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規定7篇 規範公司宿舍,為員工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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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宿舍管理規定是為了保障員工的居住環境和安全,在合理範圍內規範員工在宿舍內的生活行為和設施使用。本規定包括宿舍入住、維修保養、清潔衞生、安全監管、用水用電等方面的內容,實行管理分類和責任落實,希望員工能夠遵守規定,共同營造和諧舒適的居住環境。

公司宿舍管理規定7篇 規範公司宿舍,為員工安居樂業

第1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必須服從項目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牀單起牀後必須摺疊規範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必須放置在牀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形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物必須收進箱、包內;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煙灰、煙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保持地面清潔衞生,門窗明淨,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譁、吵鬧、釀酒鬧事、打架鬥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為;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 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污穢、廢物、垃圾等,並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於牀上抽煙,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衞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牀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項目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公司宿舍管理規定7篇 規範公司宿舍,為員工安居樂業 第2張

第2篇

公司宿舍是提供給在職員工生活、居住的場所,是員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但最近發現尚有個別員工,散漫現象比較嚴重,閒打吊扇、在宿舍內賭博、使用明火鍋具等,為了抵制不良風氣樹立形象,保障各位員工能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開火做飯,禁止使用電磁爐、電飯煲、熱得快等電器及超負荷用電。一經發現,作沒收處理,以保證宿舍安全。

2、不得在宿舍內聚餐、酗酒鬧事、賭博、打牌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將實行100—500元罰款和追究當事人責任,情況嚴重者解僱或送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3、朋友親友來訪,員工需帶領到門衞處做好來訪登記,到指定的地方探訪,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並私自留宿,不得影響他人休息。一經發現,取消其住宿資格。

4、住宿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到車間或辦公大樓遊蕩。員工辭職限兩天內搬離宿舍,不允許借僱拖延,否則保安有權驅逐並清理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離燈熄,不得通宵不關燈;白天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關閉電源開關。

1、出門時及時將門、窗鎖住,切斷電源,個人貴重物品不得放置在宿舍內,請隨身攜帶。

2、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辦公室人員聯繫,不得私自做主。

3、住宿員工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視其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分,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不良後果。知情者舉報,給予一定的獎勵。

以上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構建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3篇

為規範保安員宿舍管理,確保員工良好、舒適的休息環境。

本規定適用於雲南奧宸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處經理、保安主管做好員工宿舍的內務監督工作。

4.1.1保安員入職後, 管理處保安主管根據宿舍的狀況安排員工入住。

4.2.1入住保安員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與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及公司相關規定。

4.2.2入住保安員不得擅自改變宿舍內設施設備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設施設備,如需對宿舍內設施設備進行改動、增加,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管理處審核報公司行政部批准後實施。

4.2.3保安主管編制每間宿舍的t;t;衞生值日表>>,每天安排入住隊員負責宿舍的清潔衞生工作

4.2.5入住員工要自覺遵守紀律,不得影響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經理、管理處經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保安工作檢查記錄表》中,檢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規定流程處理。

1、管理處保安部主管負責員工宿舍的日常統一管理,指定隊員房間、牀位及使用配發的傢俱,個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擅自增加傢俱。

2、宿舍的公物,必須經行政部登記造冊,管理處經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辦理領用手續。

3、宿舍人員不得留宿外來人員,若擅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按《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處理。

4、住宿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標準搞好個人內務,私人物品要擺放整齊,宿舍衞生實行輪流值日打掃。值日人員要做到掃淨、拖淨、垃圾要倒淨,地面、桌面不得有煙頭、雜物,無明顯污跡。

5、要自覺遵守紀律,團結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內大聲喧譁、高聲播放音樂影響他人休息。

6、員工上、下樓、開、關門等要儘量小聲,注意不要影響到他人。

7、不準在宿舍內從事賭博和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當事人按《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處理,嚴重者報司法機關處理。

8、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未經批准的大功率的電器,違者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況追究責任。

9、節約水電,人人自覺從我做起,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10、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若有損壞由責任人照價賠償;責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員共同賠償。

11、公司保安部經理和保安主管對轄區的宿舍進行定期的檢查、監督,對員工宿舍內發現的違規行為將與員工考核掛鈎,重大違規事件將與部門領導考核掛鈎。

第4篇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設立本規章制度。

三、 宿舍屬公司的物品,不得擅自搬離宿舍或挪做他用。否則給予記過、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四、 愛護宿舍公務,不得故意破壞,否則需照價賠償。

五、 所有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包括親屬,朋友),如確有臨急需要,需預先向宿舍管理人員申請,以作登記,備案,再上報公司領導,經批准後,方可暫宿。

六、 員工所分配的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不得私配或轉借非住宿人員使用。

七、 經分配好的房間,牀位不得私下調換,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要與宿舍管理人員商議,共同解決。

