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公室管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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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領導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全院學科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等工作。

學校辦公室管理細則

二、協助院領導起草教學、科研、學科專業建設等文件及業務管轄範圍內各項具體管理規章制度。

三、負責學院各項教學管理體例的制訂與修改。

四、負責學院各類教學計劃和教學任務的安排與落實。

五、負責學院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包括課表的編排與下達、學生選修課的選課、教學的檢查與協調、成績與學籍的管理、考試紀律的要求、教學工作量的統計與核查、教室的調度等工作。

六、負責學院教材的選用、訂購計劃及意見反饋工作。

七、負責學院及大英考務工作的組織和安排。

八、負責教學檔案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學院教師教學質量的評估工作。

十、負責落實和協調學院各專業的實習、論文撰寫、社會實踐等工作。

十一、負責學院教學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存貯工作。

十二、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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