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4篇 "升級超市消防管理,守護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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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將介紹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超市是人員密集場所,在保證消費者購物安全的同時,也需注重消防管理。超市應完善消防設施,設置逃生通道和疏散標識等,制定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加強員工消防培訓,確保超市人員和物品的安全。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4篇

第1篇

為加強我超市的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檢查。根據《消防法》和《省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超市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由總則、消防安全組、主客及組長責任制,各部室,領導防火責任制,專職消防職責,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用火、用電審批制度,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組成。

1、本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本着“誰主幹,誰負責”的原則。每個部室和員工都必須遵守本制度,做好消防工作。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部室把預防火災作為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3、各部室要認真執行《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總公司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時要抓好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防火自覺性,形成“人人重視,羣管羣防”的局面。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將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理,做到“五同”即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罰。 2.制定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逐級防火責任制,並上報公司。 3.部署和組織防火宣傳教育。

4.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防火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及時研究解決。

6.對消防工作做出貢獻和違反消防法規的員工,分別給予獎勵和處罰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領導部署消防安全組織工作。

2、貫徹執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條例》制度和其他消防法規。

3、負責接待有關西歐安放單位的檢查,總公司有關消防工作會議。

4、組織制定滅火方案,發生火災時帶領員工進行撲救工作,保護現場,有權根據火情做出決定,對本店所屬部門按照滅火方案下達滅火命令。

5、對秒度分秒年個工作做出貢獻和違反消防安全的員工,有權給予獎勵和處罰。

1、執行消防安全主管的命令,主持消防安全組的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制度和其他消防法規。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崗位責任制,並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4、佈置、檢查本店各部門的消防工作日常管理情況。

5、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改善小販趕權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組織制定滅火方案,發生火災帶領消防安全組撲救火災,保護現場,並及時上報總公司領導。

2、貫徹執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條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做到與其他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罰,每次都有文字記錄。

3、組織義務消防員對本部室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知識教育,保證每個員工做到“三懂三會”,並定期進行考核。

4、負責組織本部室的防火檢查工作,督促消滅火險隱患。

1、熟悉賣場的地形,各種商品的分佈及其他安全設施的位置和功能。

2、維護本店內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對超市內的要害部分要定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使用單位進行整改。

5、制定佈置消防工作計劃安排,執行保衞部及總經現的決定及指令。

6、負責組織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及所有員工對消防常識的掌握情況。

1、本超市為“無煙超市”,任何人不得在場內吸煙或使用明火,發現吸煙者(包括顧客)全場員工都有權制止。

2、各產品、商品擺放、堆積不得過高過密,要與照明燈、鎮流器、射燈、裝飾燈,保持一定的間距,不得擠佔堵塞消防器材和通道。

3、銷售易燃品,高度白酒,果酒、丁烷、髮膠、塞璐璐等櫃枱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露,揮發或者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4、超市一旦發生火災、火險,各部門工作人員以及員工,必須服從命令,堅守崗位,疏散顧客,搶險救災,救死扶傷。

1、配電室不得會客,吸煙和動用明火,儲存雜物、停放自行車,堆碼商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2、各種電器、照明設備及線路的安裝使用以及配電室的清潔要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執行。

3、班上崗時須穿絕緣鞋,帶電作業時必須兩人以上,安排監護人,停電作業時掛牌操作,並有專人守衞電閘箱,空中作業繫了安全帶。

4、配電室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當班人員必須訓練提高搶險自救能力。

5、每天由兩名以上電工晝夜值班,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或擅離職守,對設備運行要定時巡視。

6、凡安裝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經工程部和有關部室同意後,並由電工操作。

7、工程部配電室人員和安全保衞部門每月對各部進行電氣安全檢查,並且認真做好記錄。

1、機房內不得會客,吸煙和動用明火,儲存雜物,建築用品不準堆碼商品及危險物品。

2、機房工作人員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運行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3、機房機器需要維修使用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其包裝物、擦拭、塗抹、攪拌等,工具物料應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隨意棄置現場。

4、機房如需用電氣焊工作,嚴禁調兑柴油、稀料、機油應由專人專地點要妥善保管

5、機房內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且按責任制誰在崗,誰負責,遇有火災火險立即撲救。

6、機房工作人員須嚴格履行勞動紀律,認真做好工作記錄,交接班認真檢查,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玩耍(麻將、撲克、棋類、或擅離職守)7、機房內可有設備,電氣線路要經常檢查保養。

1、庫房管理人員配置,由部門選拔政治思想好、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並報防損部備案。

2、倉庫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庫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人員入庫時不得攜帶私人物品,尤其是火源。

3、庫區確需動用明火作業,以保衞部批准後,辦理報批動用明火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監護現場,備足消防材料,作業結束後,認真檢查,嚴禁留有火種。

4、商品入庫時,保管人員進行認真的核對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到安全地帶開包檢查。

5、庫房內不得使用移動或照明燈具,碘鎢燈和60w的白熾燈。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使用鎮流器時,應採取隔熱散熱措施。

6、架空線路下方嚴禁堆入物品,對各種電氣設備要按時檢測維修,對機械、機器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7、庫房需鋪設電線、線路時,要用金屬管或用非燃塑等,每個庫房外應根據具體情況單獨或按區域設置電閘箱,對裝有易燃物品庫房,應安裝防火燈和防火開關。

8、易燃商品應存放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每個庫房要在醒目處標明主要商品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9、倉庫門口、庫區幹道、辦公室、電梯口、消防栓、電閘、周圍不得存入商品和物料。

10、各庫內應保持清潔,要經常檢查,督促各單位清理散落的包裝物及其廢棄物。

1、凡在超市內各部位臨時使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到保衞部辦理審批手續,經消防安全組審查批准後方可作業。

2、本店各部門在未辦理手續前一律不準使用電爐等電熱器械,不得隨意對電源插座,電話線路電線及電氣設備延伸或移動。

3、凡屬電器設備安裝、改裝、必須由維修電工進行,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安裝,一切電器設備停止工作後,要立即關閉,切斷電源。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4篇

第2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規定,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並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衞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衞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衞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衞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衞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條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第二條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蹟和案例等。

第三條宣傳教育可採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第四條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第五條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比例培訓考核後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第六條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1.瞭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玻璃倉、五金倉、成品倉、飯堂、鍋爐房、宿舍樓等。

2.瞭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第八條培訓後,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並挑選優秀者給以獎勵。

第九條防火檢查是為了發現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1.保安部人員巡視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指出並加以處理。

2.各部門人員分級檢查。第一級是車間人員每日自查;第二級是部門主管重點檢查;第三級是部門經理組織人員全面檢查或獨自進行抽查。

4.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一旦發現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採取措施,根據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第十三條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第十四條若火勢發展很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第3篇

為保證本單位人身、財產安全,加強防火措施,特制定以下條款:

1.按相關規範,建設完備消防防火滅火系統,包括消火栓系統,水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應急照明、滅火器系統等;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立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保24小時不間斷值守;

3.遵照相關消防法規標準,定期檢查本單位各種消防設備,使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進行全職員性安全防火滅火知識培訓,增強安全防火意識,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嚴禁在超市內亂拉,亂接電線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

9.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無阻,不準擅自封閉,堆放物品;

12.發現他(她)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環消防設施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制止,並向超市負責人彙報;

13.應熱記火警電話,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關閉爐具,電器等,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4篇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彙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並定期檢測。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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