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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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是非常的嚴格按照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11號)和《省農機局、省財政廳的通知》(川農機計12號)、省農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的緊急通知》(川農機計34號)文件的要求,認真支部實施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工作總結

。我市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總投資共410萬元(不含瀘縣),其中中央資金122.06萬元,省級資金4.35萬元,帶動地方財政投入32.527萬元,農民自籌投入約250萬元,受益農户1079户。實施農機購置補貼項目新增各類農業機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機561台、水稻插秧機5台、機動噴霧噴粉機95台、手扶拖拉機6台、漁業機械29台、離心泵13台、電動機22台、初加工組合機195台、茶葉機械7台、機動脱粒機120台。農機購置補貼的實施提升了我市的農機裝備水平,增強我市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了我市農機流通企業和生產企業的規模化發展,為新農村建設作出了貢獻。現將我市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總結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責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計財科、科教科為成員的農機購置補貼項目領導組。各項目實施區(縣)高度重視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區長(副縣長)任組長,區縣農機局、財政局為成員單位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領導組。在各區縣農機局內部建立了購置補貼項目分工負責制,將項目任務落實到局計財股和農機推廣站,落實專人負責。區縣農機局還對各鄉鎮負責購置補貼工作的經辦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使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層層有人抓、有人管。(二)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將購置補貼納入區縣政府對鄉鎮政府的綜合目標考核。年初,市農機局、財政局聯合向市委、市府領導彙報了全年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這項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臨的困難,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理解與支持。為確保購置補貼任務的完成,各區縣政府將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任務納入區縣政府對鄉鎮政府的目標考核之中。各鄉鎮政府又將購補工作分解落實到各村委會,並納入了鄉鎮政府對村委會的目標管理考核,通過層層落實管理責任制,為完成購置補貼任務打下了基礎。

(三)加強督促,力爭購置補貼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農機局黨組書記、局長率本局計財科、科教科科長及區縣農機局主要負責人,前往宜賓市、自貢市、資陽市等地考察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認真學習了兄弟市的經驗,對照查找我們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購置補貼工作的總體指導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寫了《市農機考察組赴宜賓等地考察報告》。8月,面對我市購置補貼工作進展緩慢的局面,市農機局支部召開了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要求各區縣查找購置補貼工作中的差距,針對各區縣的實際情況提出下半年購置補貼工作促進措施,確保項目任務的完成。10月20日,購置補貼工作即將結束之前,市農機局再次召開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推進會,提出了明年購補工作的總體要求和考核標準,要求各區縣農機局針對今年購補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經銷商提前做好明年銷售維修網點建設,把售後服務和用户培訓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做到購置補貼工作早準備、早安排,力爭明年購置補貼工作上新台階。

(四)加強購置補貼政策宣傳,普及農機新技術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讓廣大農民羣眾瞭解購置補貼政策,瞭解農機新技術,因此宣傳尤其重要。我們採取的宣傳方式:一是會議宣傳動員。年初,各區縣政府都召開有鄉鎮分管領導、農機站長、財政所長及經發辦主任參加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佈置會,進行宣傳動員,然後各鄉鎮也相繼召開村社幹部會,宣傳講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二是電視、電台、網絡宣傳。各區縣電視台、廣播電台都有滾動播出的宣傳廣告。古藺縣、敍永縣還通過黨政網和移動短信平台,將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的內容,發佈到各鄉鎮,發送到鄉鎮主要領導。三是大量張貼購置補貼公告、宣傳資料,全年散發購置補貼宣傳資料約3萬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衞生”三下鄉活動,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和諮詢。五是現場演示。各區縣農機局與經銷商合作,在春耕、秋收兩季深入各鄉鎮,利用趕場天進行宣傳和演示,全年召開現場現場演示會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傳和推動作用。

(五)依託相關項目,實現購置補貼機具累加我市把農機購置補貼項目與烤煙生產機械補貼項目結合起來,在古藺、敍永煙草種植區實現了累加補貼,累加補貼資金達到30萬元。

(六)抓技術培訓,督促經銷商完善售後服務,我們要求經銷商從三個方面改進服務。一是售機前必須對用户進行農機操作維護技術培訓;二是零配件實行微利銷售;三是在各區縣的重點鄉鎮建立銷售維修網點,各銷售維修網點備足常用配件,保證“三包”, 及時上門服務,不誤農時。春耕、秋收農忙季節,區縣農機局派出工作人員與農機生產企業的維修人員一起把服務送到田間地頭,對用户進行技術指導,搶修故障機具,解決了部分機具的維修問題。各區縣農機局還支部已購買機具的部分用户到農機生產企業進行維修技術培訓,樹立使用農機的好典型,方便農民就近維修。

二、農機購置補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一)實行陽光操作我市按照《省農機局、省財政廳的通知》(川農機計12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做到了補貼對象公示,補貼條件、補貼程序、補貼方式公開,由農民自願申請,自主購機,整個過程都是陽光操作,接受各方監督。

