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公開競聘中層幹部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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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中學公開競聘中層幹部方案(五篇)

**年學校蓬勃發展,本學期新設教學科研部和學生髮展部,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幹部結構,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長教黨字[2004]43號文件的精神,經學校黨總支、行政研究決定,面向全校公開競聘中層幹部,現將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公開競聘的職位

學生髮展部副主任1名(主管德育、學生安全工作)、

學生髮展部副主任1名(主管團隊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

教學科研部副主任1名(主管課程研究設置與評價管理)。

二、公開競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和政策水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精神和學校決策;
熱愛明達,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進取心;
清正廉潔,聯繫羣眾。

2、具有勝任擬擔任職務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內外協調能力,在實際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績,安心本崗位工作,並有志在學校發展中創造業績。

3、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年齡在4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公開競聘的原則和程序

公開競聘嚴格遵循“黨管幹部原則;
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
依法辦事原則”,推進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主要程序是:宣傳發動、個人報名、競聘演説、各方代表意向投票、黨總支及行政組織考察並確定擬聘名單、校內公示擬聘名單。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8月21日中午12點前

地點:學校黨政辦公室(綜合樓411室)

報名方式:從網上下載幹部競聘申報表填好,將紙質稿交給學校黨政辦公室,並將電子稿發送至彭聯聯主任。

五、具體日程安排:

1、8月14日公佈幹部公開競聘方案。

2、8月22日上午8:30競聘人員集中抽籤。

3、8月22日上午11:00,應聘人員競聘演説,與會人員進行意向投票。與會人員:黨總支委員、校級領導、中層幹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黨支部委員、民主黨派負責人、教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六、本方案僅適用於本次中層幹部聘用。

(篇二)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學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學校中層管理幹部隊伍素質,建立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中共**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幹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關於推行市直學校中層幹部競爭性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試行)》(獅教綜〔**〕78號)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二、競聘崗位

仁愛學校發展定位為一所學前康復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高中職業教育的全日制特殊教育學校。依據上級文件精神以及學校自身發展的需要,學校決定下設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四個處室,配備主任各1人。(學校各個年級的班規模發展完整後,再配備副主任各1人。)

三、參與競聘人員的範圍

符合條件的在編教師均可報名參加競聘。

四、任職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及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

2、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有較好的羣眾基礎。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富有進取和創新精神。

3、具有教育教學管理知識、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業務能力,具備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工作成績突出,教職工公認。

4.新任中層幹部年齡具有大專(含大專)及以上學歷,原則上不超過40週歲,其中必須至少有一箇中層幹部職位要求年齡在35週歲以下;
如表現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年齡超限的任用對象須報市教育局黨組審批。

5.作風正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堅持原則,顧全大局,身心健康,能勝任繁重工作。

6.具備競聘職位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為鼓勵競爭,促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可適當放寬資格條件。

五、具體崗位聘任條件

1.學校辦公室主任的聘任條件

①具有較高的教育法規政策水平和接待水平;

②具有較深的文字功底和比較豐富的文祕工作經驗。勇於擔當,獨立工作,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的能力;

③具有較強的交際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④具有較強的人事及檔案管理工作能力。

2.教務處主任的聘任條件

①具有較高的教育法規政策水平;

②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較高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

③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和指導教學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⑤至少一門學科的教學在本校處於領先水平;

⑥具有較高的教學研究能力。

3.德育處主任的聘任條件

①具有較高的教育法規政策水平;

②具有指導少先隊活動和協調校內外德育事務的能力;

③具有較豐富的教育管理經驗和指導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較強的教育學生行為方面的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4.總務處主任的聘任條件

①具有較高的教育法規政策水平;

②有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意識;

③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④有勤儉持家的意識;

⑤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⑥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辦事公道,勤政廉潔。

六、程序與方法

競聘上崗工作的操作程序如下:制定方案→公佈方案→組織報名→確定人選→演講答辯→民主測評→決定聘任

競聘上崗工作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制定方案。競聘工作由學校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

2.公佈方案。公開公佈《競聘實施方案》,方案內容包括競聘範圍與條件、競聘程序與方法、聘任人員的管理與待遇等。

3.組織報名。召開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動員大會,組織教師報名競聘。侯選人可由校長提名方式,也可由教師根據自己的意願向學校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報名。競聘者要填寫《學校中層幹部競聘報名表》備查。

4.確定人選。學校根據報名情況,徵求競崗者個人意見,進行適當調劑,使每個職位都有2人(含2人)以上參加競崗。確定各職位競崗人選後,學校將報名情況進行公示。

5.演講答辯。由參與競聘人員自行寫好競聘演講稿,在教代會上作競聘演説,介紹自身基本情況及今後工作設想,就有關問題作臨場答辯。

6.民意測評。民意測評以考評小組得分和全校教師以無記名的方式投票得分,分別以4:6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為最後測評結果,對競爭者的德、能、勤、績、廉及崗位勝任度等方面進行評議。

7.決定聘任。考評組根據競爭考核和民主測評結果,擇優確定聘任對象。擬聘人選在本單位公示三天後由校領導上報市教育局黨委決定聘任。

七、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學校中層管理幹部工作在學校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中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長李建城同志任組長,工會副主席許迎迎同志為副組長,楊陽暉同志為組員。

八、競聘工作要求

本次競聘工作在校長室的領導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尊重綜合評價結果,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使德才兼備、羣眾公認的優秀同志脱穎而出,力求做到公正性、科學性和規範性

