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黨建工作定期督導檢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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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黨建工作定期督導檢查制度

黨委黨建工作定期督導檢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深入開展,進一步加強對各黨支部黨建工作的檢查監督指導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黨委成立督導組,負責對黨支部黨建工作進行全覆蓋、全過程的檢查監督指導。

組 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成 員:***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督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

第三條 督導組工作職責

(一)傳達廳黨組和公司黨委關於黨建工作的新要求,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二)隨機參加黨支部的有關會議和重要活動,指導黨支部規範開展黨內活動。

(三)瞭解掌握各黨支部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各黨支部提出意見建議。

(四)及時向公司黨委反映支部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和實際效果,提出意見建議。

(五)總結推廣優秀經驗,發現糾正不良苗頭,跟蹤督查指導解決。

第二章 督導形式和週期

第四條 督導組採取聽取彙報、查閲資料、專題調研、實地督查等形式對支部黨建工作進行督導。

(一)聽取彙報。彙報材料內容包括:工作進展和成效、採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議等。

(二)查閲資料。查閲相關文字、圖片資料和記錄。

(三)專題調研。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瞭解掌握情況。

(四)實地督查。直接參加支部的學習討論或列席組織生活會。

第五條 督導組對各黨支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導。定期督導每季度進行一次,具體時間一般在每季度末月下旬。不定期督導為隨機進行。

第三章 督導內容

第六條 督導組對各黨支部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重點圍繞以下內容,並根據年度黨建工作重點隨時調整督導內容。

(一)學習教育情況。

黨支部學習計劃安排和日常學習會議記錄,瞭解會議的時間、地點、參會人數和學習內容;抽查黨員個人學習筆記、心得體會、專題學習交流材料。

(二)組織建設情況。

查看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基本制度,提升黨支部活力情況;檢查深化“對標定位、晉級爭星”活動等情況。

(三)黨員管理情況。

查看黨員發展資料、流程等情況;查看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檢查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

第四章 問題整改

第七條 通報點評。督導組根據每季度定期督導檢查的情況,結合日常瞭解掌握的情況,按照“好、較好、差”三個等次對支部進行排名,並對各支部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點評。通報點評文件一般在每季度首月上旬下發。

八條 整改落實。各黨支部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和督導組提出的意見建議,要制定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時限、措施、責任人,認真整改落實,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各黨支部一般應於每季度末月下旬完成上季度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

第九條 效果評估。督導組要堅持嚴的標準、嚴的措施,以“五好”和“五個不放過”對支部黨建工作成效進行評估。“五好”即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解決問題好、工作業績好、羣眾反映好;“五個不放過”即:學習教育不深入的不放過,黨員管理不嚴格的不放過,服務中心工作成效不明顯的不放過,整改問題不到位的不放過,職工羣眾不滿意的不放過。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條 嚴明紀律。督導組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有關紀律規定,謹言慎行、以身作則,以模範行為做好督導工作,樹立清正廉潔、勤奮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十一條 支部黨建工作在一個自然年內,連續兩次季度排名後兩位的,對支部書記誡勉談話。

第十二條 履職不到位、管黨治黨不嚴,所在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建工作問題突出的黨支部書記,經公司黨委會議研究認為確實存在問題的,對其免去支部書記職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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