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評價及獎懲制度
為激勵教師認真教學,縮小質量差距,提高整體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1、位次獎:一至三年級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5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級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級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級排位前兩名的教師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任教兩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優生獎:班級每出現一名優生獎勵科任教師30元。
3、進步獎:每縮小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獎勵科任教師20元。人平分縮小最多的科任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教師候選人。
4、班主任獎:班級優生數每增加一人獎勵班主任5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
二、懲處
1、每拉大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懲科任教師10元。
2、每減少一名優生,懲班主任30元,並在學期優秀班主任評選中一票否則。
3、位次後退一位懲科任教師100元。
三、寄宿生獎懲:①班上60%以上的寄宿生單科鎮位次有進步,餘下的輔導津貼全額發放;未達此目標的,只發餘下輔導津貼的一半。②班上寄宿生整體進步特別大的,可以發放優秀輔導教師獎金。③新增加的寄宿生不計入上面獎懲,但如果考試成績進入班上單科前五名,獎勵科任教師30元。
四、縣抽考獎懲:單科排位倒數第一至第四的,分別懲300、200、150、100元。倒數十位之外的,獎勵200元,進入中游及以上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五、本制度牽涉到的數據以鎮統考數據或縣抽考數據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繫,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複獎勵和懲處。
六、本制度從****年春季執行。全部採用****秋季期末考試數據。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