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原因到底要不要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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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試從來都是雙向選擇的過程:從公司方角度,面試官關注候選人是否符合企業的價值觀或者企業文化;是否有性格缺陷;是否有發展潛力從而把工作做好。

    而站在個人角度,也可以通過各種問題的迴應來幫自己排除一些絕對不想加入的公司。所以應聘者不用一味地討好面試官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1.太過明顯的離職原因一定要坦白

    既然對方已經知道了,不如索性大方承認,比如應聘者被上家公司辭退的原因是個人能力不行。這個消息因為某種原因,對方已經知道了,那麼不如直接承認。然後最重要的是個人在之後做了哪些彌補措施,比如去培訓充電,比如反覆訓練,然後目前已經有了哪些方面的進步,已經能夠滿足當下應聘崗位的要求等等。

    2.最不能妥協的離職原因一定要照實説

    什麼是最不能妥協的離職原因呢?這需要我們回憶一下為什麼要離開上家公司,原因可能有幾條,取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在面試中誠實坦白。比如説,最重要的離職原因就是原來公司加班太多,那麼在面試中就不用迴避,直接把那些也會經常加班的新公司篩掉,避免了頻繁跳槽的可能。

    3.坦白承認的離職原因可以不是全部原因,但一定是原因之一
    
    只有真實的原因你才會回答得比較坦然,也只有真實的才是符合邏輯的才能經得起背景調查。

    世界上沒有最標準的迴應理由,一切的迴應都取決於自身能力在哪個台階。能力強(包括業務能力與職業素養),無需擔心怎麼迴應離職原因。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完)

離職原因到底要不要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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