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區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行動計劃
博望區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三年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全面加快我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步伐,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和馬鞍山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及全國和省市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把推動企業上市與提升區域競爭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高素質企業家隊伍相結合,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不斷提升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和水平,奮力開創金融工作新局面,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積極實施上市企業培育行動,以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為主線,以做大做強實體經濟為着力點,着力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2021-2023年,力爭全區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1-2户,新三板掛牌企業3户,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並改制的企業5户;建立企業户數不少於60户的上市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庫,並圍繞國家資本市場政策和企業實際情況的變化,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全區企業上市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二)年度計劃
2021年,實現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1户,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並改制的企業1户;初步建立擬上市掛牌後備企業不少於40户的資源庫。
2022年,實現新增上市輔導備案1-2户,新三板掛牌企業1户,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並改制的企業2户;建立擬上市掛牌後備企業不少於50户的資源庫,並持續保持。
2023年,實現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1-2户,新三板掛牌企業1户,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並改制的企業2户;建立擬上市掛牌後備企業不少於60户的資源庫,持續保持並不斷完善。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上市掛牌宣傳引導
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引導活動,加大“上交所公開課”品牌課程網絡學xxx台推廣使用力度,放大已上市掛牌企業的“示範效應”,營造良好的上市掛牌氛圍。每年開展一場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的資本運作專題培訓,及時通報資本市場最新要求和發展動態,加強“一對一”指導,引領企業學習資本市場、瞭解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幫助企業家提升能力、樹立信心,有效解決企業“不願上市”、“不敢上市”、“不會上市”的問題。積極對接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和專家團隊,幫助企業培養和引進熟悉金融證券工作的高級人才,建立一支熟悉證券市場、精通上市掛牌流程、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
(二)優化完善上市後備資源
結合區域重點產業發展目標,重點關注符合產業政策導向、主營業務突出的行業龍頭企業和產品技術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成長性好的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行業推薦和定期摸底調查的方式,摸排一批符合上市掛牌基本條件且有上市掛牌意向的企業納入上市掛牌儲備庫,根據我區企業經營狀況、發展態勢、綜合考察情況等淘汰一批、吸收一批,每年調整一次後備企業資源庫,對庫內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動態監測、跟蹤服務。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文旅體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委、農業農村水利局、交運局、税務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橫望控股集團、各金融機構等
(三)推動市場主體規範股改
加大“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推動力度,深耕規模企業、高新技術及專精特新等企業培育,加快“領軍”企業培育計劃,引導優勢企業專注細分產品市場,加快技術創新、質量提升和品牌培育,鼓勵龍頭骨幹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優化產業佈局等形式,加速產業鏈關鍵資源整合,培育一批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小巨人”企業,營業收入超億元、5億元、10億元企業。建立分行業、分梯隊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改造清單,通過政策支持、座談交流等方式重點指導和推進列入上市掛牌後備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優質規範的市場主體,鼓勵引導有上市掛牌發展戰略的新設市場主體初始登記為股份制公司。各有關單位要開闢 “綠色通道”,簡化流程、優化服務,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改制掛牌上市過程中項目審批、税費繳納、土地房產確權、股權糾紛、社會保障、證照補辦和行政許可不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依規及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情況説明,爭取做到“不見面審批”、3至5個工作日辦結,切實減輕企業規範和改制成本。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文旅體局、農業農村水利局、市場監管局、税務局、統計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博望分局、生態環境分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等
(四)分類指導推進上市掛牌
根據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結合企業自身狀況和發展戰略需要,推動各類企業到合適的板塊掛牌上市,形成合理的企業上市發展梯隊。積極推動業務規模大、綜合實力強、在國內同行業領先的龍頭企業在主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的企業在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推進創新、創業型企業在“新三板”掛牌;鼓勵和引導暫不符合上市掛牌條件但有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對接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綜合運用各種融資工具加快發展,為轉板或上市創造條件;對暫不符合境內上市條件的外向型或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企業,引導其赴境外尤其是香港聯交所上市。對初具上市掛牌條件的企業,指導企業搭建內部上市工作班子,幫助引薦優質中介機構,儘快啟動上市掛牌計劃;對與中介機構正式簽約並實質啟動上市工作的企業,指導企業抓緊與中介機構共同制定上市工作計劃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對照上市要求梳理問題清單,針對性提出合理有效解決方案;對已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加強與上級部門、省證監局和參與輔導中介機構的溝通對接,督促中介機構提高輔導服務質量,及時解決問題,抓緊製作申報材料,精心安排材料上報時間節點。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文旅體局、農業農村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博望分局、生態環境分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等
(五)加大各類資金投入力度
積極爭取上級專項引導基金,發改、財政、科技、經信、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在向上級部門申報重大科技專項及其他各類科技項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債項目財政貼息資金等項目資金和安排各類專項資金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企業。區財政每年在年度預算中安排政策性扶持資金,政府性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優先支持符合上市基本條件的重點後備企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和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提升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水平和投融資活躍度。吸引優質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期貨公司、產業投資基金等資本市場相關機構入駐,引導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積極支持我區企業改制上市。
責任單位:橫望控股集團、發改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農業農村水利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等
(六)完善金融服務對接機制
