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村級幹部隊伍建設調查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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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蘭考與村幹部座談時強調:“村幹部是地基中的鋼筋,位子不高,但責任很大。”村幹部作為國家政權的基層“執行官”,身處農村工作前沿陣地,與國家命運同呼吸,與和諧發展共存在,肩負着脱貧攻堅、鄉村振興的神聖職責,是黨和國家政策在農村得以貫徹的直接責任人。但隨着城鎮化進程的提速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村幹部隊伍建設滯後,幹羣關係問題日益顯現,農村深層次矛盾日漸突出,農村幹部隊伍面臨難選、難留等系列問題。本文以XXX為例,分析研判村幹部隊伍建設存在問題,思考村幹部隊伍優化的可行性路徑。

2019村級幹部隊伍建設調查與思考

XX緊抓基層黨建“整縣推進”機遇,以支部星級管理和黨員先鋒指數量化考評為抓手,以選優配強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為切入點,着力整頓村幹部隊伍年齡老化、思想僵化、能力弱化等基層組織虛化弱化邊緣化問題,不斷加強村黨員幹部隊伍建設。

一、科學選拔任用,優化隊伍結構。把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作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中之重”,科學選人用人,讓素質高、能力強、熱心為民服務、能帶動羣眾共同致富的優秀人員選送上村幹部崗位。2017年以來,全縣累計調整XX名村主職幹部,調整後,全縣村主職幹部平均年齡從換屆時XX歲下降到XX歲,41—50歲共XX人佔比XX%,40歲以下XX人佔比XX%,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XX人佔比XX%,大專以上學歷XX人佔比XX%,村幹部年齡和學歷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全縣XX名村主職幹部中,返鄉能人(含大學畢業後直接回村任職、外出務工後返鄉任職、複員軍人回村任職等)達到XX人,佔比XX%,村支部戰鬥堡壘作用進一步加強。同時,狠抓“優中選、精心育、嚴格管、科學用”四個環節,加大村級後備幹部培養力度,累計公開招聘村主職後備幹部XX餘人,引進外出務工能人XX人、復原退伍軍人XX人,選拔計生、扶貧等專業技術人員XX多人,基本實現村級組織全覆蓋。

二、注重教育培訓,提高能力素質。完善培訓體系,搭建四級聯訓、創業幫扶、導師傳授等平台,有效利用縣委黨校、湖北省農村黨員幹部培訓基地、黨員遠程教育等資源,突出基本規矩、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黨務等“五基模式”,以黨性教育、政策法規、業務知識、農村實用技術等為重點,綜合運用集中培訓,專題輔導、經驗交流、外出考察學習、基地教育、網絡自學等模式,科學制定培訓內容和計劃,努力提高村幹部隊伍素質,培養一批有能力、懂技術、會經營、能夠帶領羣眾致富的村幹部。同時,採取“導師培訓模式”、掛職跟蹤鍛鍊等途徑,加強對計生、扶貧專幹等優秀後備幹部在矛盾糾紛調解、鄉村文明等工作中的跟蹤實踐,幫助其從上而下深入瞭解農村工作,進一步轉變思路,開闊視野。2017年度,圍繞基層黨建“整縣推進”工作,分主題組織X期XX餘人次的重點工作觀摩調度活動,推動支部建設系統化、標準化、規範化。

三、強化管理考核,提升履職水平。出台《村幹部管理辦法(試行)》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和村幹部補貼發放管理辦法》,從村幹部的選任、職責範圍、獎懲措施等八個方面對村幹部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界定,着重對其日常管理當中服務羣眾、秉公辦事、管好“三資”、抵制“四風”、厲行節約五個方面進行詳細規定,促進村幹部廉潔履行職責、擔當有為。實施村幹部“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細化明確村主職幹部權力邊界,規範操作流程,實行權力清單內容、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四公開”,確保辦事羣眾知道“公章在哪、找誰蓋章”。探索建立不稱職村幹部“歇職”制度,對作風漂浮、組織觀念淡薄、完成任務不及時,但又不便啟動處分、罷免程序的村幹部,視輕重給予1至3個月的歇職處理,歇職期間取消工資及補助,對整改不力的,延長歇職期限或按有關規定予以免職、啟動罷免程序,激發村幹部願幹事、幹好事、幹成事的責任感和進取心。

