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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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上的講話

在全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裏召開全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現場推進會,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的部署要求,總結交流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動我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更加深入紮實開展,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剛才,XX等XX個單位分別做了經驗介紹,等下還將現場參觀觀摩,XX個單位提供了書面交流材料。這些單位在落實協商工作、提升協商成效等方面都有很好的經驗,各具特色,值得大家學習借鑑。關於今年企業集體協商工作,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已於3月初制訂下發了《關於開展“要約行動月”活動,推進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做了具體部署,希望各單位結合各自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應當肯定,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黨政部門高度重視,市、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及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級工會組織積極推動,廣大企業和職工主動參與,我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主要體現在:

一是建制數快速增加。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簽訂單獨集體合同X份、區域和行業集體合同X份、覆蓋企業X家,分別比2019年增長X倍、X倍和X倍。

二是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通過編印集體協商手冊、工作台賬,加強業務培訓和分類指導,推動企業規範協商程序,強化協商環節,逐年提高集體合同報審率,並湧現了一批集體協商的先進典型。

三是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通過舉辦工資集體協商高峯論壇、與X電視台聯合錄製節目、開展集體協商微信有獎問答、發放集體協商提示函以及在新聞媒體刊發先進典型事蹟等,加大對集體協商工作的宣傳,有力推動企業、職工進一步加深對集體協商工作的認識和理解。

四是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全市已建立了集體協商專家指導團、工會專兼職協商指導員等隊伍,為企業協商提供具體指導;通過舉辦模擬談判比賽、組織參加勞動關係協調員培訓和技能鑑定等,不斷提升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協商能力。

五是協商工作成效明顯。集體協商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穩定職工隊伍、促進勞動關係和諧、推動企業發展和效益提升、擴大工會組織影響力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仍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大問題。

一是“不願談”、“不敢談”、“不會談”的問題。一些黨政領導思想有顧慮,擔心開展集體協商會影響地方投資環境;一些企業認識有誤區,擔心開展集體協商會增加企業成本,會被集體合同“捆住手腳”,缺乏平等協商的理念;一些工會幹部工作有畏難,對集體協商信心不足、勇氣不夠;一些職工認知有盲點,對集體協商聞所未聞,缺乏參與熱情。

二是“擺形式”、“走過場”、“空泛化”的問題。一些企業“有合同、無協商”,為應付上級的考核、檢查,臨時拼揍材料、“製造”集體合同。一些企業“重合同、輕協商”,協商工作不規範、協商過程不公開,合同內容格式化、空泛化,沒有真正汲及職工關心的工資增長幅度、福利待遇等實質性內容。這些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解決。

下面,我就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再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企業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要性

集體協商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協調勞動關係一項重要制度,它一頭連着企業,一頭連着職工,運用好這一協商平台,對於保障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1、開展集體協商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根本要求。黨中央對集體協商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涉及集體協商的重要文件。明確提出要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護勞動所得。步提出,要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也明確指出,要積極推動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就調整和規範勞動關係等重要決策事項進行集體協商;中共中央、國務院又印發了《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強調要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這些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集體協商的高度重視,並把它作為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此,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準確把握,並在實際工作中抓好貫徹落實。

2、開展集體協商是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企業與職工的關係從根本上説,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命運共同體。雖然從表面上看,企業追求利潤,工人要求漲工資、提待遇,兩者之間似乎存在着對立關係,但實際上,企業與職工之間更多的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係。

要使勞動關係雙方在利益相對差異的情況,實現求同存異,共謀發展,就必須在勞動關係雙方之間建立起利益共享機制,通過集體協商能夠找到企業發展與職工權益的平衡點,推動企業真正把發展建立在技術創新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調動職工羣眾的積極性,把職工的利益與企業的發展有機的統一起來,共謀發展,共享成果。

當前,X經濟發展正處於重要的轉型時期,加上受經濟下行壓力的影響,部分企業經營壓力加大,在這種新形勢下,更需要通過集體協商這一機制,推動職工與企業相互理解、和舟共濟、攻堅克難、共度難關。

3、開展集體協商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有效途徑。勞動關係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因勞動糾紛引發的羣體性事件時有發生,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集體協商是《工會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勞動法律制度,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協調企業勞動關係的重要方式之一。

只有把勞動關係矛盾納入到集體協商的軌道上來,引導職工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才能真正從源頭上化解勞動關係矛盾,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並以勞動關係的和諧促進企業和諧,以企業和諧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可靠的保證。

希望全市各級黨政部門、相關組織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的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做好協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集體協商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認真抓好抓實。

二、把握重點,提高集體協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開展集體協商工作要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為核心,突出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設,努力實現 “擴面、提質、增效”三大目標,具體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要抓好主動要約。要約是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要基礎和抓手。要繼續抓好每年3月的“要約行動月”活動,並逐步推動“要約行動”常態化、長效化。要明確要約重點,對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和世界500強在廈投資企業,以及企業領導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企業,要全面開展要約行動,推動其獨立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要把握要約內容,工資是協商的重點,但不是協商的全部,應當根據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協商內容。

