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工作總結匯報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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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工作總結匯報範文

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是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參公事業單位,擔負着我縣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能。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住建局黨委的關心支持下,縣的城市管理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現就將我大隊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情況做如下彙報:

一、大隊基本情況介紹

(一)機構發展情況

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前身是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與縣城建監察大隊兩塊牌子,一套班子,是縣規劃建設局的下屬單位。縣委、縣政府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決城管“老大難”問題,組建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核定編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成建制併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縣規劃建設局代管。根據常編文件,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升格為正科級,管理體制由縣規劃建設局代管調整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不變。根據常編〔2011〕19號文件,將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劃入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所屬全額撥款參公事業單位,結構編制、級別及人員身份不變。

(二)大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主要工作職能

根據縣編委《關於建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及人員編制的通知》(常編〔2003〕13號),核定大隊全額事業編制40名(原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35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收回),實行一次定編,人員逐步到位的原則;根據市人勞社保局《關於同意縣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等10 家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批覆》(衢市人勞公〔2009〕108號),確定大隊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目前,大隊內設2個科室5箇中隊:即辦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規劃中隊和開發區中隊,設大隊長1名(正科級)、副大隊長2名(副科級)、科(股)級職數10名。大隊現有50人,編內人員22人(其中參公人員20名、全額事業人員2名),協管員28人。

根據常編〔2003〕13號文件,常委〔2005〕46號文件和〔2005〕1號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等規定,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綜合履行原城建監察大隊工作職責及受住建、環保、工商、衞生、公安交警等有關行政執法主體的委託承擔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實施辦法》及其他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依據規劃建設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城鄉規劃、城市市容環境衞生、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市政工程設施、城市公用事業、房地產、建築業等進行監察和行使處罰權。

(三)依據環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沿街及居住區個體經營者、經營性企業的排污、噪聲、廢氣、廢水等行使處罰權(簡易程序處罰)

(四)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臨時攤販、無照攤販、車輛修理、加工點等行使處罰權(簡易程序處罰)

(五)依據衞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城區無衞生許可證經營的行為行使處罰權(簡易程序處罰)

(六)依據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侵佔城市道路、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等行使處罰權(簡易程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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