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管理制度3篇 優化水電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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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管理制度”是指對水電設施、用電設備的規範管理,包括供水、排水、發電等方面。其目的是確保水電設施的正常運行與安全使用,促進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制定和實施有效的水電管理制度,對保障人們的生產生活秩序、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起着重要作用。

水電管理制度3篇 優化水電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第1篇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水電管理制度3篇 優化水電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第2張

第2篇

1、堅持節約用水、用電的方針,加強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教育,形成自覺節約的好習慣。

2、實行以總務處為主和各部門(單位)共同管理的辦法。總務處是學校水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校節水、節電的管理和監督。各處室、年級、學科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節水節電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

3、全校水電錶均由總務處管理。水電錶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和維修,均由總務處負責。

1、教室、實驗室的燈光照明、電器設備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年級監督,可根據光線情況適時開關。

2、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空調使用嚴格執行《空調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學樓公共部位的照明和衞生間用水,由衞生區域班級負責管理,年級監督。公寓樓公共部位的照明和衞生間用水,由樓管人員負責管理。科教樓、辦公樓公共部位的照明和衞生間用水,由衞生區域處室、學科負責管理。1號教學樓門廳照明由門衞人員管理,2號教學樓門廳照明由樓管人員管理。

4、學生晚上放學或大休離開教學樓後,年級應檢查水電情況,年級檢查無誤後,再由門衞人員負責1號教學樓水電,樓管人員負責2號教學樓水電,對出現的情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及時上報。

5、安裝定時開關的路燈、樓頂燈由總務處負責管理。路燈開啟時間由總務處根據季節和自然採光情況確定。

6、未安裝定時開關的路燈、廁所燈等由門衞負責開關、報修。

7、多功能報告廳、會議室用電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管理。

8、家屬樓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綠化用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

9、家屬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內到會計室繳納水電費,逾期不繳費的,按逾期天數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

1、 節水、節電是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共同的任務。全校上下要齊抓共管,將措施落實到單位、部門和責任人,納入崗位職責考核,實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年級、學科、班級是本部門節水節電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好本責任區的節水節電工作。

2、總務處負責各樓宇水電使用數據的收集和建檔工作,對水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分析,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管理和節能工作提供依據。

3、各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辦公室等要儘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線充足時不開燈,無人不開、人少少開、不用不開。人員離開時,要隨手關燈,杜絕無人燈、白晝燈現象。

4、科學規劃道路等公共區域的照明設施。能夠使用節能燈具的地方一律採用節能燈具,實施綠色照明。

5、嚴禁使用電爐、電加熱器、電飯鍋、電暖氣、微波爐等用電設備燒水、煮飯、採暖等。

6、養成自覺節水習慣,隨手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現象。嚴防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1、未經總務處同意,任何處室、年級、班級或個人不得在學校供水供電系統內私自接水接電。由於接水接電造成水電設施損壞的,由責任人按設備原價兩倍賠償損失,造成人員傷亡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對於使用各類違規電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磁爐等),一經發現全部沒收,每次罰款100元,並上報校長室予以通報。因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的損失,由使用人或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對所有安裝智能電錶的用户,嚴禁私自改線路偷電行為,一經發現,按該用户上月電費的雙倍收費,並上報學校通報批評。

4、各級值班人員(特別是晚間值班)要對水電設施和使用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對發現的設施損壞和浪費水電的現象,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和處理。

5、政教處要對教室照明進行檢查,對不規範用電情況提出批評,並扣班級量化管理分數1分/燈。

6、總務處協同相關部門將定期進行節能檢查;總務處水電維修人員實行分工包片,負責日常全校用水用電情況的巡查,並將巡查中發現浪費水電現象上報學校通報批評。

7、對在水電管理、使用中有突出貢獻的,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第3篇

1. 做好幼兒園水箱、閥門、水龍頭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水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定期檢查消防栓,確保其能提供足夠壓力的消防用水。

3. 定期對生活用水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限期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

4. 教職工要以身作則,節約用水,注重對幼兒進行節水教育。

5. 幼兒飲用水的温度不超過75℃,飲水時要有一位老師監督,注意安全。

1. 做好設備、網絡、線路等的日常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供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 加強教職工用電安全管理,增強日常巡查力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存在危險因素的設備、管線周圍部位應做好防護措施,並做明顯的警告標識。

3. 加強會議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電管理,杜絕長明燈現象,及時關閉電源開關。

4. 加強用電安全和節能宣傳,強化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節能意識。

5. 安全使用電器。教職工應掌握本部門相應電器的操作規範,嚴禁違規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 離開課室、辦公室時,要對各種電器電源進行檢查是否關閉及斷電,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 空調使用時,夏季空調的最低温度不超過25℃,並做好室內保温措施,禁止始終開敞門窗。

8. 司機負責幼兒園日常用電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請工作(向後勤主任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杜絕私拉亂接現象。

9. 司機定期對幼兒園空調、電風扇、消毒燈的吊掛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

10. 司機定期清洗空調的過濾網,定期清潔紫外線光管,並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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