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脱貧攻堅一村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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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脱貧攻堅收官之年。全市上下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持續對標“兩不愁三保障”[1]標準,以“到户提升”為抓手,加快形成脱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工作新格局,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2020年脱貧攻堅一村一方案

一、堅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1.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服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各村“尖刀班”切實做到守土有責,細化落實重點人羣管控、交通卡口防控、疫情防控宣傳等措施。

2.科學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聚焦“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加強對農村重點人羣受疫情影響情況的動態監測、風險排查、預警防範,對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貧困户、脱貧監測户和剩餘貧困人口,要建立監管台賬,落實包保責任,逐户制定幫扶方案,防止因疫情致貧返貧,推動剩餘貧困人口脱貧;對已脱貧貧困人口要持續落實幫扶政策措施,推動實現穩定脱貧;對邊緣户等農村特殊困難對象,全面落實各項保障政策,嚴防新的貧困人口產生。

二、持續鞏固脱貧攻堅成果

3.深入開展脱貧攻堅“回頭看”。按照“到户十看”[2]標準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項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確保脱貧成效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的檢驗。堅持一手抓剩餘貧困人口的減貧,一手抓已脱貧人口的鞏固提升,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提升脱貧質量和成色。

4.着力補齊“三保障”短板弱項。強化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做好“雙線控輟保學”[3]措施,確保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達100%。認真執行“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政策[4],確保貧困人口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補充保險、醫療救助全覆蓋。強化落實易遷後續扶持政策,完善配套設施和產業就業,確保易遷户實現穩定脱貧致富。強化危房改造力度,建立農村危房監管台賬,對因災、因自然老化等造成的新增危房對象,發現一户、改造一户,確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健全完善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護機制,確保農村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達100%。

5.持續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措施。精準落實生態補償、教育補助、健康扶貧等惠民政策措施,做好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殘疾人保障政策,加大分類施保和臨時救助力度,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持續深入開展“三留守”關愛活動,建立完善農村“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

6.廣泛凝聚脱貧攻堅合力。全面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以特色產業幫扶、勞務人才協作、民生短板補充為重點實施扶貧協作項目,以幹部掛職、醫院和學校結對、專技人才和創業致富帶頭人培養為重點,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的協作方式。以“硒品入杭”為發力點,讓利川特色農產品走俏杭州,走向全國。繼續做好中央、省直單位定點扶貧和州直單位駐村扶貧工作,深化“616”工程對口支援、黃石對口幫扶工作。持續開展“百企幫百村”行動,有效運用中國社會扶貧網,廣泛凝聚脱貧攻堅合力。

7.紮實推進各類問題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短板弱項,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問題。堅持以中央脱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為統領,統籌推進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年度扶貧成效考核評估、巡視巡察、暗訪督查、審計檢查等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做到一體推進,不留死角,堵住漏洞,標本兼治,確保所有問題6月底前整改落實到位。

三、着力實施“到户提升”工程

8.就業產業提升。堅持扶貧扶志與扶智相結合,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動員貧困羣眾參與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保潔保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行業,增加勞務收入。以“三鄉工程”[5]為抓手,實施百村百企千人計劃,吸引能人志士、企業投資創業興業。強化農業招商引資,在項目資金、貸款融資、示範評定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深入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6]和“三變改革”[7]試點, 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加大各類資金整合力度,優先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閒農業、鄉村旅遊業等特色產業,持續培育壯大茶葉、山藥、土豆、煙葉、蔬菜、中藥材、民宿旅遊等特色扶貧主導產業。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創建“三品一標”[8]等農業品牌,鼓勵網絡直播推介農產品,持續做大做強“利川紅”“龍船調”“小豬拱拱硒土豆”“利川山藥”等品牌。

9.基礎設施提升。推進完成《xx市2018-2020年脱貧攻堅項目庫》建設任務,全面補齊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短板,積極爭取落實涼霧納水、團堡黃泥坡、涼霧三渡峽飲水安全項目,夯實發展底盤。持續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確保農村“生活用電有保障,生產用電不卡口”。加快“四好農村路”建設,推動實施農村公路向自然村和户延伸工程,按照“村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硬化路”要求,加大對非貧困村道路交通建設的支持力度,確保行政村客車通達率達100%。加快通訊網絡建設,實現通訊信號深度覆蓋。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受益、誰養護”原則,強化村級項目後續管護舉措,達到“村村有人管、處處有人護”。

10.公共服務提升。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持續改善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農村教育定向委培,促進城鄉學校師資均衡配置。全面加強市鄉村三級醫療衞生機構能力建設和醫療衞生人員培養,確保所有村衞生室有合格村醫、有基本診療設備、有達標陣地。深入推進文化惠民活動,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堅持政務服務類事項下放到村,解決羣眾就近辦事“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羣眾辦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

