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賣血記讀後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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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賣血記讀後感5篇

三觀賣血記讀後感篇1

餘華,作家,其作品在國內乃至國際都獲得了不少獎項,贏得了高度的評價和讚揚。假期裏我讀了他的《許三觀賣血記》一書,感覺受益匪淺。

該書講的是一個在中國的大歷史事件背景下,一個普通的工人階級通過賣血勉強維持生計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許三觀結婚前和結婚後,尤其是結婚後的生活為線索,講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輕時的許三觀在看望他的親戚時知道了一種説法:在農村只有賣血的人身體才好,才能討到媳婦。於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兩個正要去醫院賣血的農民的隊伍,開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賣血。就這樣,他被這種不科學的説法主宰了,開始了他結婚生子以及繼續賣血的生活……繼而,許三觀一家充當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們哭鬧,爭吵,甚至在眾目睽睽之下調情示愛。就像許三觀的妻子拆了又織成線衣的手套那樣,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裝好,紋路和針腳絲絲可見。但是,他們沒有什麼私人經驗可言,而是不得不將內心以及他們的卑鄙、殘忍等都展示在人們面前。許三觀有一個脾氣反覆無常的妻子,並且還因為有三個兒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個孩子的水平參差不齊,並且總是給許三觀惹是生非。

在書中,雖然血液買賣是一種該死的貿易,但卻拯救了許三觀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嚴,等許三觀已經不是真的需要錢時,許三觀卻因此獲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來,自己已經實現了自己的人生價值。

通過閲讀本書,我從中大致看出了中國人民走過的歷史進程:從大躍進到文化_,人們通過奮鬥過上了好日子,講述了當時中國社會的狀況以及它的興衰變化。但其還有更深層次的用意,細細品味和剖析會發現,這本書還帶有極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們已經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個人賣影子,一個人賣笑。但別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兒究竟都賣了些什麼?許三觀作為一個絲廠的送繭工給我們帶來了沉思。許三觀賣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為他想吃“豬肝”和喝“黃酒”嗎?是為了解救一個病重的年輕人嗎?是為了保護自己在艱難時期的一點點自由嗎?答案不見得是,從這些問題中我們還能看出來,小説主人公許三觀在面對生活的絕境時,為繼續求生存所表現出來的頑強意志以及在過去中國社會體制中的混亂。在那種體制下,個體被完全泯滅了。再比如,在書中有這麼一段話:“身子骨結實的人都去賣血,賣一次血能掙三十五塊錢呢,在地裏幹半年的活也才掙那麼多……”這話看似貪婪,但是在現在的社會角度去看,未免會感到很冷淡,這也是一種嘲諷。

看了這本書會感到許三觀賣血是為了娶親,是為了救治重病的兒子,是為了鄭重款待以為是的貴客,是為了贖回抵押了的物件,是為了不被餓死,是為了生存。但是最終,還是為了愛和可笑的尊嚴。

?許三觀賣血記》寫法高明,情結清晰,易於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種明確的節奏到來,情結片段全部鋪展開來,水到渠成,人物關係、矛盾順理成章的呈現在我的面前,絲毫沒有拐彎抹角、矯情的感覺。看完本書後,我感觸頗深,收穫巨多。

