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基層隊伍建設情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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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村基層隊伍建設情況調查報告

對全市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開展調研,着力摸清當前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現狀,找準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研究解決的有效對策。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鄉村基層隊伍建設情況調查報告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閲。
 

鄉村基層隊伍建設情況調查報告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當前世情、國情、黨情、鄉情、村情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對基層黨建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就連雲港來説,農村正處於農民居住向社區集中、公共服務向鎮村集中、產業發展向規模經濟集中、土地流轉向合作組織集中、農民就業向企業和園區集中的“五個集中”過程中,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 這些新問題的出現和解決不比老問題、遺留問題解決容易多少,要求黨建工作方式方法必須加以改變。為此,連雲港市以基層組織建設年為契機,對全市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開展調研,着力摸清當前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現狀,找準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研究解決的有效對策。

一、當前全市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1、鄉鎮黨委管黨責任沒有完全落實

一是上級考核“指揮棒”重經濟、輕黨建,抓農村基層黨建的壓力不大、動力不足。從全市來看,黨建工作在整個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目標考核體系中佔比太低,一般僅為2%,而經濟指標的考核才是最“硬”的。同時,安全生產、計劃生育、信訪穩定、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招商引資、財税等每項工作實行“一票否決”,這在客觀上造成鄉鎮抓農村基層黨建 “説起來重要,忙起來不要”。從開展黨建工作目標考核的地區來看,大多可操作性不高,區分度不夠,基本都能得分,甚至有個別地方連過場都不走,只要完成黨報黨刊的訂閲任務就得滿分。

二是鄉鎮黨委領導力量不足,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力量薄弱。隨着鄉鎮機構改革和撤鄉並鎮的深入推進,合併後的鄉鎮人口少的5—6萬,多的10多萬(城關鎮除外),但黨委委員一般只有9-11人,領導力量明顯不足。鄉鎮黨委的紀檢、組織、宣傳、統戰、政法五大委員各管一攤,工作協調配合少。加之,不少地方長期認為,抓黨建就是組織委員一個人的事。而分管黨建的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又大多身兼數職,沒有足夠精力抓好黨建。

三是黨建工作經費嚴重不足,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缺乏基本保障。大多數鄉鎮財政的數字“很好看”,但可用財力卻“很有限”,在鄉鎮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往往是確保公共行政以及教育、衞生等事業性支出,壓縮黨建經費支出,有的地方出現黨建經費多年零投入。同時,為維持村級組織各項工作運轉,省政府對蘇北行政村實施了財政轉移支付,2011年為村均10萬元。但實際上,這部分資金先是被縣、鄉鎮財政截留或抵頂,然後由於合村並組大多不到位,各自然村獨立運轉,再分成幾份,僧多粥少,財政轉移支付的初衷難以實現,效果打了折扣。

2、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後繼乏人

一是帶頭人不好選、不會幹。一方面,雖然各地都普遍落實了村書記“一定三有”政策,但是與不少人的理想預期還是有一定差距,認為“收入不如打工的”、“ 政治上沒奔頭”、“權力不大、事事都抓”,是世上最難的工作崗位。因此,年輕、優秀的黨員寧願出去打工也不願意幹,而留在村裏的老弱病殘黨員中,又很難選出合適的人選,導致“村子越窮,人才越外流,人才越外流,村子越窮”的惡性循環,有些村甚至出現了班子“不調整不行,調整也不行;拿着放大鏡,找不到合適人選”的現象。另一方面,在換屆中,不少人依託家族勢力、空頭承諾等當選,許多素質不高、自我發展的能力不足,在帶領羣眾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收入方面辦法不多、思路不清,“坐等靠要”思想比較嚴重。還有少數當選的人把當村支書看做短期行為,對3年任期滿了以後是否當選有嚴重的危機感,“一年看和學、二年小心幹、三年等着換”。

二是後備人才數量少、培養難。農村黨員普遍年齡偏大、學歷偏低,客觀上造成了村幹部後備力量的嚴重匱乏。目前,全市農村黨員137679名,其中55歲及以上的68157名,佔49%;國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80003名,佔58%,年齡老化、文化偏低、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比較嚴重。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農村青年都爭相“走出去”,導致許多村都成了人才“空心村”,在村內發展黨員找不到合適人選。這也和發展黨員不正常有一定關係,如個別村新發展黨員“近親繁殖”嚴重,多為現任村支書、村幹部的親戚;少數村書記怕對自己形成威脅,連續幾年都不發展優秀青年入黨。

