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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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模板

應急管理制度(一):

為提高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切實做好管委會值守應急工作,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範、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責和任務

東營港管委會應急管理辦公室(管委會總值班室)承擔管委會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其主要職責是: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辦理各部門、單位向管委會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及時掌握並向主要負責領導同志報告我區重大狀況和動態,傳達市領導同志的有關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跟蹤和研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評估和報告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接聽電話和接收傳真、網絡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時收集整理、彙總分析和報告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承辦需報送市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分送、辦理各部門、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狀況請示和報告。瞭解掌握、彙總分析我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等緊急重大狀況,及時向主要領導同志報告。協助有關領導同志處置個性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各有關部門處置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四)負責報告每日接報的突發公共事件和管委會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

(五)組織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報告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處置效果和相關職責進行報告。

(六)籌劃、組織各類應急演練,負責開發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會議及其他活動。

二、工作辦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時、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我區緊急重大狀況,加強輿情分析,並認真辦理有關事項。事前、事中、事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同志報告。

(二)對各部門、單位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值班人員要認真記錄,及時報告。對個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個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經管委會辦公室主任或帶班主任審核後,按領導同志分工報送,根據需要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單位和處置現場指揮人員聯繫,隨時掌握事件的進展狀況等,及時透過手機、電話等方式向領導同志報告;條件允許時,要求有關部門、單位採集事件現場的多媒體信息。

對各部門、單位報送的信息,要主動核實狀況,跟蹤瞭解事件進展。

(三)需要立即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應按領導同志分工,迅速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管委會主要領導同志報告。

(四)在緊急重大狀況處置過程中,要主動與有關領導同志,事發地有關部門持續聯繫,及時傳達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負責催辦和查辦、落實交辦事項。跟蹤瞭解有關狀況,彙總上報各種信息。

(五)定期對各部門、單位的信息報送、辦理狀況進行彙總和通報,總結信息報送工作經驗。

(六)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狀況,要加強與市應急辦聯繫溝通,及時報告有關狀況。

應急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提高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應急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四、管理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

公司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黨委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師、總助、副總師及辦公室、計劃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市場營銷部、發電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與法律部、審計與內控部、監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

(二)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狀況;

6.決定進入緊急狀態;

7.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三)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應急委辦公室掛靠安全與環境保護監督部門。主要職責為:

1.處理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公司應急管理體系、機制;

3.組織制定《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及主要的專項預案;

4.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5.組織開展危險源排查、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演練。

(四)辦公室應急職責。

1.負責向政府及上級報告(彙報)應急工作狀況;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修改和對外發布,理解公眾對突發事件狀況的諮詢;

3.負責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係;

4.負責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災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組織制訂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組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及應急預案實施。

(五)計劃發展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重大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協調。

(六)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公司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負責電力生產應急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調度;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事後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職責人的處理;

5.應急狀態下特殊應急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採購審批;

6.監督基層單位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七)市場營銷部門應急職責。

1.在發生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時,指揮、協調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2.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八)發電集控部門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2.負責水電廠防汛防颱應急處置和調查;

3.負責緊急狀況下水電廠應急搶險調度。

(九)工程管理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工程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發生時,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

(十)財務股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狀態下保證應急資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時,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發事件應急中通信的暢通。

(十二)人力資源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落實應急管理或應急搶險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獎勵以及過失人員的處罰;

3.負責傷亡員工的工傷鑑定、理賠,撫卹金落實。

(十三)監察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溝通協調;

3.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五)各電廠應急職責。

1.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演練;

2.負責電廠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管理與維護,特殊狀況下,為相鄰電廠或其他電廠帶給必要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

3.應急事件發生時,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搶險;

4.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5.必要時或相鄰單位有請求,參與相鄰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所管轄的搶險隊組建與一般險情搶險調度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並指導所屬搶險隊各項管理工作;

3.用心參與應急搶險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負責應急駕駛人員的管理以及培訓,應急狀況下可隨時調用;

3.負責應急狀況下的特殊物資設備和其他材料的採購與供應;

4.必要時按照調令,參與公司內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八)各單位參照公司本部的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成立各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明確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單位務必針對所轄範圍內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緻分工和準備,在各現場按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工作(含機動應急搶險)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後勤保障、穩定生產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及後續一個時期的生產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3.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繫,協調、高度各類應急資源。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繫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安全保衞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善後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扶、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7.事故調查組: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職責認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時值班電話為公司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設公司梯調室xxx)。公司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彙報。

(二十一)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並把應急值班電話、應急委辦公室聯繫人、聯繫電話、應急委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繫方式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預案

(一)公司系統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類。

(二)綜合預案針對的是公司或下屬單位的整體,是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則的説明。綜合預案要從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應急原則、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資料。

綜合預案在命名時稱為《××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公司務必制定1個公司級綜合預案,每個下屬單位務必制定1個本單位的綜合預案。

(三)專項預案針對的是較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例如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突發事件一般會存在於多個生產現場的,同一個專項預案能夠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四)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類型應急預案由相同要素構成,包括總則、單位概況、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和預案管理五個一級要素,每個一級要素包括若干二級要素。