三觀賣血記讀後感篇2

花了半天時間看完了整本書。看的過程中心情壓抑着悲痛…… 書中講述了許三觀通過一次次賣血,幫助家裏躲過了災難的故事。以致書的結尾處,當又一次去賣血被拒絕,被告知自己的賣不了的時候,他害怕了,絕望的痛哭起來。擔心以後家裏再有災禍,自己再也沒辦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後一次的賣血。許三觀每一次都是在最絕望的時候去了醫院,換來了35塊錢。貼一段最後許玉蘭痛斥三個兒子的話。 “想當初,自然災害的那一年,家裏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們三個人臉上沒有肉了,你們爹就去賣了血,讓你們去吃了麪條,你們現在都忘乾淨了。還有二樂在鄉下插隊那陣子,為了討好二樂的隊長,你們爹賣了兩次血,請二樂的隊長吃,給二樂的隊長送禮,二樂你今天也全忘了。一樂,你今天這樣説你爹,你讓我傷心,你爹對你是最好的,説起來他還不是你的親爹,可他對你是最好的,你當初到上海去治病,家裏沒有錢,你爹就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賣血,賣一次血要歇三個月,你爹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賣一次,在松林差一點把自己賣死了,一樂你也忘了這事。你們三個兒子啊,你們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個悲劇的時代裏,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感受不到那種生存壓力的絕望。但在餘華的書裏卻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許三觀賣血記》,字裏行間裏,盡顯悲慘,不幸,讓人跟着劇情,心也沉重的透不過氣。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掙扎,一次次頑強的抵抗。 這本書除了濃厚的悲劇色彩,也能感受到摻雜在其中暖暖的愛。許三觀對兒子,妻子的愛,妻子被批鬥,不顧一切去送飯,把菜藏在飯下面,一邊對愚昧感到憤恨,一邊體會他們的堅強與愛。兒子肝炎住院,捨命賣血,只求兒子能活下來…… 所幸故事的結尾是陽光的。經歷了種.種磨難後,迎來了寒冬過後的第一縷暖陽。 在絕望中掙扎,掙扎中盡顯温情。很棒的一本書。

三觀賣血記讀後感篇3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人,在那個動亂的歲月裏,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裏賣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着河裏冰涼的水一口氣喝了八碗,賣了血後在避風的牆角曬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

在這一場場賣血場景的背後,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的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用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賣血,在苦難中頑強的生存。他用賣血來抵抗生命中的苦難,丈量苦難的長度和強度,我從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淚,温情,堅強和不服輸的精神。面對苦難和悲劇性的命運,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氣。在這裏餘華提出了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苦難和不幸無處不在,直面苦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要敢於面對慘淡的人生。

如果説滾雪球層層積累的主題彷彿命運由緩至疾的敲門聲,預示着某種出人意料的重大問題的逼近,那麼,鐘擺式的往復則意昧着一種寧靜、祥和、忍耐和達觀的人生態度,這就是活着。在眾多苦難面前,許三觀始終有一種幸福感。在勝利飯店“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酒要温一温”成為了他賣血人最大的滿足與幸福。

感歎自己這輩子還是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極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無論是環境還是條件都大大的進步,但也阻止不了對他的精神的欣賞,欣賞那直面苦難的擔當,欣賞那種親人間團康的氛圍,欣賞那簡單的快樂,是實實在在。一頓豬肝配黃酒的飽足感,幾張幾十塊錢的富裕感,那就是滿足與快樂,可以追逐的充實的滿足、快樂。而現在,我們這代人的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一種是毫無念想的虛廢,一種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們已經沒有人在意奮鬥,當擔,跨越苦難的意義,而是金錢的萬能性,在金錢中生長,在金錢中滅亡。