三是大學生村官紮根基層有困難。當前大學生村官難以發揮作用,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外部環境制約。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村官是在就業壓力和優惠政策引力下做出的選擇,大多在擔任一段時間村官後,通過考公務員、考研等途徑離開農村,缺乏在農村施展才華的抱負和理想。而且,大多數“村官”經歷單純,有的甚至根本沒有農村生活的經歷。加之農村人際關係複雜、利益糾葛較多,新來者很難在短期內被接納,深入不下去,有的大學生村官甚至怕去村裏、不去村裏。許多大學生村官剛到農村時,對工作有激情、有鬥志、有想法,兩三年後,大多已失去了發展的激情與思路,混同於一般村幹部和羣眾。

3、農村黨員教育難開展、管理難到位

一是組織活動開展不正常。目前,農村“三會一課”等組織活動普遍不能正常開展,支部大會、黨員大會半年開一次就已經不錯了,平時只有發展黨員、重要事項需要討論時才召集,有的村只能通過發“誤工補助”吸引黨員參加活動。不少村正常每年就組織一次黨員冬訓,還要借臨近春節、外出務工黨員返鄉的機會,時間上還不能完全保證,有個別地方上午開會、下午總結,甚至半天就結束了。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基層組織活動形式單一、內容單調,對黨員缺乏吸引力,一開會就是念一念報紙、發一發材料、看一看電視的形式已經讓黨員失去興趣。另一方面是農村黨員流動性大,外出務工黨員受到時間、空間的制約,“兩新”組織中黨組織活動受到企業主以及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方式的制約等,都難以正常開展活動。此外,活動陣地服務事項少,功能不強、利用不足。有的選址偏僻,有的設施實用性不強,不能滿足黨員羣眾的實際需要。如不少文體設施不實用、圖書室中書籍陳舊,農民平時利用很少,閒置率高。個別部門設立的辦公室和設施,純粹是花架子,佔用資源、不辦實事,有的僅僅是掛塊牌子、貼條標語、應付檢查。

二是不少黨員缺少紀律約束。主要表現為:對新黨員是發展時有人教和管,發展後雖有人教、卻沒人管;對無職黨員更是“不得力、管不着”;對外出黨員是“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多數轉入村的離退休黨員認為自己資歷深、工資高、水平高,轉入村大多隻是為逃避原單位的管理或少交黨費,主觀上不願接受、行為上被動接受村黨組織的管理。同時,黨員“出口”不暢、甚至不通,苗頭性、小問題沒人管,一般不犯大的錯誤就“出不了黨”。少數黨員幹部意識淡薄、素質不高,還有一些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家長作風、僥倖作祟、黨紀無畏,不認真執行有關制度,甚至把“村裏的變家裏的”,腐化墮落。據統計,2006年以來被市縣鄉紀律檢查部門處理的村書記案件共525件,佔村總數的36.8%,村書記已成為“高危崗位”。

三是基層民主落實不到位。不少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民主制度不到位,保障黨員羣眾民主權利流於形式,對黨員義務要求得多,權利保障得少。如有的村“兩委”思想不同軸,導致權力無序運行,出現了兩個極端,要麼是村委會不能自覺接受村黨組織的領導,工作“兩張皮”,要麼是村黨組織大權包攬、村委會可有可無。個別黨員幹部民主素養不高,搞形式,走過場,對重大事項的決策依然是拍拍腦袋決策,一個人説了算,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廣大黨員的積極性。還有在換屆選舉中,有部分人依靠家族、宗族勢力的支持或是非組織行為的干預,利用民主形式進行博弈。這些人當選後,藉機謀取個人或小團體私利,既不能維護大多數老百姓的利益,更不能為村裏帶來發展和穩定,一定程度上留下了隱患。

4、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不夠科學

一是合村並組不到位造成科學設置組織難。2001年“運動式”合村並組後,全市由原來的2111個村合併為1427個村,表面上村域規模擴大,村級人口增加,村級黨組織規模擴大,但實際上各自然村仍獨立運轉,多數村組不合財、不合心,村黨組織不合力。據統計,被合併的村中,有14個又分開運作,造成黨組織設置調整難。同時,全市黨員人數在50-100人之間的村有955個,100名以上的村有205個,50名以下的村只有267個;而從行政村黨組織設置上看,有13個村級黨委,587個黨總支,827個黨支部,有約39%的村應達到了設置總支或黨委的規格卻仍以支部的形式運轉。許多支部過於龐大,支部生活成本高,黨員不便集中,給黨員管理和黨員活動開展帶來了難度。

