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0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自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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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0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自評報告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0年度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效能情況自評報告

 

我廳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堅持把行政審批工作作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抓手,強化服務意識,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為羣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審批效能情況

(一)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

1.政府職能轉變落實情況。一是切實做好省級事項委託下放的銜接。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廳將省級行政職權壓減工作作為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強市放權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推進。根據粵府令第270號,將29個事項(其中行政許可10項)委託給各地市實施,依法與21個地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簽訂書面委託協議,細化明確委託事項具體內容、執行方式、權利義務、責任劃分、監管措施、委託期限等內容,並於2020226日在廳門户網站向社會公佈調整實施事項的承接部門、交接日期、具體內容及責任等。其中行政許可事項,通過提供審批專用章、協助開通在線辦理端口及各環節人員賬户密碼、指導完成事項在政務服務系統內的認領和編制實施清單等方式,為各地市開展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針對調整實施事項,分領域分行業制定了內部操作指引,及時將有關法律法規依據、文件、表證單書及各類文書模板等一併提供給各地市工信部門。通過微信工作羣、電話等方式及時解答和迴應地市提出的疑問。結合委託以來地市反饋遇到的情況、問題,對內部操作指引進行了修訂並予以印發。採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本系統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着力強化執法人員法治思維和能力水平。三是動態調整和完善權責清單。依託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專項工作系統和“互聯網+監管”事項系統,動態更新廳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四是跟進做好調整實施事項的評估工作。通過雙隨機檢查、地市反饋等方式,收集事項調整實施以來的意見建議,為做好省級職權事項調整評估工作提供參考。此外,研究將部分事項委託給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南沙自貿試驗區實施。

2.中介服務改革落實情況。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動態調整開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20113號)要求,我廳對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自查,將保留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在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平台予以公開,實行動態管理。我廳不存在所屬事業單位及其舉辦企業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情況。

3.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事項評價情況。我廳暫無本省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

4.開展減證便民情況。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334號)《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粵司辦〔202151號)要求,我廳對行政許可等依申請辦理事項進行了逐項梳理和研究,對部分材料實現電子證照關聯或申請人免提交。部分所涉事項因由國家層面設定,按照相關指引,需待國務院部門研究後決定是否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

(二)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推進情況

5.強化服務支撐能力情況。一是數據資源共享方面,在省級政務大數據中心已上線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共167個,目錄規範率為100%,及時響應各地各部門的數據共享需求。廳自建審批系統產生的辦件過程數據均已按照省政數局印發的辦件過程數據採集規範進行報送。二是電子證照方面,對列入“省電子證照業務規範化管理系統”發證清單的證照再次進行梳理,由我廳簽發的證照均已開通電子證照,實現了我廳所有種類電子證照簽發全覆蓋。三是電子印章方面,已製作省本級行政審批電子印章;為更好支撐“四免”專項工作,並根據省政府關於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的行政職權調整為各地級以上市實施的要求,向省政數局申請製作下發各地市委託專用電子印章,進一步做好了對市縣的用章指導。四是粵系列平台應用方面,在“粵商通”上線事項 10 項。

6.優化服務供給方式情況。我廳事項辦件發生率為77.18,網上可辦政務服務事項單點登錄率為100%,網上可辦行政許可事項佔比100%、行政許可事項網上辦理深度均達到網辦IV級。在廣東政務服務APP 上線事項 18 項。根據省級政務服務事項調整實施情況,及時在省政務服務網做好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跟進落實,動態更新辦事指南,確保要素完備與準確。

7.提升服務效能情況。我廳行政許可事項均已全部實現網上受理,網上受理率為100%。按照政務服務事項相關指標“應優盡優”的要求,結合我廳實際情況,對政務服務事項減時間、減跑動、減材料和即辦件指標再優化,其中行政許可事項時限壓減率為79.26%,平均跑動次數為0,即辦事項佔比36.36%。為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我廳印發了《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規定》,明確責任人,建立內部“好差評”工作機制,2020年以來的主動評價中,未出現差評情況。

(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情況

8.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機制情況。建立並動態更新完善我廳“一單兩庫一細則”,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雙隨機”抽查工作細則(試行)。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將行政執法事前、事後信息按要求統一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公開。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修訂《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規定》和《廣東省無線電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辦法(試行)》,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的使用,進一步防止執法隨意性。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行政案卷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

9.開展監管情況。組織民用爆炸物品、監控化學品、無線電等重點監管領域分別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對11個地市的15家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4家監控化學品企業開展隨機檢查,檢查內容覆蓋率100%,發現一般性隱患和問題55項,完成整改55項,整改率100%。主動提出將“對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行政檢查”事項納入《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並承擔牽頭部門職責。組織地市工信部門開展2020年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檢查企業200餘家,其中我廳牽頭開展的跨部門聯合檢查27家。對全省不少於200個無線電台站的頻率使用和台站設置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完成工信部下達的對生產企業143個型號設備隨機抽查任務”。對銷售未經型號核准設備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5起,收繳罰沒款5.9萬元。

10.創新監管方式情況。一是推行信息技術、大數據分析、在線實時監測等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推進包裝型工業炸藥實現最小裝藥包裝單元個體信息可溯;通過採購互聯網+“偽基站”實時定位服務,彌補了現有無線電監測定位“偽基站”技術手段的不足,大幅提高對“偽基站”的精準監控能力。二是加強技術防控能力建設,強化行政執法力度。通過廣東省航空業務無線電監測網項目的建設,有力提升對廣播、航空業務通信導航專用頻率的保護性監測和對“黑廣播”等潛在干擾的預警分析能力。三是挖掘監測數據潛能。結合全省頻譜使用評估、頻率使用率評價等專項工作,我省對採集的無線電監測數據和基站解碼信息進行充分挖掘,重點對廣播電視、移動通信頻段的頻譜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黑廣播”“偽基站”線索。四是組織指導培訓演練。在茂名舉辦2020年廣東省禁化武模擬視察演練活動;編制印發《廣東省無線電監測技術演練實施指南》;指導江門市無線電管理機構舉行邊海無線電監測演練活動;有效提高了全省執法隊伍打擊相關違法行為的能力水平。五是強化聯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廳際聯席會議的平台優勢,聯合宣傳、公檢法、廣電、市場監管、電信運營商等多部門開展集中打擊行動,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形成全鏈條打擊態勢。

(四)投訴舉報和服務對象滿意情況

11.政務服務“好差評”情況。我廳總評價為7.2分,無實體大廳和政務服務窗口。

    12.諮詢、投訴、求助、建議辦理情況。及時跟進知識庫更新維護,政務服務網、12345熱線、粵省事、粵商通、政務APP及其他渠道收到的諮詢、投訴、求助、建議事項工單,均按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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