三觀賣血記讀後感篇4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實在喝不進為止,“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會跟着多起來,水會浸到血裏去的……”,然後去醫院賣兩碗血,賣完後去飯店叫上“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給我温一温”……這樣的畫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樣在許三觀的一生裏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賣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後一次為自己賣血卻沒賣成也算上的話。在鄉下受風俗的影響,為證明自己“身體好”,跟着根龍和阿方賣了第一次血。隔了將近10年,許三觀為了替打架的並非親生的大兒子一樂還債賣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龍、阿方之後覺得“血癢”,為了“報答”林芬芳”,賣了第三次血。這個時候賣血似乎正面的輕鬆的,可以得寶貴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裏吃不起的炒豬肝,喝黃酒,偶爾賣血對身體也無大礙,這樣看來似乎並沒有什麼壞處。大躍進背景下的荒年,許三觀為了讓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頓好的,賣了第四次血。_,許三觀為了下鄉接受貧下中農“教育”的大兒子,去醫院賣了第五次血,塞給一樂,讓他拿着錢在鄉下“補補身體”。不到一個月,二樂的生產隊隊長進城了,為了討好隊長讓二樂儘早抽調回城,許三觀形勢壓迫之下又去賣了第六次血,只為了能請隊長吃上一頓好飯,保二兒子一個前程。又隔了一個月,大兒子一樂肺炎,必須到上海醫治,為了籌錢,他又去了醫院賣血。卻狠狠被李血頭拒絕:“三個月才能獻一次血,上次已經例外了,你不要命了!”於是許三觀決定換到別的醫院去試試,他決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個縣上分別賣血,一路賣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賣血。三天後到百里,第八次賣血。四天後到松林,第九次賣血,但這次沒賣完就暈倒在了醫院,醫生説了四個字:“亡命之徒”。三天後到黃店,第十次賣血。這是一條透支生命的路。這一段賣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悽悽,震撼和衝擊着人心,一曲悲天動地的命運交響曲。第十一次賣血已是11年之後,生活迴歸平靜,他想為自己去賣一次血,他想再嚐嚐炒豬肝和黃酒。世事變遷卻又終回了原點,是的,這次的賣血又回到他最初賣血的意願和狀態。然而醫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賣了……

時代的縮影,歷史的印記。心痛之餘也該反思,許三觀也許是當時一代人的影射。那個時代離我們很遠,遠到沒有記憶摸不到痕跡,卻能在文字裏變成力量,向我們述説着那個時代的故事。

三觀賣血記讀後感篇5

從好奇到責任,亦是成長與親情的凝結。

從《活着》到《許三觀賣血記》,餘華的作品帶給我的從來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兩語,總是很簡單,每個字眼都顯得特別樸實,但把它們堆砌在一起,卻能給人一種無法言語的壓抑感。這種感覺我無法精準的描述,就像夏日裏的空氣,一動不動的悶在那裏,揮之不去。

?許三觀賣血記》是餘華1995年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説,採用的是一種客觀的敍事方式,沒有細膩的心理活動,也沒有細緻的刻畫所處時代的生活困苦,而是採用第三方視角,簡潔平緩的語氣講述了一個平凡小人物,絲廠送繭工許三觀在社會生活面前的選擇,掙扎和擔當,整篇下來除了歷史背景的難過和無奈,更給人温情和希望。

許三觀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他無知,認為賣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結實,賣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賣完血後要裝作熟客般“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温一温”;他顧家,對妻子許玉蘭是真的疼惜,對兒子更是疼愛,對家庭更有一份擔當。

他是一個矛盾體,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個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賣過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於好奇,跟着跟龍和阿方去賣血,並用賣血的錢添置了傢俱,迎娶“油條西施”許玉蘭。

第二次是賣血賠錢給被一樂打傷了的方鐵匠的兒子,一樂並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

第三次,一半是為了報復許玉蘭(或者説是尋求一種平等),一半是為了補償暗戀對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饑荒時期,為了能讓家人吃上一頓好的,賣血去勝利飯店吃麪條。

第五次是因為下鄉當知青的一樂生病了。

第六次賣血是二樂所在生產隊的大隊長來了,為了給二樂拍馬屁,賣血大設宴席。不久之後,二樂揹着病重的一樂回來,為了救一樂,許三觀一個上午借了63塊錢,他一邊要許玉蘭護送一樂去上海,一邊再次找李血頭賣血,可李血頭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設計好路線,在六個地點上岸,一路賣血去上海,這一路下來幾乎要來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賣完就暈倒了,賣了400ml血的錢,在醫院搶救輸了700ml,白買了兩次;第十次,和來喜來順在黃店賣;第十一次在長寧……趕到上海,一樂在恢復中。

最後他想自私一回,卻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沒人要了,傷心的哭了起來。

他的每一次賣血,幾乎都是為了家人能在最困難的日子裏活下去,賣血是在生活困頓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後一次發現血沒人要時,更多考慮的是萬一家裏有急用他沒辦法籌錢。

最後還好是一個圓滿結局,身體健康,老伴猶在,兒子幸福,讓那個荒謬的年代,荒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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