二是“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相對滯後造成科學設置組織難。當前,農村各種新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展迅速、大量增加,而黨建工作有些滯後。一方面,新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黨組織組建率還不高。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例,全市截至2012年6月底有953個,而其中建立黨組織的只有105個,且都是黨支部。由於企業黨員流動性大等一些不確定因素較多,已組建的企業黨組織穩定性較差,隨時可能出現“邊建邊癱”、“上午建、下午散”的現象。而且,黨組織活動受到企業主以及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方式的制約等,難以正常開展,甚至“組織不如大户、實力不敵大户”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各類黨組織之間關係沒有理順。有的新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是屬於一個村的,而有的規模比較大、囊括了好幾個村,建立的黨組織也包括了幾個村的黨員幹部,與村黨組織之間,往往職能交叉、人員交叉,他們之間的這種鬆散型的關係,給鞏固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帶來了許多難題。

三黨員流動性變大造成科學設置組織難。目前,農村黨員離土離鄉、經商務工日益增多,據統計,我市共有流動黨員6419名,佔全市黨員總數的2.5%,“組織找不到黨員,黨員找不到組織”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給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甚至導致了一些黨員遊離於黨組織之外。流動黨員多分佈於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相對滯後,一些流動黨員找不到組織,無法轉移組織關係,過不上正常的組織生活。而成立駐外黨組織往往受人員、機構、資金等要素的侷限,組織大多傾向於同鄉會,活動大多等同於溝通會,成員大多是鬆散型,真正能夠發揮作用的駐外黨組織,難之又難,少之又少。

5、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發展、服務羣眾的能力不夠強

一是村級集體經濟普遍比較薄弱。據統計,2011年底全市村均債務71.4萬元,村均收入(扣除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只有36.4萬元。許多村既沒有企業,也沒有積累,更沒有可資利用的資源,而且負債比較嚴重,“拆東牆,補西牆,牆牆都有洞”,村級運轉主要靠財政轉移支付來勉強維持,更談不上為民辦事。原因在於,一方面,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整體素質與農村科學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發展思路不寬,缺乏機遇意識,引領發展能力和創新能力不強。另一方面,村級集體資產缺乏監管,導致集體資產流失嚴重,村一級合同管理比較混亂,甚至有的村發包土地一包就是50年甚至100年。而且個別地方以村養鎮現象相當嚴重,為維持正常運轉或出於完成財税任務的目的,鄉鎮常會截留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甚至向村裏下達税費上交任務。有的縣據説每個村至少每年要向鎮交30-40萬,多的要交上百萬。

二是村級組織化解羣眾矛盾辦法不多、缺乏手段。一方面,對在農村改革和城市化進程推進中,出現的諸如徵地拆遷政策沒有落實到位、土地補償欠合理、利益分配不均和失地農民未妥善安置等,往往是問題造成在各方、息訪責任在地方,而村級組織權力能力都有限,沒有辦法解決。另一方面,一些農民明知自己訴求不合理,抱着“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態度,無端糾集家人親屬採取死纏爛磨的方式,製造事端、擴大影響,給政府施壓。而有的相關職能部門一味採取“疏”的辦法,缺少“法”的手段,打擊措施、教育力度又跟不上,以致於調處起來愈加困難。

三是有些上級政策落實起來有難度。目前,有些上級政策與基層現狀存在很多矛盾,不切實際,在基層很難實施。如要求村組織向老百姓收取“一事一議”、水利工程費和計劃生育罰款等,而老百姓認為“中央現在種地都不收錢了,還發錢給我們,你們(村幹部)憑什麼向我收錢”,對村組織產生牴觸情緒。又如,國家政策規定,農業保險、養老保險、新農合等均是自願參加,但是實際執行中層層壓指標,搞“一刀切”,定指標、樹政績。在鄉村做通農民工作甚至強迫農民參加後,許多服務又跟不上,履行不了承諾,有的農業保險該賠償的不賠償,人為製造基層組織與農民之間的矛盾。許多村幹部抱怨“黨的政策落實不相信基層組織,好事補貼直接到百姓,難事收錢落實到書記”,基層黨組織的威信在不斷地被非組織的因素侵蝕和削弱。

二、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要以基層組織建設年為契機,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把創先爭優活動貫徹工作始終,充分激發基層黨組織內生動力,不斷提高基層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1、全面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發揮好鄉鎮黨委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龍頭”作用