對生產經營正常、效益較好的企業,應重點協商職工工資增長幅度、補充保險和福利,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對生產經營不很穩定、效益較差的企業,應重點協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水平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重在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要豐富要約形式,推動集中要約與動態要約、專項要約與普遍要約、“上代下”要約與企業工會單獨要約結合,進一步鞏固集體協商工作成果,確保今年全市已建工會的企業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在85%以上。

2、要抓好規範化建設。規範化建設是防止集體協商流於形式的重要手段。

一要規範協商程序。要嚴格按照 “要約、應約、協商、審議、簽字、送審、公示”等法定環節開展集體協商,確保“工作鏈”公正、公開、公平,發揮好工會的橋樑紐帶和職工代表的作用。要健全職代會審議和評議制度,經過協商的集體合同(草案)還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定期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合同的履行情況,接受職工或職工代表的評議。

二要規範協商主體。要按照《X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的規定,確立好雙方協商主體,尤其要選好配強職工方協商代表,增強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廣泛性、專業性、合法性,同時要維護好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合法權益,使之敢於協商,為協商奠定良好基礎。

三要規範台賬整理。建立台賬的過程本是就是依法規範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過程。通過要約書、應約書、會議記錄、職代會的決議、集體合同等文本整理,既讓集體協商的程序更加規範,也讓依法協商的觀念深入企業和職工雙方。

3、要抓好區域行業協商。大力推進區域、行業集體協商既是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的需要,也是維護行業職工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要求。要結合我市實際,主要在區、鎮街和工業園區開展區域、行業集體協商,力爭實現區級以下區域內基礎紮實、條件成熟的行業普遍建立集體協商制度。要把握區域、行業性集體協商的重點,把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標準、工資調整幅度、勞動定額標準、工資支付辦法等行業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作為行業集體協商的核心內容。

要推動區域、行業企業代表組織和工會組織的建設,培育協商主體。要發揮各產業工會熟悉行業勞動關係特點、聯繫行業職工緊密的優勢,加強對本產業、本行業所屬企業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的調研和指導,會同行業協會適時就行業勞動工資福利等提出指導意見,推動本行業勞動定額標準管理體系的逐步完善。

4、要抓好監督檢查。要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社部門的行政監督、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的作用,加強對企業開展集體協商工作的監督。要加大執法督查力度,工會要主動聯繫人社部門會同企聯、工商聯等部門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大對拒不開展集體協商企業的督導和查處力度。要加強對企業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區工會、產業工委、鎮街工會要建立健全所屬工會集體合同工作台帳管理制度,對集體協商工作實行實名制、動態化管理,及時掌握集體合同簽訂、履行情況;企業工會要通過成立集體合同履約監督小組、開展職工代表巡視檢查、上級工會協商指導員調查走訪等形式,定期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集體合同履行到位。

5、要抓好協商隊伍建設。要加強專兼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考核標準和辦法,依據業務考核情況進行續聘、解聘或調整工作,健全完善聘任、考核、獎勵等管理制度,不斷完善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的管理、使用。

今年市總擬招聘8名集體協商專職指導員,這項工作要落實好。要善於藉助社會力量和資源,吸收相關專家學者參與集體協商的政策諮詢、業務指導、巡講培訓等工作,探索通過設立指導站、諮詢室等方式強化專業指導力量。要加大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專業培訓工作,着力解決“不會談”、“不善談”的問題,要創新培訓方式,堅持理論授課與模擬協商相結合,不斷提高協商隊伍的能力水平。

三、加強領導,確保集體協商工作落到實處

集體協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要按照“黨政主導、工會力推、各方配合、企業和職工參與、法治保障”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密切協作、精心組織、統籌推進,確保集體協商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

1、要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政部門要把集體協商工作作為實施美麗X戰略規劃的重要措施,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切實加強領導,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各級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做好集體合同的審查、爭議調處、監察執法等工作;各級工會組織要主動作為,代表職工積極向企業提出要約,推進協商,監督履約;各級工商聯、企業聯合會要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引導,推動他們嚴格執行有關集體協商的法律法規。要進一步發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的組織協調作用,健全信息溝通、分析研究等工作機制,共同推進工作。

2、要強化指導服務。各級工會組織要會同有關部門經常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全面掌握集體協商工作開展情況,具體分析不同區域、不同行業存在的實際問題,並本着因企制宜、分企施策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企業、區域、行業集體協商的分類指導和服務,加強對職工方的協商代表的引導和激勵,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上級工會代行或選派代表參與下級工會開展集體協商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集體協商的質量。

3、要強化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積極宣傳集體協商工作的重大意義、法律法規,努力擴大集體協商的社會影響,提高社會各界對集體協商的認知度、認可度,使“協商促和諧”、“化解勞動關係矛盾靠協商”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除各種疑慮,變“被動協商”為“主動協商”。要注意培育和總結一批協商程序規範、協商內容具體、協商成效顯著、職工比較滿意的先進典型,廣泛宣傳推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

同志們,開展企業集體協商工作任務重,要求高,我們要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採取更加有力的的措施,推動全市企業集體協商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着力構建更加和諧的勞動關係,為美麗X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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