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教研員學習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我室教研員隊伍管理,提高教研員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教研隊伍的理論水平,並能自覺遵守《教研員(職工)學習制度》,根據本室具體情況,特制訂《石首市教研室教研員學習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處,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室的每一個教研員,由教科室具體負責貫徹並督察教研員學習的實施情況;以學期為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依據就是“四個一”完成的情況而定:即作一萬字的學習筆記(含博客等空間的學習撰文),上交一篇質量較高的教研論文,寫出一份學科教學調研報告並提出相應的指導意見,讀一本有影響的教育名著等。
第三條,本室教研員學習的獎勵分為“獎金”、“嘉獎”。
(一)教研員有如下情況之一者,可用於“獎金”(不限定人數)。
等次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獎金 | 300 | 200 | 100 |
1.每學期出色完成教科室佈置的“四個一”工程。
2.有學習體會、讀書筆記、教研感悟的專題講座。3.學習筆記文面清晰,字體工整,字數超過一萬字。
4.上交論文和報告均系質量較高,能體現專家水平。
(二)教研員有如下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學習態度端正,能完成學習任務。
2.字跡工整,學習筆記基本達到一萬字。
3.“四個一”的後兩個一能基本完成。
4.學習品行好,能遵守規章制度,能指導專業學習。
第四條,本室教研員學習的懲罰分為“罰金”、“批評”。
(一)教研員有如下情況之一者,可予“罰金”。
1.學習態度極差,不交論文和報告,不讀書,不寫學習筆記。
2.沒有學習筆記本,或者只是簡單完成,只有幾百字的學習筆記。
3.字跡太潦草,無法辯論,字體太大,字體大小不一等。
(二)教研員有如下情況之一者,可予“批評”。
1.完成學習筆記沒有達標,或者完成一半的學習任務;上交論文與報告的質量不高等。
2.沒有明確的教研感悟和轉學科報告,或寫其他筆記(非教研類)。
3.字跡潦草,沒有自己的學科研究工作博客(或空間,QQ工作羣等)。
第五條,本室力求對教研員學習筆記的學習考核、獎懲公平起見,最後裁決權由行政成員決定。
石首市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