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理髮店股份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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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理髮店股份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位於 的美髮店,法定人為 ,本店投資金額為 元,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餘下股份由甲方分配,甲乙雙方基於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共同制定了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託 為本店經營執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負責出資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共享盈餘,按比例分配;產生債務虧損或再擴大投資,按比例承擔。
四、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一方如終止合作,退出或轉讓股權,需徵得股東會同意後,按本店當時市場價(以近一年12個月的平均利潤乘於18個月回報率)減25%折久費評估清算,盈餘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賃期滿不能續簽、政府遷拆、倒閉等),雙方按當時剩餘財產按比例分配,如產生債務同樣按比例承擔。
六,甲乙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
A,參與制定和修改店鋪經營方針。
B.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C,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店鋪財務會計報告。
D,依照店鋪股份協議的規定轉讓出資。
E,優先認購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或店鋪新增資本。
F,對店鋪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提出建議。
G,按照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分配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八、本協議實行過程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討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各執一份,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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