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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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術前討論制度

  
  1、 根據手術分級制度規定,二級以上手術均應開展手術術前討論並書寫術前討論記錄。
  2、 每週
  2、5為全科術前討論時間。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醫師主持,對將要進行的二級以上手術、有嚴重併發症的手術、疑難手術進行討論。
  3、 除提交全科討論的手術外,其他手術應在各病區或小組進行,由小組主治醫師主持。
  4、 術前討論前填寫術前討論單,由術者簽字。
  5、 術前討論時經治醫師應做到對術前討論患者準備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驗、造影、CT等。有重點的介紹病情,並提出自己或專業小組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必要時檢索有關資料。
  6、 術前討論的內容包括:診斷、手術適應症、術中術後併發症、意外以及防範處理預案、術前準備、麻醉方式等。
  7、 各級醫師充分發言,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見解。
  8、 科主任最後指導、完善制定出的治療方案。首次討論難以確定合適的治療方案者應進行多次討論。
  9、 各級醫師必須遵守、落實科主任制定的診療方案。並將討論結果記錄於記錄本及病歷中。
  10、
   術前談話和簽署《手術同意書》依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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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術前1天由各病區經治醫師填寫手術通知單並送交手術室統一安排手術。手術通知單由專業組主治醫師或科主任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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