1、 禁止攜帶不安全物品進入宿舍,嚴禁私自存放酒精,天那水、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於宿舍。違者罰款20~200元,造成事故,責任自負。

大功率,不安全電器。不準使用電熱絲燒水。違者罰款20~200元。造成事故者,負其責任。

3、 不準在宿舍亂燃燒物品,煙蒂不得亂扔,不準在牀上吸煙,違者罰款5~30元,造成事故,後果自負。

4、 安全使用煤氣,須做到誰用誰關,用完即關。發現有煤氣泄露現象,要即時作出處理或告知宿舍管理人員,以免發生事故。用完煤氣不關者,記小過一次並罰款10元,屢犯者處罰加重,因此而造成事故要負其責任。

② 持有宿舍鑰匙的員工,不得將鑰匙轉借非本宿舍人員使用,沒分配到鑰匙的住宿員工,需借用要對其負責,用完即還。否則發生宿舍失竊事件,要追其責任。

③ 上班、作息或宿舍無人時,要將門窗關鎖好。上班時,最後離開宿舍之人要把大門關鎖好。晚上最後回宿舍,或最後作息離開大廳之人要負責把大門關鎖好。

④ 值日之人,睡前要檢查一遍煤氣,水龍頭是否關緊,關好,大門是否關緊,鎖好。人是否回齊或叮囑在廳未休之人把門、窗等關好。

2、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行為,如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吵鬧,電視機音量要關小。

3、禁止在宿舍內搞男女關係,不檢行為。如無正當事由,男的不能隨便進入女的房間,女的也不能隨便進入男的房間。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12點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並檢查未歸宿人員。12點後原則上不允許員工進出宿舍。早上8點30分以前不得有任何性質的娛樂活動,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觸犯以上第九條規定,可按情節輕重做警告,記過等處罰)

1、宿舍衞生清潔一人一天輪流值日。清潔範圍包括大廳,陽台,廚房,衞生間。值日之人應保證各公共地方整潔。地面乾淨,桌、椅、電器無塵。擺設整齊,垃圾及時倒除。(不搞衞生者,一次處罰一個星期宿舍衞生清潔,屢犯作記過罰款處理)

2、 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煙灰等雜物。吸煙者以不影響他人為主。(違者作搞衞生或處罰處理)

1 宿舍的照明燈具,風扇,電視等電器人離不用時,要關閉。(違反一次,罰款20 元)

2、 節約用水不得有浪費行為,使用熱水沖涼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違反一次,罰款20元)

2、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或公司領導同意而擅自作出對宿舍利益損害嚴重者。

各住宿人員嚴格遵守以上規章,以建立和諧的宿舍氣氛。 本規章制度自確立之日實施,不完之處後補

第5篇

(3)、牆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並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1、設置: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5)、及時瞭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繫,確保安全;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彙報。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係,做到禮貌、寬容;

第6篇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保證員工居住場所的安全、整潔、衞生,讓員工住得更加舒適、安心,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 員工入職後由主管或上級安排牀鋪,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級安排的房號牀號住宿,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更換,否則給予紀律處分。

2、 公司統一安排員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得到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宿。

3、 離職員工必須在離職後兩天內搬離,拒不搬離的將採取強制措施處理。

4、 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本宿舍留宿,違者將給予書面警告。

5、 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晚上23:00點後應關閉收音機、電視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異性晚上23:00點至早上8:00點期間,禁止竄房。

7、 保持牆體衞生,嚴禁在牆上釘、貼、塗畫、懸掛物品等。

8、 節約用水、電、煤氣,不用時注意關燈、關煤氣、關水龍頭和電器開關。

9、 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和改裝插座,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水棒、液化氣等電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違反將給予紀律處分。

10、 講究安全衞生,嚴禁高空拋物,以免砸傷他人或破壞環境衞生。

11、 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保持宿舍清潔,起牀後要把個人牀上用品,衣物等東西擺放整齊。

12、 個人貴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隨意亂放,以免丟失,造成損失。

13、 外出,宿舍無人時,記得關窗、鎖門,注意防盜。

14、 員工在衞生間、沐浴室使用後的衞生紙等物品要丟入垃圾桶內,以免下水道堵塞,影響正常使用。

15、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打麻將及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違者將給予最後警告,甚至開除處分。

16、 員工損壞、遺失公司財物的一律照價賠償;無法查清當事人的由該房員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並歡迎員工監督、舉報(公司對舉報內容絕對保密)。

以上制度員工如有違反,視情節、後果輕重,人力行政部有權給任何員工簽過失單、罰款直至開除。員工若無法籤認或拒絕籤認,該處罰同樣生效。

第7篇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衞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衞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衞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衞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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