(二)嚴格項目管理一是加強了已購買補貼機具的管理,二年內農户不得擅自轉賣或轉讓;二是加強了信息檔案管理,及時做好了項目檔案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採集、整理、登錄、分析和報送工作。三是加強資金監管,嚴格審核補貼資料。按照補貼資金管理的要求,我們對售出的購補機具進行了抽查、審核,凡存在資料不齊全、手續不完整、資金結算申報表與補貼協議或購機發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購機金額與《目錄》上金額不相符等情況的,我們都要將資料退回,確保項目資金按規定使用,維護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維護購機農民的利益。三、實施的效益情況分析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的實施給農機化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契機,隨着農機新機具擁有量的迅速增加,農機化作業量也快速增加,農機裝備的整體水平迅速提高。預計新增農機總動力9.6萬千瓦。全市機耕面積新增5.8萬畝、機插水稻新增0.2萬畝、機械植保新增27.6萬畝、機械收穫新增0.4萬畝、機械灌溉新增6.14萬畝、糧食加工新增13.47萬公斤,農機運輸新增211萬噸公里。農機購置補貼的實施還推動了我市農業、畜牧業、漁業的發展,對促進新農村建設、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問題,我市在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受到自然地理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當前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面臨着一些困難,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工作經費不足,工作壓力大省級下達的工作經費少,市縣財政困難,工作難度大、壓力大。工作經費困難

造成了三個後果:一是誰都不願意多完成補貼任務,項目任務越多,支出越多,就會出現幹得越多,經費越緊張的狀況;二是無法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幹多幹少一個樣;三是宣傳經費少,宣傳活動受到限制,效果不滿意。

(二)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內我市適用機具少。現《目錄》內近900種機具中,我市適用的僅20種左右,且主要是耕整機,產品種類非常單一。一些非《目錄》內的小型機具地方財政並無資金進行補貼,因而陷入了有補貼的機具多數不適用,一些適用機具沒有補貼的尷尬境地。

(三)宣傳示範不夠,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沒跟上一是宣傳示範不夠,缺乏典型帶動,農民瞭解購補政策多,瞭解機具性能少,自主選擇機型困難。二是經銷商對購機者技術培訓不到位,操作不當造成的機具損壞時有發生,相當部分的補貼機具使用得不好,作業效率低。三是鄉鎮維修網點不足,售後服務不及時,農民購機難、買配件難、維修難的問題依然存在。四是機具配件價格偏高,供應不及時。

(四)補貼機具價格高,補貼比例偏低機具補貼後的價格相對於農民的購買力而言仍然偏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補貼後的機具價格與未補貼的同類型同品種機具的市場價相差無幾的情況。另外,與我市毗鄰的重慶市、貴州省的部分市、縣都有累加補貼,累加後補貼比例達到了50%,給我市造成了較大壓力。

(五)機具價格隱藏,農民羣眾不滿意在現行《目錄》中補貼機具的限價不對社會公佈,經銷商與農民在價格信息上不對稱,同一機具的價格不一致,造成了經銷商與農民之間新的矛盾。(六)程序繁瑣,購機費時目前辦理購置補貼的程序為:填寫《購機申請表》→審核→公示→籤《購機協議》→差價購機。農民辦理購置補貼至少要跑兩次縣城、一次鄉鎮,耗時費力。

五、建議

(一)根據購補資金額度按比例配套工作經費,並適當向丘陵、山區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二)《目錄》中適當增加丘陵地區適用的小型機具,增加地區補充類機具的品種。對一些地方農機企業生產出的主要適合當地區域的農機產品,可由市(州)一級財政、農機部門核准,納入地區購機補貼範圍;資金可由中央購置補貼資金中劃出一定的比例,由市(州)級財政、農機部門掌握,用以解決這部分機具的補貼,促進區域農業機械的發展。

(三)適當提高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丘陵、山區農機購置補貼標準,加快落後地區農機化事業的發展,減輕周邊地區補貼比例較高帶來的壓力,刺激農民的購買力。

(四)實行補貼機具及其配件價格公開,儘可能降低銷售價格。

(五)引入競爭機制,促進服務。一、增加購置補貼機具經銷商數量,通過競爭,促進服務。2。要求經銷商在購置補貼項目覆蓋的主要鄉鎮設立銷售維修網點,並逐步發展到在各鄉鎮建立銷售維修點,各銷售維修點必須備足常用零配件,配備技術過硬的維修人員,確保維修服務及時到位,不誤農時。

(六)抓好用户培訓,做大農機市場蛋糕。應加強農機培訓投入,把操作維護技術培訓作為購機的一項程序,培訓合格後,用户在購機合同上簽字確認已通過技術培訓,若經銷商未對購機者進行培訓,則用户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由經銷商負責。

(七)簡化程序,方便農民,加強監督,可以借鑑家電下鄉的補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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