1.總則的二級要素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與其他預案的關係、工作原則。

2.單位概況的二級要素包括應急資源概況、危險分析。

3.應急保障的二級要素包括機構與職責、物資與裝備、通信與信息、應急人員培訓、預案演練、員工教育、互相協議。

4.應急響應的二級要素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報告與公告、事態監測與評估、公共關係、應急人員安全、搶救、警戒與治安、人羣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衞生、現場恢復、應急結束。

5.預案管理的二級要素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部門、實施時間。

(六)應急預案務必透過評審後方可發佈使用,由各級應急委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管轄範圍內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七)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更新或組織機構調整時務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開展突發事件演練後,相關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不足,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六、應急隊伍建設

根據應急狀態以及搶險的需要,在堅持指揮靈便、反應迅速的總原則下,按照歸口負責、專業對口、就近聯動原則組建應急隊伍,成立公司、廠間、廠內三級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參與公司層面應急搶險、電廠(籌建處)與電廠(籌建處)之間、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公司全體員工無條件參加應急搶險工作,鼓勵員工家屬作為義務志願者參與應急工作。

(一)廠內應急搶險隊伍,由電廠和工程公司駐廠項目部人員組成,主要進行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特殊狀況下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電廠的應急搶險工作。

(二)廠間應急搶險隊伍,由工程公司項目部人員以及相應電廠人員組成,主要參與所在電廠或相鄰電廠間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項目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公司本部應急搶險隊,由公司本部以及工程公司本部、力源公司本部等幹部和員工組成,參與公司層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類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中務必包含突發事件應急方面的資料,使全體員工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對參與到現場應急的各類人員開展專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參與現場應急。

(二)公司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公司下屬單位、各現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

(三)各單位、各部門務必按需要配合齊全的應急設備,建有完善的管理檔案並專人管理,及時維護更新。

(四)各類應急車輛要做好日常維護,保證處於可用狀態。突發事件應急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交通設備應優先滿足與應急有關的使用。

八、應急預警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公司或電廠發佈的預警(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做出如下處置:

(一)藍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部門用心進行應急處置,廠內應急搶險隊隨時參與搶險,所屬項目部搶險隊員待命。

(二)黃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以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進入預警狀態。

(三)橙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休假人員停止休假,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專業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應在20分鐘內集合前往搶險,公司應急搶險隊其他隊員進入預警狀態。

(四)紅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立即前往搶險,公司所有人員停止休假進入預警狀態,並做好隨時出發的一切準備,接到搶險調度命令後,應立即集合出發。

九、應急響應

(一)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響應(下屬單位部門級)、Ⅲ級響應(下屬單位)、Ⅱ級響應(公司級)和Ⅰ級響應(公司級以及集團公司級)。

(二)Ⅳ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為一類障礙者,或預期發生一般事故;

(三)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及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較大事故;

3.火電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預期電煤供應緊張形勢會很快緩解的。

(四)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重大事故;

3.火電運輸部門的問題而造成燃料供應異常,或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已經或預期對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的。

(五)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申請啟動集團公司相應的預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較大污染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過程。

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做好突發事件狀況和聯繫方式的記錄。

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通報後,應立即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並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發佈相關信息。

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4.救援行動:應急人員進入突發事件現場,用心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應急恢復:搶險行動結束後,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佈應急結束。

(七)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向突發事件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狀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説明以下資料:

1.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範圍、嚴重程度;

3.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5.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通信方式。

(八)發生到達公司Ⅳ級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單位的相關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公司級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

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用心採取措施控制突發事件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九)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遵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突發事件單位的應急機構(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

(十)發生到達公司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現場負責人務必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突發事件單位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單位相關部門務必在接到事件報告後30分鐘內向公司報告,由事故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向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公司相關部門向中電投集團公司報告,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十一)突發事件信息的對外發布務必經過審核和批准,保證發佈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理解新聞媒體的採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或發表對突發事件的評論。

(十二)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務必持續通信暢通,將現場應急搶險狀況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部門,應急信息的傳遞與接收務必有專人負責。

(十三)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注意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為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帶給保障。

十、監督管理

(一)公司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各單位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

(二)監督、檢查的資料包括:

1.管理人員對事故應急工作的認識;

2.應急管理狀況;

3.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狀況;

4.應急教育、培訓狀況;

5.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狀況。

(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擊貢獻的先進羣眾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狀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一、其他

本規定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制度(三):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鄉政府要按照“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原則,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和優勢,保證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二、鄉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種應急資源,明確應急管理各環節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及其職責,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

三、鄉政府要組織建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上級救援機構的應急聯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及志願者隊伍在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構成應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主動加強橫向溝通配合,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對可能影響多個領域的突發事件信息要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贏得信息及早發佈、及早處置的時間。

五、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發揮各自作用,服從指揮,加強各部門之間配合,提高協同應對潛力。

六、各村要經常組織開展區域合作,加強區域間信息交流、資源共享,構成區域共同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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