。
   5 . 2 . 4 各員工考勤、加班工時經上述程序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籤後存查。
   6 .實施
   6 . 1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7 .附件
   7 . 1 請假單
  
   擬文
  
   審核
  
   批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