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6篇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2023年責任書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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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2023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包括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落實、安全教育培訓等內容,旨在強化施工單位的安全意識,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2023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6篇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2023年責任書示範

第1篇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税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2.1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税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建議獎勵xx元左右)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023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6篇 建築工地施工安全:2023年責任書示範 第2張

第2篇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預防施工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實行“誰施工,誰負責”,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施工企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經所轄區公安機關考核合格發放的作業證,嚴禁無證爆破作業。有證跨地區或有證過期作業現象,均視為無證違章作業,工地技術員或安全員將視其情節令其整頓或停止施工,對施工班組將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二條爆破作業人員領取爆破物品時,必須出示所轄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證(複印件)和身份證,否則項目部將拒絕發放火工材料。爆破作業人員和打眼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私藏、轉借、倒賣爆破物品,如有違者將處以重罰,並交公安機關處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上班時間禁止喝酒。

第三條在施工爆破中,必須按規定的放炮時間進行爆破,做到“三統一”(統一放炮時間、統一信號、統一指揮)、“四固定”(固定裝炮人員、固定點炮人員、固定安全警戒人員、固定放炮時間)。

第四條在有車輛、行人隨行的路段放炮作業,放炮前警戒人員須配戴臂章,手持紅綠旗,設置安全木馬及標誌。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

第五條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施工隊伍應提供爆破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和身份證複印件,統一由存檔。

第六條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輸電線路(高壓電)、種有莊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須加覆蓋物,預留一定的保護距離,以免飛石。

第七條點炮前必須選擇安全避炮處(區),炮響要記清數量,確認炮響無誤後方可解除警戒。

八條凡新購進的各型號(規格)導火線必須由炮工測燃燒速度後,才能確保各類炮所用導火線長度,在進行羣炮作業時,須事先設信號炮,以保證點炮人員的安全。如採用電爆破,事先設測試電啟爆器、電管及導電線。

第九條在放炮時如有啞(瞎)炮應繼續保持警戒,沉着冷靜、細心查明原因,排除後方可解除警報(警戒)。嚴禁在原殘眼、啞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導火線未燃,可重點引爆,如因藥包(炮眼)內的原因,應細心掏出填塞物加裝少許炸藥引爆,啞(瞎)炮處理必須當天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報安全員批准後,由施工組派員晝夜警戒並設置危險標誌,排除啞炮後方可解除警戒,裝炮須用木(竹)棍,嚴禁用鐵器(鐵棍、炮釺)裝炮,高邊坡打眼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繫好安全繩。

第十條在領用、運送爆炸器材時,杜絕混裝、混運,須將導線、管與炸藥分離運送,且輕拿輕放,當天用剩的爆破物品餘存歸庫,必須當天領用,施工組須接受項目部安全員和技術員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根據本合同段的施工特點和地質情況,要嚴格控制炸藥的用量。禁止藥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項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懸崖施工。

第一條危險鬆動的浮石未清除,不準在邊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繩不準施工,安全繩應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經檢查的安全繩不準使用,邊坡頂和邊坡腳不準同時施工。土石方開挖要從上至下,嚴禁挖“神仙土”。

第二條橋樑施工、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繩、安全帽,以及安全網。

第三條在開挖深基坑時應在其周圍2米內不準堆土石,搭設支架時應按技術員的要求辦理,結構合理、牢固。橋樑支架及高空作業須穿防滑鞋,嚴禁在施工時戲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以及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上橋樑支架及高邊坡施工。搭設支架時應設警戒人員,防止閒人入內受傷。

第四條在進行構造物砌築和抬運石料時應事先檢查抬繩、抬槓,高擋牆和橋台下嚴禁站人,自卸汽車(拖拉機)裝運土石方和築路材料時,不準亂扔亂拋,應按先後順序進行,自卸汽車(拖拉機)上嚴禁載人。

第一條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第二條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橫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架、斜道板、跳板上應採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第三條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第四條冬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保温,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高温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開高温時間。

第六條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駐地要設路燈。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必須設置照明燈具。

第一條施工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禁止搭乘運輸車輛及其它施工機械上、下班,更不能強行爬車。因此造成的傷亡後果自負。

