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共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2021年公共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監督檢查內容
(一)學校衞生。抽查學校教學和生活環境、傳染病防控、學校飲用水以及學校內游泳場所的衞生管理情況,抽查教室採光照明、人均面積和水質。加強學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二)公共場所衞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髮等場所衞生管理情況,抽查顧客用品用具、水質、空氣以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質量。加強公共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三)生活飲用水衞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衞生管理情況,抽查供水水質。推進農村集中式供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建立健全農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況和衞生安全巡查檔案。
(四)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的產品。抽查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華責任單位生產經營合規性情況,抽查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化學處理劑和水質處理器產品衞生質量。抽查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的應用現場。
(五)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抽查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依法生產情況,抽查消毒餐具飲具衞生質量。
二、衞生檢測及保障要求
(一)學校衞生、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的檢測任務由各地衞生健康監督機構根據本地情況選擇確定,可選擇本級疾控機構承擔,也可根據需要統一向有資質且在省衞生健康委備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購買服務完成。檢測經費由各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列入年度衞生稽查內容)。因涉及查處案件問題,原則上不允許用快檢設備代替實驗室檢測。
(二)涉水產品的檢測任務由各單位採樣後送各設區市衞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各設區市衞生健康綜合監督局收齊後,於6月30日前統一送省疾控中心檢測,經費由省衞生健康委統籌安排。
(三)省疾控中心要集中力量對各設區市送來的涉水產品樣品進行衞生檢測,並於9月30日前將檢測報告發各設區市衞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各地其他所有檢測報告應及時(送檢後1個月內)反饋至本級監督執法機構。衞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及時將監督抽檢結果對外公示。
三、結果報送要求
(一)各地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數據信息,保證數據信息項目齊全、質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過監督信息報告卡上報的數據信息,需以網絡填報彙總表方式上報。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
(二)各地要將完成本抽查計劃中的學校採光和照明抽查任務,作為貫徹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會同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抽查、記錄和公佈工作。
(三)各地要強化處理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促進協同監管;對生活美容場所涉嫌違法開展醫療美容等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組織協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時向我委報告。
附表:1.2021年學校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1年公共場所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
劃表
3.2021年生活飲用水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
計劃表
4.2021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5.2021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
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實施
情況彙總表
7.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質國家隨
機監督抽查信息彙總表
8.2021年二次供水衞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
息彙總表
9.2021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
息彙總表
附表1
2021年學校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範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中國小校及高校 | 轄區學校總數的25%(a) | 1.學校落實教學和生活環境衞生要求情況,包括教室課桌椅配備(b)、教室採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積、教室和宿舍通風設施、教學樓廁所及洗手設施設置等情況。 2.學校落實傳染病和常見病防控要求情況,包括專人負責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控“一案八制”(d)、晨檢記錄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記錄、復課證明查驗、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登記、每年按規定實施學生健康體檢等情況。學校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情況。(f) 3.學校落實飲用水衞生要求情況,包括使用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的學校落實水源衞生防護、配備使用水質消毒設施設備情況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學校防止蓄水池周圍污染和按規定開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況。 4.學校納入衞生監督協管服務情況。 | 1.教室採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積。 2.學校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餘量。 |
a.按抽查任務的80%進行檢測。
b.指每間教室至少設有2種不同高低型號的課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採光和照明檢查項目含窗地面積比、採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裝設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燈設置、課桌面照度及均勻度、黑板照度及均勻度,按照《中國小校教室採光和照明衞生標準》(GB7793)的規定進行達標判定。
d.指《中國小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範》(GB28932)第4.8條規定的傳染病預防控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
f.落實屬地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要求即為合格。
附表2 2021年公共場所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範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游泳場所 | 轄區全部人工游泳場所(含學校內游泳場所)(a) | 1.設置衞生管理部門或人員情況 2.建立衞生管理檔案情況 3.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情況 4.設置禁止吸煙警語標誌情況 5.對空氣、水質、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衞生檢測情況 6.公示衞生許可證、衞生信譽度等級和衞生檢測信息情況 7.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情況 8.實施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情況 9.住宿場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情況 10.生活美容場所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情況 11.公共場所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情況。(b) | 1.泳池水渾濁度、pH、遊離性餘氯、尿素、菌落總數、大腸菌羣 2.浸腳池水遊離性餘氯 |
住宿場所 | 轄區總數25%(a) | 1.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羣、金黃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羣 | |
沐浴場所 | 轄區總數16%(a) | 1.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羣、金黃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軍團菌、池水濁度 | |
美容美髮場所 | 轄區總數8%(a) | 1.美容美髮工具細菌總數、大腸菌羣、金黃色葡萄球菌 2.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羣、金黃色葡萄球菌、pH | |
其他公共場所 | 轄區全部候車(機、船)室。 轄區營業面積2000m2以上商場(超市)60户,影劇院40户,遊藝廳、歌舞廳、音樂廳共80户,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查。(a) | 室內空氣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 |
集中空調 | 轄區已抽取公共場所中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全部檢查;其中抽取30户進行檢測,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測 | 1.建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檔案(c) 2.建立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情況(c) 3.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檢測或衞生學評價情況(d) 4.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情況 5.新風口、開放式冷卻塔依標準設置情況 | 1.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細菌總數、真菌總數(f) 2.冷卻水中嗜肺軍團菌(g) |