定期組織中介機構、專家團隊及相關單位通過逐户走訪調研的形式提供“一對一”上市掛牌跟蹤輔導服務,幫助企業完善內部控制、規範經營運作、縮短上市掛牌進程。鼓勵多家銀行機構共同實施聯合授信制度,為上市後備企業提供長期穩定更緊密的銀企融資服務。支持區內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上市後備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提供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貸款、併購貸款、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優先推薦申報發行企業債券。積極推動銀擔合作,開展以上市後備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並對納入上市後備資源庫的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融資擔保費率控制在1.2%以內。加強與上海等交易所及證監會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學習交流,及時掌握資本市場最新政策導向,建立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交易所對我區企業改制上市的指導和支持,為企業提高上市成功率創造條件。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橫山融資擔保公司、各金融機構
(七)提升上市掛牌服務質量
建立由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券商及相關專業團隊主辦的企業上市掛牌協同工作機制,對已交付中介機構相關輔導費用,並正式啟動上市程序的企業,實行“一户一策”管理。各有關單位要強化服務意識和責任擔當,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對入庫企業在產業政策、成果轉化、投融資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對企業改制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權證過户、用地保障、安全消防、税務、環保、社保等問題,主動上門指導解決,做到監管到位、指導到位、扶持到位。公安、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税務等部門在涉及區內擬上市掛牌企業行政處罰和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等糾紛處理方面,應當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加強與企業溝通,妥善予以處置,建立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
責任單位: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科經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博望分局、生態環境局分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税務局、法院、三鎮、高新區、寧博新型功能區等
四、政策支持
(八)支持企業規範化股份制改造。企業因改制需要繳納增值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等,如繳納税款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務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税款申請,經核准後在規定期限內可暫緩繳納相關税款;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個人股東一次性繳納個人所得税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超過5個公曆年度內分期繳納。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採取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及其關聯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徵增值税;企業在重組、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資產劃轉的過程中符合税收相關規定的,可適用特殊性税務處理,分期或暫不確認所得(損失);個人取得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經向主管税務部門機關備案,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税。
(九)減免相關行政服務事項收費。企業改制涉及土地使用證、房產證、車船使用證、給排水及供電計劃指標、資質等級、自有工業產權等產權變更過户,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股東沒有發生變化的,視為變更登記,免收變更、過户手續費;因歷史原因未辦理產權證並無爭議的,依法補齊產權證並列入企業資產,收費項目一律按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徵收。
(十)降低企業上市成本。在省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對在境內滬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業,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鼓勵企業通過“新三板”掛牌規範發展,其中:成功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的企業,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成功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企業,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直接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企業,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成功在“新三板”掛牌並首次進入精選層的企業,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由“新三板”精選層成功轉板上市的,參照上市標準一次性補齊獎勵。
(十一)鼓勵企業境外上市或重組上市。對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實現IPO且經營主體和納税在我區的企業,成功上市後參照境內上市標準一次性給予獎勵(以上市前兩年對地方貢獻為限)。對區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境內A股企業上市後,將註冊地和税務登記遷回我區的,給予企業上市同等金額獎勵。對將外地A股上市公司遷至我區的,視同境內首發上市,給予企業上市同等金額獎勵。
(十二)鼓勵企業在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並改制。對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企業且完成改制的,在省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對已在省股託管交易中心掛牌,在本行動計劃實施後完成改制的企業,參照本項標準補齊獎勵)。
(十三)積極引導中介機構服務資源。堅持培育和引進相結合,打造一支專業強、服務優、素養高的第三方中介機構隊伍,吸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資本市場相關金融機構落户我區,在省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對經證監會批准設立的法人證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落户獎勵50萬元;法人期貨機構等,區財政再給予一次性落户獎勵30萬元。
(十四)優先考慮項目用地、立項。上市後備企業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及時辦理有關土地使用和不動產登記手續。對上市後備企業募集資金新建、擴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部門在辦理項目立項、安排用地指標、環評審批等各個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和技術支持。
(十五)其他事項。凡已享受本政策的企業,同一事項不予重複獎勵,如發生註冊地和納税地遷出我區的,或因區外企業借殼等情形導致企業主要生產經營所在地不在我區的,則取消或收回企業所享受的本政策中所有財政獎勵。本政策實施之日起,原相關獎補政策同時廢止。
五、工作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協調推動全區企業上市掛牌日常工作。
(十七)完善工作機制。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專人跟蹤機制,明確專責人員,負責辦理企業改制上市掛牌過程中與本單位職責相關的事項。建立上市掛牌後備企業領導包保制度,全程跟進企業上市掛牌服務工作,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改制、輔導、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十八)定期精準調度。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議,通報全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決定上市掛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建立問題交辦清單,明確部門責任,積極協調跟蹤解決,減輕企業上市掛牌的負擔。
(十九)強化績效考評。強化屬地責任制,將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納入部門及各載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重點突出企業數據庫、股份制改制、“綠色通道”和掛牌上市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附件:博望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博望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加強對上市掛牌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調度考核,經研究,決定成立博望區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馬 永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周 濟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成 員:張 鈞 區科經局
盛厚斌 區人民法院
王 蔚 區政府辦
賈虎成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趙作濤 區司法局
許 泓 區財政局
戴 靜 區人社局
嚴 軍 區住建局
李 泉 區交運局
劉丙華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張就祥 區文旅體局
朱彰發 區應急管理局
何 磊 區市場監管局
姚小平 區投資促進中心
秦 軍 博望公安分局
孫 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博望分局
程 鋼 區生態環境分局
劉正發 區税務局
黃 強 博望鎮
朱芸婷 丹陽鎮
方興龍 新市鎮
汪木英 寧博新型功能區
陳 濤 高新區管委會
陳 雲 橫望控股集團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許泓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程秋平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抄送:區紀委、監委,區委辦公室及各部門,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區政協辦公室,區法院、檢察院,區人武部。
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