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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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基本概況

關於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工作彙報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縣委、縣政府為改善經濟環境,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行政審批制度,精簡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更好地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促進我縣經濟快速發展而成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組織架構分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中心”管理層,即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縣政府常設派出機構,經縣政府授權,負責對全縣行政審批的監督、管理,履行對大廳各“窗口”的日常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等工作。“中心”共有編制*名,實有工作人員*名;第二個層次為“窗口”服務層,即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大廳,由各部門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和辦事人員組成,負責集中、公開辦理各類審批事項。“窗口”工作人員組織關係和工作關係都在原單位,接受“中心”和原單位雙重領導。“中心”大廳面積有**平方米,由於受場地的限制,首批進駐的“窗口”有*家,進入服務事項有*項。

二、業務開展情況

“中心”管理人員不斷向進廳各部門協調勾通進廳業務,但收效不大,目前能夠在大廳受理審批業務的只有衞生和文旅兩個部門,基本是即辦件,成立之初,經過積極地同各部門協調進廳業務,當時有四個部門能夠辦理業務,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有兩個部門撤回到原單位辦理,其餘六個部門因各自原因未能進入大廳辦理業務。主要情況如下:

一、地税局按要求到“中心”辦理事項1項——税務登記證。此項業務原來需到城內三個地税所去辦理,而且要求微機聯網。地税局派往“中心”人員1名,由局機關派出,這樣現在只能做到諮詢,然後服務對象還要到各自地税所去辦理,此項業務若要求進入“中心”辦理,必須與地税局聯網,目前由於聯網問題還不能在大廳受理。

二、國税局進入“中心”辦理的事項1項——税務登記證。此項業務經過協調,國税局當時領導非常重視,去年在大廳辦理的非常好。由於國税局網絡改造,也因為聯網問題解決不了,目前已經撤回原單位辦理。

三、發展計劃局進入“中心”的審批事項是1項——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由於審批環節複雜,目前還不能在“中心”受理。

四、國土局進入到“中心”辦理事項4項,這4項業務都需要局領導簽字審批,目前在“中心”還不能受理。

五、城建局進入到“中心”辦理事項12項,涉及下屬6個科室或單位,審批事項的環節多,而且都需要同服務對象當面瞭解情況現場踏勘確認,目前在“中心”不能受理,受理也不現實。

六、工商局進入到“中心”辦理事項4項,我們經過多次協調勾通,工商局把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1項拿到大廳辦理一段時間,由於前段時間工商局決定把這項業務下放到各所去辦理,此項業務也撤出大廳。其餘幾項因涉及前置條件較多,需要主管副局長簽字審批,暫時還不能拿到大廳辦理。

七、衞生局進入到“中心”辦理的事項2項,目前衞生許可證全部在大廳受理,開展的非常好,業務量比較大。醫療執業許可證由於現在限制辦理,沒有拿到大廳受理。

八、公安局消防大隊進入到“中心”辦理事項4項,這4項需全部現場勘察,而且需要現役消防人員主動定期檢查,並且主要以檢查為主,程序比較複雜。目前在消防大隊已經有服務大廳,軟硬條件具備,完全可以公開透明、高效便於地開展工作。鑑於以上原因,已經請示縣政府撤出了消防窗口,把消防服務大廳作為“中心”的附屬大廳進行管理。

9環保局進入到“中心”的辦理事項7項,需要審查,監測環節較多,暫時還不能在大廳受理。

一十、文化旅遊局進入到“中心”辦理事項分別為8項,文化市場各項基本能在大廳受理、發證。文物管理審批還不能在大廳受理。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通過前段工作開展情況,發現我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和窗口工作還有以下幾個方面問題需要解決:

一、要加大政府對“中心”的投資力度,徹底完善“中心”的軟硬件設施。由於目前“中心”大廳的面積只有**平方米,進駐部門還有*家,這樣就達不到“一站式”辦公的效果,不能起到高效便民服務的作用。

二、加大對已經進廳業務的協調力度。目前要求進廳辦理的**項審批事項,由於各種原因只有少數項目能夠在大廳辦理,主要是各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在大廳受理的業務,權力還不能全部下放到“窗口”,辦事羣眾需要往返各部門之間,起不到便民的效果。

三、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建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提高效率,精簡辦事程序。增加即辦件的數量,凡是做出了承諾的,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辦好,誠實守信,取信於民。對一個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事項,逐步完善“並聯審批”。

四、加強領導和管理。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建立是對舊的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涉及面廣,是個系統工程,要求各部門要給予積極支持和關心“中心”的工作。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要獎懲分明,對多次考核成績差的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所在單位一切評先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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