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

來源:巧巧簡歷站 2.26W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

財務人員應不定期查閲部門“備用金”台賬,每年至少一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最終構成核查報告。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推薦的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參考資料,歡迎你的閲讀與借鑑。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一

一、目的

為維護學校資金安全、完整,加強各部門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

二、申請額度及用途

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部門備用金申請額度一般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增加額度,須經部門主管及財務處處長審批,最高限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元。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於採購部未能購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

3.各部門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費用零星開支可直接動用備用金,超過1000元的,可直接向財務部借款支付。

三、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1.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申請借支,由部門主管人員監管使用,財務處以該申請人名義對借用備用金掛賬處理。

2.借款人借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再經出納、財務處長審批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3.借款人直接採用備用金支付相關費用的,應在支付後一星期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流程參照《UIC財務管理制度》)。

四、備用金的日常管理

1.備用金使用部門的經管人員必須設立備用金台賬,做到專款專用,如有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採用備用金支付的發票、收據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在備用金台賬中做好登記,記錄相關費用支付明細。

3.財務人員應不定期查閲部門“備用金”台賬,每年至少一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最終構成核查報告。

4.經管人員在調換工作部門或離職時,應到財務部辦理歸還備用金手續。

5.備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結清。對無故拖延者,財務處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財務處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財務處庫存備用金管理

1.庫存現金的開支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等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教職工日常報銷及學生退費等相關支出。

(5)按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保留庫存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學校規定,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數額一般為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限額一般不超過8萬元,超過限額規定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在庫存現金限額不足以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時,應當核定後根據實際情景進行庫存限額的調整。

3.庫存現金管理的其他規定

(1)不得挪用現金和不貼合財務手續的原始憑證(俗稱“白條”)抵庫。

(2)不得公款私存,將收入的現金存入個人儲蓄賬户。

(3)不得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4)不準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須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後辦理相關借款手續。

(5)不準編造、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6)除出納人員必須每一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外,上級領導還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並保留盤點記錄,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餘額相符。

六、本制度經批准之日生效,財務處負責解釋。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節儉的原則,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費用是指差旅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辦公費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總經理及以下人員,總經理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僅限董事長)費用按實報銷,無出差補貼等。

第二章:備用金借支程序

第四條: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為保證公司業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可向財務部預借必須數額的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即派差單,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到財務部應收往來會計處領取借款單並填制借款單(借條),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應收往來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借款人支付備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第六條:備用金借款人須在公司業務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從工資中扣回。

第七條:借款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是業務發生的原始記錄,報銷費用時借款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借款單也不予歸還。

第八條: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司業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第三章:費用報銷程序

第九條:費用報銷程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貼票據並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報銷明細表),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借款單不予退回。

第十條: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⑴、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業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特殊情景下,必須説明情景合理後,必須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範圍以粘貼單大小為界,須緊靠粘貼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必須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

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等不一樣類別和不一樣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或分類別審批報銷,不能混合粘貼。

⑶、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註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並簽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票據須註明業務或供給相應的單據號並簽名。

⑷、不貼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⑸、對於審批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會計不得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並從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額1%的資金佔用費用,從出差費用中補助費中扣除,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3號前報銷。

⑺、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關人員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取消該項費用報銷,並處於允許報銷總金額的20%的罰款。

⑻、出差人員應認真填寫派差單,派差單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缺一不可,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各種費用(後附派差單)。

第十一條:費用報銷後,財務部費用會計應記錄個人費用登記帳簿,按月上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閲。業務員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收入成本費用考核。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二條:備用金借支審批權限:

⑴、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批准;

⑵、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⑶、財務部經理借支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十三條: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⑴、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報銷,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部門經理的費用報銷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⑶、副總經理的費用報銷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⑷、財務部經理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⑸、總經理不在時,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經理請示總經理批准,待總經理回到時補籤。

第十四條:總經理、董事長使用資金或報銷直接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及時指派人員辦理。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三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範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公司財務部文件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説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週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説明情景,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公司財務部文件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單位備用金管理措施借鑑四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下屬單位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現根據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各下屬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3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對於私自挪用備用金等行為,一經發現則嚴肅處理。

第4條本辦法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條公司實施定額備用金與臨時備用金相結合的辦法。

第2章:定額備用金的管理

第6條:定額備用金限額的計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

定額備用金限額=年度日常費用預算總額360*10

第7條日常費用包括辦公費(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內交通費用(包括車輛使

用費)、經常性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的具體額度由單位負責人申請,經財務總監審定。

第8條定額備用金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名單須報財務部備案。各

單位辦事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需使用備用金,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可向保管人借支;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到財務部報銷並將報銷款項還給保管人,補足備用金。

第9條定額備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備用金須足額還回財務部,逾期未還,經兩次催收後,財務部有權從單位負責人和保管人員工資中扣回。

第10條每年1月份第三週,各單位根據本年度審定的備用金額度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若尚未審定額度,延用上年額度,審定後多退少補。

第11條各下屬單位負責人和備用金保管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定額備用金必須做相應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財務部備案。

第3章: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第12條臨時備用金的借用和報銷手續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臨時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借支須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經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批准。

2.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應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一式三聯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審核無誤後辦理付款手續。

3.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持報銷單據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單據經相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須由財務人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審核單據的合法性,審核無誤後可辦理報銷手續。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於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的款項,應讓報銷人員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13條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1.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台賬,按月及時清理。

2.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且在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初的借款。

第4章:附則

第14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其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5條本辦法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自頒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