11.人居環境提升。全面實施“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9],以農村垃圾處理、污水治理、鄉村綠化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以“六清”“兩建”[10]為工作重點,大力開展人居環境整治,所有農户實現“掃乾淨、擺整齊、穿整潔、搞清爽”目標。紮實推進以“廁所革命”為重點的“四改”[11]力度,強化農村“空心房”整治,通過建溝渠、建濕地等方式重點整治清江及支流污水直排問題,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12.社會治理提升。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和職業技能培訓,幫助貧困羣眾轉變思想觀念。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發揮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等羣眾組織作用,引導貧困羣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治理陳規陋習,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動扶貧領域信訪積案化解,按照可化解、可穩控、依法處置等類型,做好政策解釋、思想疏導和困難幫扶等工作,堅持化解、疏導、穩控層層遞進,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推動農村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突出安全生產、交通運輸、森林防火、農村住房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強化問題排查交辦,採取有效措施,限時完成隱患整改,確保農村社會安全穩定,持續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有效銜接鄉村振興

13.編制鄉村振興規劃。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鄉村振興要求,立足利川實際,逐項制定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標準和規劃,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鄉村振興規劃體系。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精心謀劃鄉村振興項目庫。

14.強化科技人才支撐。堅持創新驅動與脱貧攻堅相結合,以技術、人才、產業為抓手,着力提升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通過“雙招雙引”[12],引進一批科技人才和專家學者,定期開展實用技術指導、科普知識宣講,參與農業技術研究、新產品開發,鼓勵攜研究成果、科技項目到利川落地轉化、投資創業,補齊科技人才短板。強化本土科技人才培養,以青年農民、種養大户、本土專家、基層幹部為重點,通過定向委培、定期指導,培養建立一批懂技術、善管理、會經營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築牢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根基。

15.夯實基層組織建設。壓實各級黨組織抓黨建促脱貧攻堅主體責任,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派強用好駐村第一書記,梯次培養村級後備幹部。優化黨員結構,注重從青年農民、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致富帶頭人中發展黨員。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13],結合農村實際開展好“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確保村黨組織規範運行。加大村集體經濟發展力度,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

16.突出示範引領帶動。加強政策銜接,實施鄉村振興,重點打造1個鄉村振興試點鄉鎮(xx)、4條鄉村振興走廊[14],着力聚焦解決出列貧困村、深度貧困村、未脱貧人口等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接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羣眾生活改善,全面提升脱貧攻堅質量水平。

五、強化組織保障

17.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堅持摘帽不摘責任,持續壓實壓緊市鄉村脱貧攻堅主體責任,確保工作力度不減,以高質量的脱貧成色迎接全國貧困縣退出評估抽查和全國脱貧攻堅普查。堅持摘帽不摘政策,對標建成全面小康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保持現行扶貧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堅持摘帽不摘幫扶,在脱貧攻堅期內,駐村工作隊不撤、駐村保障不變,繼續實行黨員幹部結對幫扶制度。堅持摘帽不摘監管,保持工作標準不變、力度不減,加強返貧動態監測,對返貧人口和新發現貧困人口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18.強化領導包保責任。繼續實行市領導包鄉鎮、鄉鎮領導包村、村“尖刀班”成員包組包户的脱貧攻堅責任體系不變,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學習研究1次脱貧攻堅工作;市脱貧攻堅指揮部每兩週召開1次調度會,把脱貧攻堅與鄉村振興一同調度、一體推進,重點調度到户提升、產業發展、人居環境整治(空心房整治、廁所革命)等;鄉鎮前線指揮部一週一調度、村級“尖刀班”一週兩碰頭,確保各項工作按天按時結賬到人。繼續落實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市委書記遍訪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支部書記遍訪貧困户達到全覆蓋。

19.強化駐村幫扶責任。幫扶單位“一把手”對駐村工作負總責,嚴格執行“2+3”工作模式[15]。保持駐村幫扶力量和結對幫扶幹部的穩定性,非工作調動原因原則上不另作調整,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不滿兩年不允許調整,市直駐村工作隊原超過5人的可調整至5人(疫情防控期間保持不變),低於5人(含5人)的保持不變,繼續實行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每月駐村工作時間不少於20天。

20.強化考核督查制度。繼續實施最嚴格的考核督查制度,嚴肅追責問責。市委組建2個巡察專班,圍繞農業農村、脱貧攻堅、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開展機動式巡察,堅決查處責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實、措施不精準、作風不紮實等問題。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建立完善扶貧幹部考核評價機制,關心關愛脱貧攻堅一線幹部,對在脱貧攻堅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的幹部給予立功、嘉獎等榮譽表彰,並優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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