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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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針對餐飲行業的火災隱患和風險,為保障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該制度涵蓋了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演練、監管責任等方面,是餐飲企業必須重視和遵守的規定。

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餐廳部門領導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2.火情確認後,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公司領導及安全主任報告。

4.維護火場秩序,保障通道暢通並協助消防隊,並給予一切便利。

5.負責現場羣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消防隊工作。

6.照顧火災現場老、幼、病、殘、孕人員,撫慰受災家屬。

8.撲滅火災後,分析着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羣眾。

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應迅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儘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1.對管線、開關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2.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後有少量剩餘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及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3.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須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經常檢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5.因違章、違規管理、使用造成後果的部門、個人,要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肅查處。

一旦遇有火險,各部門必須全力投入、沉着迎戰、分工協調,迅速排除險情,切實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對於工作失職、臨陣脱逃等有礙或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餐廳將按照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七、請餐廳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餐廳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⑴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個員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⑶每個員工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彙報;

⑷每個員工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並向上一班瞭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名,發現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本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⑸保安員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時一次,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餐飲場所員工還應對營業現場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⑴部門領導每週組織主管和領班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⑶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⑷負責將一週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總經辦。

⑴每月及節假日來臨前由火鍋店領導委託保安部主持對火鍋店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並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⑵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⑵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⑺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⑽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第3篇

1.堅決執行〈〈消防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消防條例規定。

2.積極組織內部員工參加消防系統舉辦的消防培訓。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標誌。

4.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餐廳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餐廳內部從上到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逐級考評。

5.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表,簽字並存入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7.對內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加強管理,樹立“防患於未然”的'消防思想。營業期間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及時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管理組交接班前由班組消防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9.消防安全管理人針對本店的環境特點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懂得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常識;每半年組織一次餐廳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使用方法培訓;每半年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發生火災會立刻報警,組織人員按照預定疏散路線疏散,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第4篇

一、餐飲部門負責人是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負責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餐飲廚房不得使用易燃液體(汽油、煤油等)點火。

三、油炸食品時,除搞好個人防護外,鍋內的.食油不得倒得過滿,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燒。

四、廚房的油垢要定期清理,尤其排煙道應作為重點。

五、餐飲場所內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和滅火毯,安裝應急照明燈,應急出口應有明顯標誌,疏散通道暢通。

六、餐飲場所電氣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有關規定,設備要安裝漏電保護並不得超負荷運行。

七、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所有閥門,切斷所有氣源、火源、電源,消防負責人巡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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