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學校安全工作校長崗位職責3篇 校長職責:維護中心學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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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學校安全工作是校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校長作為學校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承擔着重要的責任。校長不僅要負責制定安全工作計劃,還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緊急應急機制。校長崗位職責的明確和落實,是保障學校安全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

中心學校安全工作校長崗位職責3篇 校長職責:維護中心學校安全!

第1篇

1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校長對學校的領導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領導。校長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努力為國家培養大批現代化人才打好基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2校長負責全校的教育行政工作,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上級領導的精神,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和教育改革的要求,制訂每一學期的工作計劃和長遠工作計劃。加強學校的管理工作,認真改進管理制度,保證學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制定學校一定時期內的發展目標和學年計劃,組織實施、檢查、總結。3.建立學校組織機構,考核學校的教職員工,提高其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調動其積極性。校長對學校的工作要全面規劃、統一安排。

4.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方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按教學規律辦事,保證教學計劃的全面貫徹執行。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進行聽課和評課,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瞭解並分析全校教學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重視素質教育,發展學生的個性,努力培養特色學生。隨時督促和檢查教學方案的實施,不斷總結教學經驗,探索規律,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5.掌管學校設備設施,努力改善學校的工作學生的學習條件。 6.完善學校管理體制,建立以校長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為主的規章制度,治理學校環境,培養良好校風。

7.評價學校工作,總結辦學經驗,改善學校管理,提高辦學效益。 8.搞好對外聯繫,爭取上下左右支持。深入學生,瞭解學生,召開學生座談會或與學生對話,把握學生的政治思想等脈搏,有的放矢地對學生進行教育工作。

中心學校安全工作校長崗位職責3篇 校長職責:維護中心學校安全! 第2張

第2篇

一、負責中心學校的全面工作。按照縣教育局和區工委的相關規定,領導、管理全區教育工作,統籌發展全區教育事業,推動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負責轄區內的九年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

二、按照縣局和區工委的部署,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負責制定和落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教育工作計劃等。

三、有計劃的組織、宣傳、貫徹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規範辦學行為,大力營造尊師重教氛圍。

四、堅持依法辦學,合理調整學校佈局,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切實治理好學校周邊環境。保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控制義務階段學生輟學、流失。

五、加強學校管理,組織、領導、督辦各級各類學校貫徹教育方針,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推動全區各學校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六、依據有關政策,管理使用好各種教育經費,審批學校重大項目的經費開支,並按有關要求上報縣教育局。

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和社會地位。

九、服從縣教育局、區工委的領導,積極處理好各種工作關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圍繞教育教學中心,深入各學校檢查指導教育教學工作。聯繫民族中學工作。

第3篇

1、對學校各項工作有決策指揮權,對緊急重大問題,有臨機處置權。

2、對校級副職人選的提名報審和對中層幹部、基層幹部的任免權。

3、按國家和學校規定,有權對幹部和教職工進行獎懲。

4、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學校提出的違反法律、法規的要求。

5、在規定範圍內,有權自主使用學校的各種資金、人員和物資。

6、有權簽發校內有關行政文件和工作報告,簽訂各種技術經濟合同或協議,簽訂共建 精神文明、教育教學合作交流協議。

7、有權根據上級和教代會有關精神修訂學校規章制度,調整行政組織機構,制定具體 政策。

9、以上職權,校長不在校時,由經授權的校級領導班子成員代行。

1、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依靠教職工,保證學校的社會主義方向,積極穩妥地推進教育改革,按教育規律辦學,確保教育質量,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領導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檢查和總結,努力使學校教育做到“三個面向”。

3、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有關規定,設置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聘任各層次的幹部,聘任教職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4、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堅持管理育人、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會同黨總支設精幹得力的德育工作隊伍,採取切實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5、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主,按照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遵循教學規律組織教學,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系統,搞好教學常規管理,深入教學第一線,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改革,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6、領導和組織體育衞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妥善處理“五育”之間的關係,保證學校體育衞生、美育、勞動教育工作生動活潑,確有成效地開展,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

7、領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注重培養青年教師,組織教師進修,使之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充分調動他們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8、領導總務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的方向,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搞好校園建設,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福利。

9、努力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幫助,代表學校協調、處理公共關係。

10、領導校長辦公室的工作,協調好校級行政領導之間的關係。

11、民主管理學校。學校的重要問題決策前,主動徵求黨總支的意見,聽取教代會、校務委員會、行政會成員的意見,自覺接受黨總支和羣眾的監督。

12、副校長是校長的助手,協助校長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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