一要加強目標管理與考核體系建設。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實行縣區、鄉鎮、村三級黨組織負責人抓黨建工作述職制度,一把手輪流“過堂”。加大黨建工作在經濟和社會事業目標考核體系中的比重,必要時可組織專門考核。同時,建立黃牌警告制度,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不合格的鄉鎮予以黃牌警告,鄉鎮黨委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二要健全鄉鎮黨委委員抓黨建工作責任體系。鄉鎮黨委成立黨建綜合辦公室,加大綜合協調力度,形成抓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合力。採取簽訂責任狀、公佈責任表等方式,明確各黨委委員抓黨建工作的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同時,探索實行鄉鎮黨委委員履行崗位職責排名制度,由縣區紀委、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部門分別對對口鄉鎮黨委委員進行綜合排名,督促委員履行好崗位職責,管好自己的“責任田”。

三要建立健全黨建經費保障機制。把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基層黨建工作的基本經費得到有效保障。在財政預算具體安排上,建立全市黨建工作專項資金,加大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投入。同時,整合打包農口、財政等部門支農資金,解決財政投入不足的問題。

2、堅持“雙強雙帶”標準不動搖,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

一要完善選拔選任機制。普遍推行公推直選的方式,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界限,擇優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探索建立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資格制度,由市縣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統一考試,按照一定比例頒發任職資格證書,實行持證執業、擇優聘用。積極探索麪向社會公開選拔村黨組織書記的方法和途徑,分別選擇好、中、差三類村開展試點。鼓勵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經濟發展能力強的村幹部到經濟薄弱村或一般村任職,由強村向弱村輸出,帶動弱村快速發展。借鑑 “預任村幹部”管理模式,對村後備幹部進行定期考評、任職預審和預任試用。

二要完善教育培訓機制。把村黨組織書記培訓納入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體系,統籌農委、人社、科技、工青婦等部門的教育培訓資源,市、縣(區)、鄉三級聯動輪訓村幹部。每兩年,對所有村幹部輪訓一遍,輪訓時間累計不少於一週,其中集中培訓不少於3天。組織村黨組織書記到發展環境相近的先進村實地學習考察,進行短期實踐培訓。同時,推廣贛榆培養“村官大學生”的做法,安排、鼓勵優秀年輕村幹部和村後備幹部到高校參加脱產學歷教育。以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現代農業園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依託,建立大學生村官創業實踐基地,有針對性地組織他們開展實踐鍛鍊。

三要完善激勵保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建立村黨組織書記考核獎勵制度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獎勵制度,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激發村書記幹事創業熱情。優化幹事創業的環境,為那些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敢抓敢管的幹部撐腰,對那些蓄意打擊報復農村基層幹部的人和事堅決查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賦予基層村幹部在諸如工商證照辦理、土地、計生、税收等方面一定的權限。對村級組織無法解決的疑難問題、歷史遺留問題,上級黨委政府積極配合、參與處理,為村幹部減負。

四要完善考核約束機制。推行“雙述雙評雙承諾”制度,組織村幹部既向鄉鎮黨委政府述職又向村黨員羣眾述職;既接受組織考評又接受黨員羣眾測評;既向鄉鎮黨委政府承諾又向村黨員羣眾承諾。綜合採取誡勉教育、組織處置等手段,加大對不合格村黨組織書記處置力度。對作風不實、履行職責不到位、羣眾有反映的,要及時批評教育,促其整改;對崗位目標任務完成差、作風不好、羣眾反映強烈的,要及時調整;對以權謀私、違法違紀的,要嚴肅處理,暢通出口,以此煥發村幹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3、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務黨員長效機制,持續增強農村基層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

一要推進黨員教育上頻道、上互聯網、上手機。順應信息化發展的新形勢,建立全媒體、多渠道、廣覆蓋的黨員教育新模式,提高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整合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黨建電視頻道、黨建網等資源,打造數字化黨建綜合平台,推動黨員教育“進家入户”,破解黨員教育管理的時空難題。與電信合作,為基層黨務工作者開通手機報,在智能手機上開發集多媒體消息、語音、短信、視頻、電視電話、微博分享等功能於一體的融合通信系統,為黨員搭建集宣傳、教育、服務為一體的“掌上課堂”。

二要把好黨員 “入口”、暢通 “出口”。探索建立入黨公開答辯、民主測評、公示票決制等制度,嚴格工作程序,注重羣眾公論,提高黨員發展的“門檻”,並重點以35歲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回鄉大中專畢業生、致富能人、產業大户、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為發展對象,從源頭上改善黨員隊伍結構。同時,科學界定不合格黨員的具體標準,對確定為不合格的黨員,該限期改正的要限期改正,該誡勉的要誡勉,該勸退的要勸退,該除名的要除名,逐步形成優者留、劣者汰的黨員隊伍“出口”機制。在此基礎上,探討實行“黨員資格年審”和“黨員證”制度。