a.游泳場所按抽查任務的100%進行檢測,住宿場所、沐浴場所、其他公共場所按抽查任務的50%進行檢測,美容美髮場所按抽查任務的20%進行檢測。
b.落實屬地新冠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要求即為合格。
c.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規範》(WS 394-2012)規定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檔案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d.使用單位需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檢測報告複印件。
e.只對6個月內進行過室內大面積裝修的場所檢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項目。
f.使用無風管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指標合理缺項。
g.使用非開放式冷卻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指標合理缺項。
附表3
2021年生活飲用水衞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a) | 範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轄區城市城區和縣城的全部水廠 | 1.持有衞生許可證情況 2.水源衞生防護情況 3.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4.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情況 5.水質消毒情況 6.水質自檢情況(d) | 出廠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餘量 |
農村集中式供水(b) | 轄區農村全部設計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廠 | ||
小型集中式供水 | 每個縣、縣級市轄區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鄉鎮數的至少30%(c), 每個鄉鎮抽查30%的設計日供水100m3以上水廠(c) | 1.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2.持有衞生許可證情況 3.處罰情況 | |
二次供水 | 每個縣(區)10個二次供水設施,不足10個的全部檢查(c) | 1.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2.設施防護及周圍環境情況 3.儲水設備定期清洗消毒情況 4.水質自檢情況(d) 5.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 出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餘量 |
a.不含學校內的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農村集中式供水為監督檢查信息卡上標記類別為“鄉鎮”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綜合衞生監督檔案、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檔案或記錄以及相關調查資料等信息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清單並實施雙隨機抽查。
d.水質自檢包括委託檢測。
附表4
2021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產品類別 | 範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a) |
輸配水設備 | 轄區內10個生產企業,不足的全部抽查,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衞生規範》情況 2.產品衞生許可批件、標籤、説明書 | 產品衞生安全性檢測 |
水處理材料 | |||
化學處理劑 | |||
水質處理器 | 轄區內10個生產企業,不足的全部抽查,每個企業抽查1-2個產品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衞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衞生規範》情況 2.產品衞生許可批件、標籤、説明書 | |
轄區內10個實體經營單位(b),含6個城市商場、超市或專營商店、4個鄉鎮綜合或專營市場,不足的全部抽查。 | 1.標籤、説明書 2.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 ---------- | |
轄區內50個在主要網絡平台從事經銷活動的網店,不足的全部抽查,檢查網店所有產品。 | 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 ||
進口涉水產品 | 轄區內10個在華責任單位,不足的全部抽查,每個單位抽查1-3種產品 | 1.標籤、説明書 2.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 產品衞生安全性檢測 |
現制現售飲用水 自動售水機 | 轄區內5個經營單位(b),不足的全部抽查,每個單位抽查1-3個應用現場。 | 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 出水水質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羣、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耗氧量等 |
a.無負壓供水設備、飲用水消毒設備、大型水質處理器產品衞生安全性檢測合理缺項。
b.各地在綜合衞生監督檔案及相關調查資料等信息基礎上自行制定清單並實施雙隨機抽查。
附表5
2021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範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餐具飲具集中 消毒服務單位 | 轄區總數2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 1.用水符合國家飲用水衞生標準情況(a)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情況(b) 3.消毒後的餐飲具進行逐批檢驗情況 4.建立並遵守餐飲具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情況(c) | ---- |
出廠餐飲具 | 每個企業抽查1-2個批次出廠餐飲具 | 1.出廠餐飲具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情況 2.出廠餐飲具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註相關內容情況(d) | 感官要求,遊離性餘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e),大腸菌羣、沙門氏菌 |
a.用水由持有效衞生許可證供水單位供應的,原則上視為合規;用水為自建設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應的,檢查水質檢驗報告,判定合規情況。
b.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均符合規定的判定為合規單位,有一項不符合規定的判定為不合規單位。
c.指建立出廠檢驗記錄並記錄出廠餐具飲具數量、消毒日期和批號、使用期限、出廠日期以及委託方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d.指消毒後的餐具飲具在獨立包裝上標註單位名稱、地址、聯繫方式、消毒日期和批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e.僅適用於化學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遊離性餘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兩項指標合理缺項。
附表6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實施情況彙總表
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鄉鎮總數 | 檢查鄉鎮數 | 檢查的鄉鎮中已開展衞生安全巡查的鄉鎮數(a) | 檢查的鄉鎮中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廠數 | 已建立基本情況檔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廠數(b) | 已建立衞生安全巡查檔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廠數(b) | 檢查的小型集中式供水中持有衞生許可證的水廠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萬元) |
a.提供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的機構建立有農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況檔案或衞生安全巡查記錄,才可判定為已開展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
b.指由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機構建立的相關檔案。
附表7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質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彙總表
單位類別 | 檢測單位數(a) | 合格單位數(b) | 色度 | 渾濁度 | 臭和味 | 肉眼可見物 | pH | 消毒劑餘量 |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
小型集中式供水 | ||||||||||||||
二次供水 |
a.二次供水指檢測設施數。
b.為表中檢測項目均合格的供水單位或二次供水設施數,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單位或設施。
附表8
2021年二次供水衞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彙總表
轄區內二次供水設施總數 | 檢查設施數 | 檢查內容符合要求設施數 | 檢查的二次供水設施中已開展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服務的設施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 (萬元) | |||
供管水人員健康 體檢和培訓 | 設施衞生防護及 周圍環境 | 儲水設備定期 清洗消毒 | 開展水質自檢 | |||||
附表9
2021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彙總表
單位類別 | 檢查 單位數 | 單位 合格數(a) | 檢查 產品數 | 產品檢查合格數(b) | 發現無證產品數 | 檢測 產品數 | 產品檢測合格數 | 責令限期改正單位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萬元) |
在華責任單位 | ||||||||||
城市實體經銷單位 | — | — | ||||||||
鄉鎮實體經銷單位 | — | — | ||||||||
網店 | — | — | ||||||||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c) |
a.產品取得衞生許可批件,產品檢查和檢測均合格的單位數。
b.產品取得衞生許可批件及標籤、説明書均合格的產品數。
c.產品數指應用現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