第二條移動空壓機、拌和機及其它機械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號令、專人負責,閒人不準進入作業區,施工人員不準隨意駕駛機(車)玩耍,在碎石機、打砂機工作時不得將手伸進喂料斗,不準赤足上班。檢修電動機時應先斷電,並有專人看守電閘。

第三條凡進入本合同段參與施工的運輸機械,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和開“病”車,應服從工地安全員的檢查、指揮及技術員的安排,按指定的地點卸料。

凡參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設的人員,施工隊伍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治安,遵守當地村規民約,尊重民風民俗及治安條例,做一個守法公民,施工隊伍必須接受公安部門,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區(鄉)級的身份證明書,方能進場施工。施工人員不得偷盜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更不能行兇鬧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組不得留宿違法或公安機關追捕的犯罪分子。凡進入工地的施工隊伍,其負責人應對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書之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強化安全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每天對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

第3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莫乎爾牧場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莫乎爾牧場管理委員會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範,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佈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覆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並及時建立安全台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台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釺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4篇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施工單位(或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第5篇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範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建築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建築安全生產局面的根本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結合我市建築行業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對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認真實施本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完善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和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嚴格執行“五同時”要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程項目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535-20__)和《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程》(t553-20__),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防護質量,做到先防護後施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評分合格率達100%。

5、項目部應按工程規模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要領導和組織施工現場定期、專項和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支持工地安全員的工作,對施工中的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措施,及時整改。自覺接受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定時、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執行國家用工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持證上崗的管理制度,認真組織上崗前的各種安全教育培訓,並做好記錄。積極為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工程分包的,要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項費用計劃時,要確保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有效使用,並建立安全生產投入台帳。

8、發生事故時,要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做好人員搶救與現場保護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

在項目施工期間,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本責任書責任目標落實和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巡)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工程項目及項目經理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該工程竣工安全評價為優秀的,其項目經理承接下一個工程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減收60%,建築意外傷害保險費費率減至1.5‰。

凡不執行本責任目標第4、5兩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每次扣除1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外,其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將全部扣除,轉為安全生產風險金基金。施工期間未發生等級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階段安全核驗達到合格標準,工程竣工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如數返還。

第6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按規定搞好安全防護措施,把安全生產落實到實處,在各種經濟承包中必須包括安全生產,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因此,雙方特簽訂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狀。

1、嚴格安全管理,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立統一規格的五牌一圖,現場有安全標誌、色標、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2、領導所屬班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認真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日活動,對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表,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出事故隱患,制定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3、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對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勞動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安全防範設施和防護用品,負責檢查特殊作業人員是否有持證上崗。

4、督促指導班組嚴格按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制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的行為。

5、對現場搭設的二架一網及安裝的大型機械、電器設備(配合機管員)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有技術交底的驗收手續,方能使用。

6、對工地不安全隱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門工程處安全員所發出隱患通知書必須簽字,並按通知限期整改。

7、發生工傷事故尤其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參加事故調查結果,填表上報,落實整改措施,不得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更不能擅自處理。

8、工地建立崗位責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施工安全各項技術內業資料。

1、乙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部、省、市、公司一系列安全規定、規程及法規、法令。嚴格遵守一切安全指令,嚴禁違章作業,按照“一標三規範的標準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做到:在公司的安全檢查及上級主管安監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中評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主要內容包括:①安全管理 ②文明施工 ③腳手架 ④三寶、四口、五臨邊 ⑤施工用電 ⑥井字架 ⑦塔吊、電梯 ⑧施工機具 ⑨消防衞生等九項)的工地現場、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1人次/每季度。年終時甲方獎勵乙方xx~4000元。

2、乙方工地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出現安全不合格時(檢查評分值不到70分)視評分值之高低甲方對乙方罰款xx~4000元。

3、乙方工地在市安監部門或公司安全檢查中發現安全防護設施缺項或不合格,同時,經過一次限期整改後複查都不合格的,甲方對乙方罰款3000~5000元。

4、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不上報公司,而且沒有妥善處理好,工傷者投訴到市有關主管部門,有損公司形象和聲譽者,甲方對乙方罰款5000元。

5、乙方工地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承擔事故的一切責任外,視事故情節輕重,甲方對乙方罰款8000~15000元。觸犯安全法規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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