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10篇 會考生安全責任書:守護未來,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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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是一份旨在保障會考學生安全的重要文件。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學校制定了這份責任書,要求學生在校內外時刻保持警惕,不參與危險活動,積極遵守安全規定。本文將從多個角度對學生的安全責任進行闡述,助力學生順利度過會考並確保其安全。

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10篇 會考生安全責任書:守護未來,珍愛生命!

第1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10篇 會考生安全責任書:守護未來,珍愛生命!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孩子在家和學校的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特此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2、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須由家長陪同。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左右兩側的車輛安全。

3、教育孩子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更不要騎電動車上街。

5、教育孩子嚴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邊、水庫等水域遊玩。嚴禁進行不安全的遊戲。

6、教育孩子安全用電;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嚴禁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嚴禁玩火。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8、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紀律,明確由於不遵守課堂紀律,不遵守校紀校規而造成的人身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課間不文明活動追逐打鬧等產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傷害責任學生及家長負責。

9、按規定時間上、下學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教育學生不在校外大鬧、逗留,按時回家。教育學生主要傷、放學的交通安全。

10、嚴防一切傷亡事故,確保安全,及時的向學校彙報。 望家長帶領孩子認真學習此責任書,並要求孩子講責任書具體內容説給家長聽。家長簽字後讓孩子帶回學校。

第3篇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考生由家長陪同考試。家長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帶隊教師負責每場考試前組織學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後清點學生出來考點,和家長共同負責處理考試期間學生突發事件,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學生家長負責安排好學生食宿,負責接送學生及路途安全。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特別是准考證。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5、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6、考生考試結束,隨家長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7、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

1、學生(6月19日)下午放學離校,回家過端午節,作考前準備,6月24日週三下午2:30由家長陪同到校,學生進入教室,班主任講清考試注意事項及考點位置,然後,由班主任陪同家長及考生認考場,認過考場後,隨家長自行安排。

2、學生回家需要準備學習用品(0.5毫米黑色簽字筆兩隻,鋼筆,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或(乘車地點),如須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如須步行的同學,行走時要走人行道,要嚴格聽從帶隊教師管理,按要求返回食宿地點。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按學校規定,應統一吃、住、行,但確因有特殊情況不能與大夥一起住的同學,應先向班主住提出申請,並有家長或親戚作保,班主任同意後方可自行安排食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領導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校(甲方)留存,一份學生(乙方)留存,自下發之日去執行,至學生考試安全回家終止。

第4篇

一、加強對體育考試安全的宣傳工作,認真制定單位考試安全措施,嚴格安全制度,責任到人。

二、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考試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學生安全意識。主管校長帶隊,班主任、任課教師各負其責,保障考生人身安全。

三、認真組織考生參加考試,嚴把考生交通安全和飲食衞生關,保證考生安全參加考試。

四、嚴格免試手續。各學校要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如實上報疾病,既不隱瞞也不虛報,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證做到體育考試工作萬無一失,圓滿成功。

五、各學校要嚴格落實學生考試前的`體檢工作,以學校為單位在體育考試前提供學生身體健康證明,考生方可進入考場進行考試,杜絕體育考生帶病進入考場。

第5篇

為加強對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的組織管理,增加我班活動組織者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警惕,確保我班組織外出活動期間每個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帶隊老師、學生幹部以及我班學生的責任,學生幹部和全體同學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此次外出活動成立以班長、團支書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並將全班分為若干小組,任命班幹部為小組長,明確個人責任,責任到人。安全領導小組和各小組長為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第二安全責任人,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擅自做主。組織活動事先要有計劃,事後要有總結。

二、學生幹部及全班同學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2、 不到野外游泳,不到河邊等偏僻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 保證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維護我院形象,注重文明禮貌和環境保護;

三、書經全班同學簽字後立即生效,班級每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

若有不聽從帶隊老師安排指揮的,從今取消任何外出活動的資格,並且出現任何意外,責任自負。

第6篇

為切實保障廣大學生校內外人身安全,構建和諧校園,根據相關法律及上級政策要求,學校要求所有在校生務必做到以下要求:

2.不到坑塘、岸邊、河、溝、渠、井等危險之處玩耍或游泳。

3.嚴禁擺弄電線、燈具、開關、閘刀、插座等電器設施,嚴禁到高壓線、變壓器等危險處玩耍,嚴禁攀爬高壓線塔、線杆等;

4.嚴禁無故曠課、擅自外出,有時必須請假,嚴格遵守考勤制度。

5.不帶火源、火種、易燃、易爆、毒害性物品等危險品進入學校;過節燃放鞭炮須成人在場監督指導;不帶棍棒、管制刀具等非學習用品進入學校;

6.校園內外嚴禁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禁止暴力事件發生;校園內及上下樓梯嚴禁推搡、打鬥、投擲棍棒石塊尖鋭物或其它危險物;體育課、兩操、及其它活動時間注意安全,聽從老師要求和指導;

7.不進入營業性網吧、遊戲廳、賭場、歌舞廳及其它灰色歌舞表演場所;

8.禁止駕駛所有機動車輛,禁止在校園內追逐打鬧、騎自行車;校外騎車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駛,十字路口要一站二看三通過,要避讓機動車輛;騎行自行車或電動車要正常行駛,不競駛、不超車、不拉拽;所騎電動車機件及最高速度要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

10.不吸煙、不喝酒、不涉足黃賭毒;不與社會不良青少年交往,不引進校外人員進校,嚴禁參與社會幫派等矛盾紛爭;建立正常師生關係,男女同學正常交往;

12、雷雨大風天氣,注意防雷,不打傘,不到大樹下避雨;

13、冬天下雪或路面結冰,禁止騎自行車或電動車上學,更不準滑冰;

12、嚴格遵守以上要求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要求,本責任書未包括的'以上級要求為準,違反者,後果自負。

以上內容班主任於即日作了宣讀、解釋,我們保證遵照執行。

第7篇

學生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家庭都有責任。根據市教育局《平安校園評估標準》要求,為確保學生的安全,杜絕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及學生簽訂本責任書。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和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和網絡文明教育,嚴防青少年犯罪現象及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識和安全意識。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聽從老師、家長教育,不做老師、家長不讓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3.不到危險的地方遊戲活動,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壩游泳、溜冰,嚴防溺水死亡事故發生。

4.注意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學生一律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5. 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同學之間要團結協作,正常交往,不打架罵人,不拉幫結夥,不勾引社會青年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8. 學生單獨外出,須經班主任同意,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或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外出活動。

9. 上下台階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園、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譁,不亂塗亂畫,不講不文明語言。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等號碼的功用。

第8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非在校時間、週末和節假期內的監管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第9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枱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後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第10篇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杜絕危險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走讀生及在校外學屋就餐的學生中午時間的安全由其監護人或校外託管責任人負責。

二、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做好登記後方能離開學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繫,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三、學生放學後,家長應及時接走,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由此引發的不安全後果,由監護人負責。

四、要求孩子不要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五、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河溝、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現問題,有監護人承擔責任。

六、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監護人負責。

七、不準未滿 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八、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超載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嚴禁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對不按規定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十、家長、學生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現事故,或由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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