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3篇 "呵護孩子行路安全,手牽手,共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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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是為了確保幼兒園孩子們的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文件。它明確了幼兒園、家長和交通管理部門之間的責任關係。通過簽署責任書,幼兒園和家長將共同努力,提高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他們從家到幼兒園的路程安全無虞。這份責任書對幼兒園交通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3篇

第1篇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鬆滋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2、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信息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1、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必須定期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⑥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幼兒園交通安全責任書3篇

第2篇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靈寶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2、建立乘車幼兒、駕駛員、接送幼兒車輛信息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幼兒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1、家長應教育幼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可以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⑥駕駛員出現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如需僱傭車輛接送幼兒,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3篇

學生是祖國的花朵,是國家的未來,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最大程度地保障學生的`出行安全,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學校應當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或講堂,把提高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技能和保護意識作為老師的教學義務。

二、學校應當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控,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運送學生,督促校車、非校車駕駛人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參加足額保險,定期參加年審等。

三、學校應當在日常學生教育和管理中,瞭解熟記下列交通安全常識:

1、出行時必須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通行原則,不得闖紅燈,要自覺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過馬路,左右看,穿越馬路要走斑馬線,並且不要迂迴穿行,要走直線;

3、不要突然間橫穿馬路,尤其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時,千萬不可突然猛跑;

4、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下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道;

5、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切勿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或撥打手機等;

9、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10、不要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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