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等級,哪個級別傷的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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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往往需要進行工傷等級鑑定,相信大家都知道,工傷等級一共分為十級,但很多人不太瞭解,工傷等級一級和十級比較,哪個級別傷的更嚴重?工傷等級鑑定時間有什麼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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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等級一級和十級比較,哪個級別傷的更嚴重?

工傷等級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1級:意識消失;活動均受到限制卧牀。

2級:隨時有人幫助;不能工作;交往極度困難。

3級:不能獨立生活;僅限於室內活動;職業受限;交往困難。

4級:生活嚴重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活動;職業種類受限;交往嚴重受限。

5級:生活部分受限;僅限於就近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交往貧乏。

6級:生活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交往狹窄。

7級:活動能力嚴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不能從事複雜工作;交往能力降低。

8級: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活動受限;工作效率明顯降低;交往受約束。

9級: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學習能力下降;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級: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工作學習能力下降;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工傷等級,哪個級別傷的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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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等級鑑定時間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的規定。而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後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後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鑑定),然後根據認定和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2、勞動仲裁的時效為發生爭議後的60天內,向單位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單位為其做工傷認定及傷殘鑑定;也可以在拿到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後的60天內,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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