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局編志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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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方誌辦:

執法局編志工作總結

根據省、市人民政府第二屆新方誌編修工作會議精神,現將我局 年 月份以來修志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成立機構

局領導高度重視修志工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該項工作。一是統一認識。局領導認為我局雖是新機構,但佛山市的城市管理有較長的歷史,發展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事業,不能割斷其歷史淵源。雖然,在第二屆新方誌編修工作中,市政府對我局沒有硬性安排修志任務,但局領導仍把這項工作納入,旨在通過編修《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志》(以下簡稱《城管志》)為資政、存史、教化等提供實文載體,總結城管工作過去的歷史經驗,促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二是成立機構。為加強《城管志》編修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局長關天安任組長,副局長吳乃流、黃南飛任副組長的編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編寫組,聘請原廣東省《蕉嶺縣誌》總編、高級教師林清水先生為《城管志》主筆,選調鄧政明副科長和羅達兩同志組成《城管志》編寫組。三是搞好保障。在局資金緊缺情況下,撥出專款為編修組配備筆記本電腦等辦公器材,落實有關工作用車保障,以利編修工作的開展。

二、參加培訓,提升能力

為提高修志人員編寫水平、拓寬個人的歷史視野,我局領導主動要求修志人員參加市方誌辦舉辦的兩期新方誌編修人員培訓班,通過學習、交流,參訓人員初步掌握修志的理論和技巧,達到編修少走彎路,高效高質修志的目的。參加培訓後,修志組能以社會主義新方誌理論指導制訂篇目、取捨資料,寫出部分有分量的初稿。

三、收集資料,認真編寫

(一)結合實際,擬定篇目

經過前期準備和學習後,編寫組着手草擬篇目。由於我局是今年 月3 日掛牌運作的新機構,而城市管理在佛山的歷史相當悠久,據明文記載,能查找的資料可上溯至清朝道光年間。鑑於我局實際情況和城市管理的歷史變遷,編修組成員多方請教,反覆討論,擬出一個既符合我局實際也能反映佛山城市管理歷史及現狀的篇目。經局領導小組研究修改後,於9月報送市方誌辦辦公室審核。市方誌辦對我局報送的《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志》篇目進行嚴格認真審定,對個別地方提出修改意見,同意按照審定篇目進行編修。

(二)收集資料,組織編修

收集資料是編寫的基礎,志書的優勢在於引用資料的系統、全面、真實、準確。我局於今年3月掛牌運作,相關執法職能從有關部門移交、過渡,檔案資料很不齊全甚至空白,編寫組只能多方聯繫收集相關資料。特別是佛山市行政區劃調整後,五區合為“大佛山”。編修組按照篇目設計,將涵蓋五區城市管理資料納入收集範圍,在局領導大力支持和相關部門配合下,編寫組初步收集到五區行政執法局運作以來的資料、檔案。同時通過各種工作聯繫及個人關係,聯繫相關職能移交前的歸屬單位,找尋我局職能相關歷史記載,其間,得到市工商、衞生、公安、環保和市建設規劃部門,特別是市方誌辦黃國揚主任、張麗珍同志給予局編修組大力支持,在資料、信息等方面提供了相當大的援助。

(三)分工編輯,邊收邊編

由於檔案資料時間跨度較長,前期蒐集的資料為免被遺漏等,局編寫組採取“搜編相結合”的方法,及時運用資料編寫成文,再對所蒐集的資料進行查缺補漏。根據篇目分工,主筆林清水先生負責編修《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志》的概況篇並整理各種資料;鄧政明同志負責編修法律法規篇和各區執法局及相關部門資料的進一步蒐集工作;羅達同志負責大事記、機構設置和負責人更迭的查找編輯、打印資料等。3個月來,基本完成部分初稿,仍繼續查缺補漏加以完善資料,進一步編寫“行政執法”等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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