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銀行借款合同7篇 優秀文輯:《銀行新版借款合同:更合理、更透明、更保護借款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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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行業協會發布了一份新版的銀行借款合同,該合同規範了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權益關係,強化了合同簽署雙方的責任與義務。本文將對新版銀行借款合同進行介紹和解讀,為讀者提供借款方面的重要信息。

新版銀行借款合同7篇 優秀文輯:《銀行新版借款合同:更合理、更透明、更保護借款人權益》

第1篇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借款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 提款期為(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利息。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户。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 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民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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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應借款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____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第二條所述投資項目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標、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3.2 提供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

3.4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2條款規定的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3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 借款方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5.1 借款方應以自有資金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本貸款。本貸款項下投資項目的紅利分配應首先用於歸還本貸款。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處理,並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6.1 本借款由_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的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8.1 借款方按合資(作)合同規定繳足資本金後,應及時將出資證明和註冊資本驗資報告副本交貸款方備存。

8.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檢查和監督,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時完整地提供本企業和投資企業的基建、生產、財務等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按季報送有關統計、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

8.3 借款方為其他建設項目或投資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於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將本貸款項下投資股權以任何形式轉讓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府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的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行。

第3篇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築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行,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__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___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___%,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___%.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______個月內負責歸還。

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__________份,副本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第4篇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第二條、保證條款: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1、寫借條一定要注意寫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內容,儘量詳細為宜。

2、使用質量較好的紙張,便於長期保存,在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黑色水筆書寫。

3、如有見證人,可請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第5篇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應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3.2 提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萬的整數倍,但後一筆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承諾費起算日為,並在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各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低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6.1 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約,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1)借款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往來户或/和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 如貸款方認為某項設備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方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閲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6 借款方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於%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求貸款方的意見:(1)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2)為其他建設項目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同意:(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份,擔保人執一份。

第7篇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户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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