三要堅持發揮作用與量化考核相結合。根據職業和崗位特點,為各類黨員搭建發揮特長的平台,繼續推進“三級聯創”、 “設崗定責”、“為民服務代辦制”、“黨員服務承諾制”、“黨員先鋒崗”等活動,組織在服務型窗口工作的黨員佩戴黨徽上崗,黨員家庭掛出“共產黨員户”牌子,引導黨員在聯繫羣眾的實踐中發揮主體作用。同時,實行“積分制”管理。將黨員服務發展、服務羣眾、參與活動等目標要求量化計分、實時記分,年底將積分情況作為黨員年終民主評議、評先推優的重要依據,提升黨員教育管理效果。

4、探索優化基層黨組織設置,着力提高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

一要引導農村基層黨組織提格升級。總結贛榆縣西棘蕩村、贛馬鎮黑坡村等中心村黨委設置經驗,明確標準和程序,對黨員人數符合規定、經濟實力強、發展後勁足的村級黨組織,將黨支部提格升級建立黨總支,將黨總支提格升級建立黨委。在此基礎上,通過黨組織提格升級來提升黨組織的帶動力和影響力,統籌管理區域內的機關、站所、“兩新”組織、村、社區、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黨組織,探索構建區域性聯合黨組織,不斷整合區域資源,匯聚發展合力。

二要創新產業化黨組織設置模式。總結推廣贛榆縣泥鰍協會黨委、東海縣產業黨建聯動區、灌雲縣高效農業黨工委、連雲區紫菜園區黨支部等產業化黨組織設置經驗,突破鄉鎮、行政村的限制,實行產業“串”建,把支部建在產業鏈上、建在合作經濟組織中、建在經紀人隊伍裏,進一步適應產業區域化佈局、規模化發展的需要,實現黨建富民。

三要創新流動黨組織設置模式。總結推廣灌雲縣外工委、灌南縣駐杭流動黨委、東海縣阿爾及利亞境外務工黨支部、贛榆縣青口鎮海上流動黨支部等經驗做法,加強流動黨組織建設。一方面,在流入黨員相對集中、就業地點相對固定的地區單獨組建黨組織,納入流出地上級黨組織管理範圍。對市外省內、省外國內流動黨員,在其集聚地單獨組建流動黨委等流動黨組織;對境外務工黨員,探索建立臨時黨支部、黨小組或駐外黨建聯絡站,加強境外務工黨員管理。另一方面,對流動黨員居住比較分散,暫且不具備單獨組建條件的,流入黨員按照行業相近、地域相鄰的原則,跨區域、跨行業聯合組建流動黨組織;流出黨員按照流向分類,由縣區自行劃分區域加強流動黨組織組建工作,有條件的縣區組建駐外黨委,下設若干流動黨支部或黨小組。

5、積極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不斷提升農村基層組織為民服務的實力

一要加大扶持力度,營造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良好環境。市縣鄉三級財政可以每年拿出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尤其要對那些發展前景好但缺乏資金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對於新辦村級經濟實體,實施階段性減税、免税政策;鼓勵鄉鎮從國税、地税地方留成中按一定比例返還到村,從而為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營造寬鬆便利的創業環境。金融部門要把村級集體企業作為信貸的重點對象,優先發放,適當優惠,簡化手續。同時,要加強對村集體各種債權、債務和經濟擔保、合同資金的清理整頓。完善和落實舉債制度和化債獎勵制度,靈活運用清欠銷債、核銷減債、拍賣還債、劃轉抵債等多種方式,努力使村級組織卸下歷史形成的債權、債務的沉重包袱。

二要強化規範管理,確保村集體經濟健康運營。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權,紮實推進村級集體資產規範化管理,保障村級集體經濟的規範健康運營。如成立以鄉鎮農經中心為依託的招投標服務機構,對資源發包實行規範化管理。依託鄉鎮農經服務中心,理清現有經營性資產,杜絕集體資產流失。村級集體經濟還可以以合作社的形式進行經營管理,充分體現“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則。

三要嚴格節約開支,確保村集體資產增值保值。堅持民主理財,嚴格對村集體經濟的財務收支、經費使用、賬目結算等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審計,杜絕亂借、亂用、貪污、浪費集體資金等現象的發生。同時,進一步健全農村財務“雙代管”、財務公開等制度,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杜絕村級集體經濟“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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