四、落實待遇保障,激發幹勁活力。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村主職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推進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並按照當地副鄉鎮長工資水平確定村主職幹部工作報酬的底線標準,建立同步調整機制,實現穩定增長。在確保政策落地的基礎上,在兑現村幹部工作報酬方面實行“基本報酬+績效報酬”的結構報酬制,配套推行“績效月考評、報酬年發放”措施,其中基本報酬為年工作報酬的60%,由鄉鎮黨委按月發放,績效報酬為年工作報酬的40%,由鄉鎮黨委根據村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年底統籌發放,實現村幹部考核獎懲、問責問效與工資待遇有機銜接,用“活”的工資制度激發了村幹部幹事創業熱情,提升了服務羣眾的質量。

XXX在改進之前存在村幹部綜合素質不強,幹部結構不盡合理,服務能力不強,帶富能力較弱,工作待遇偏低,幹部隊伍儲備較為匱乏,青黃不接等問題,通過近年來對幹部隊伍的整頓和建設得到不斷優化。XXX關於村幹部隊伍建設的作法對我們有一些啟示和思考。

(一)拓寬選任渠道,持續優化村幹部隊伍結構。完善村幹部“兩推一選”“公推直選”的程序和辦法,結合村(社區)“兩委”集中換屆工作,開展村級班子分析研判,提前完成村(社區)“兩委”成員摸底調查,採取從熱心黨員、大學生村官中“挑”,從返鄉大學生、退伍軍人中“選”,從現任優秀村“兩委”幹部中“留”,從國家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能人中“請”,從社會能人志士中“招”等方式,儲備優秀的農村後備幹部。建立村級後備幹部人才信息庫,保持每村3名後備幹部職數動態管理,對錶現突出、條件成熟的後備幹部進行重點培養,納入幹部培訓總體計劃,加大跟蹤鍛鍊培育力度,讓其有針對性地在矛盾糾紛調解、鄉村文明等工作中跟蹤鍛鍊,儘快適應工作崗位,漸進改善村幹部隊伍年齡結構老齡化和學歷結構偏低的現實狀況。同時,以鄉鎮為主體,結合村(社區)“兩委”集中換屆,逐步建強村幹部隊伍,力爭實現每村有一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幹部、一名35歲以下年輕幹部和一名婦女幹部的目標,切實解決村幹部隊伍存在的文化偏低、年齡老化和“後繼乏人”等問題。

(二)強化教育培訓,持續提高村幹部隊伍素質。持續抓好常規化培訓,變集中培訓為常態化培訓,將幹部培訓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確保村主職幹部每年集中脱產培訓時間不少於7天,鼓勵村幹部參加在職教育學習,對村幹部、村級後備幹部通過在職教育學習取得學歷證書的,依照規定予以報銷一定比例的學費,分步驟改善村幹部隊伍學歷結構較低的狀況。廣泛開展“三培養”活動,把致富帶頭人中的先進分子培養成黨員、把具有一定能力的黨員培養成致富帶頭人、把黨員中的致富帶頭人培養成村幹部,積極引導和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從返鄉大學生、致富能人中物色村幹部人選,不斷開擴思路,積累工作經驗。

(三)完善監管體系,持續規範村幹部隊伍管理。強化羣眾監督和村幹部違紀舉報機制,把監督村幹部的重點放在帳目、資金和宅基地審批等環節上,定期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聘請老黨員擔任監督員,對村幹部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實行任職迴避制度,對存在直系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個村級班子同時擔任村幹部,切實落實好“村務黨務公開”、“四議兩公開”等制度,把村幹部權力置於陽光之下。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和考核評價辦法,把年終考評與平時督查相結合,持續完善幹部工作記實檔案和年度考評工作檔案,為村幹部選任、考評及落實激勵保障機制提供依據,對考核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提大學聯考核工資發放比例;對考評較差的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責令改正;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民主評議不稱職率超過50%的,及時進行調整或做出免職處理。

(四)落實基礎保障,持續激發村幹部隊伍活力。出台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相關實施意見,將村級現有從事精準扶貧、計生、人社、綜治信訪維穩等公共服務專幹統一整合為村級公共服務專幹崗位,在村“兩委”班子集中換屆中,通過法定程序將村級公共服務專幹納入村“兩委”班子定補管理,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方式,統籌整合網格管理員、食品安全員、道路安全員、災害信息員、人社“三員一崗”人員等政法、食藥監、交通、民政、人社各歸口管理單位資金,統籌落實村級公共服務專幹待遇,同時持續提高村副職幹部待遇,逐步增加村級定補幹部職數,實現主副搭配“有熱情、有促進、有監督”。進一步拓展村幹部政治發展空間,定期表彰慰問實績突出的優秀村幹部,加大在村幹部中定向招聘鄉鎮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的力度,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的村幹部,選拔進入鄉鎮領導班子,暢通晉升渠道,讓村幹部覺得“有奔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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