九、管理與待遇

中層幹部實行聘任制,每屆聘期3年,屆滿自行解聘,競聘上崗人員在任期內可享受對應中層崗位的待遇。

對聘任人員,原則上一年考核一次,若考核不稱職,將予以解聘,解聘後將不再享受對應的中層崗位待遇。而空缺的崗位則由領導小組指派優秀人員暫代其職,指派的人員將享有中層副職的待遇。

個別因年齡接近任職年齡界限,或因管理經驗豐富、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的成熟型幹部,報市教育局黨組審批後,可適當延長連任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年月日起執行,並抄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備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提高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管理、服務水平,促進學校健康、持續、快速、全面的發展,根據關於加強學校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精神,貫徹幹部隊伍改革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以管理體制改革為核心,引入競聘機制,通過公開競聘、擇優聘任,營造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施展才能的良好環境,開發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潛能,進而建立一套權責清晰、結構合理、管理科學、符合教育自身發展規律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學校教育的和諧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學校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二、基本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聘擇優原則

4、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原則

5、嚴格程序與依法辦事原則

三、競聘範圍及崗位

1、競聘範圍:本校在職具有教師資格的全體教師

2、競聘崗位:教務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含教科室)、副主任教務員1名政教主任1名、副主任1名總務主任1名

四、聘任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立場堅定,有較強的法制、政策觀念。

2、具備相應的學校管理理論、競聘職務所需要的崗位知識和能力。

3、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敬業精神和負責的工作態度,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和明晰的工作思路。勝任本職工作,教學業務水平突出。

4、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科學決策能力和開展部門工作的能力。

5、為人正直,嚴於律己,心胸坦蕩,處事公正。

6、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有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和較顯著的工作業績。

7、新聘任幹部年齡男不超過55週歲、女不超過45週歲。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總務主任、教務員大專以上。

五、競聘程序

1、確定方案,成立組織領導:根據學校中層管理崗位的現狀,制定競聘方案,經過學校董事會、校長室、黨支部、行政研究修訂通過實施。學校校長室提出學校人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提交董事會、黨支部、行政領導通過。領導和考核小組成員由黨、政、工、教師代表等人組成。

2、宣傳發動(11月25日):通過學校網站公佈《中層幹部競聘實施方案》,讓廣大教職工充分認識開展中層幹部競聘上崗的意義,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動員教職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積極參與,勇於競爭,形成幹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圍。

3、公開報名(11月25日—11月26日):競聘中層幹部崗位分別由個人自薦公開報名,填寫《中層幹部競聘報名表》,在11月26日前發至學校校園網校長信箱,並將紙質文檔交校長辦公室。

4、資格審查(11月27日):根據中層幹部競聘條件,競聘領導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研究確定參加競聘的人員名單。

5、個人述職(11月28日):競聘候選人在教職工大會上發表競選演説,介紹本人的工作經歷,德才情況,工作實績以及做好競聘職位工作的思路。

6、民主測評(11月28日):在個人述職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贊成票得票率高於60%的,可列為考察對象,如某崗位競聘者的贊成票均達不到60%,則進行該崗位的第二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

7、組織考察(11月28日):競聘領導小組根據競聘者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民主測評情況確定考察對象。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

8、任前公示(11月29日-11月30日):競聘領導小組將擬聘用的人選在學校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2天。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可能影響公示對象聘任的問題,將及時予以調查核實。

9、決定聘任(12月1日):報董事會後,由校長室召開教職工大會或在學校網站上宣佈競聘結果,校長向受聘中層幹部頒發聘書。

六、紀律要求及有關説明

1、幹部聘用任期為兩年。兩年後根據工作實績可續聘原有崗位或更高職務。幹部落聘,不再享受崗位待遇。

2、參加競聘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聘,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暗中拉票、相互吃請、封官許願,搞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取消競聘資格。

3、在競聘過程中,各部門必須切實履行原有職責。競聘工作結束之後,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在此期間,若造成學校財產、設備和資料損失,學校將視情節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4、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後接受廣大教職員工的監督,若有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廣大教職員工有權向校長室檢舉、申訴。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作競聘上崗結果無效處理。

5、如遇特殊情況,期限後延。

(篇四)

為建設一支德才兼備、擔當作為、高素質、有活力的中層幹部隊伍,促進學校各項工作更加高效有力開展,根據區委從嚴從實加強幹部管理的有關精神和區教體局黨組《關於從嚴規範學校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黨組織研究,特制訂學校中層幹部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一、內設機構和職位職數

1、學校內設機構: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團委、家庭教育管理辦公室

2、職位職數: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務處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總務處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教處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團委書記或副書記1人;
家庭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職能處室人員可以進行調配使用,即雖屬於該處室職位,但可到其它處室任職。

級部主任是學校根據實際內定的享受中層副職待遇的中層幹部。

二、任職資格條件和有關規定

選拔任用中層幹部,應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德、能、勤、績、廉等基本條件,同時還要遵循以下要求:

1、選拔任用的幹部必須是在編在崗人員,應具備國家幹部或聘用制幹部身份。

2、擔任中層副職的,應參加工作2年以上,有擔任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處室)主任助理及以上職務經歷,且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擔任中層正職的,一般應擔任中層副職一年以上。

3、選拔有文件或政策依據的羣團類中層幹部,可以參照有關規定適度配備。

4、新選拔任用的中層幹部,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1969年(含)後出生),其中團委幹部年齡不超過35歲(1984年(含)後出生)。

5、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使用,破格使用的需事前書面報告區教體局黨組,經審批同意後進行。

6、原任中層幹部年齡到55歲及以上(1964年(含)前出生)的,原則上退出中層實職,保留原職級待遇,由學校安排相應工作;
原任中層幹部年齡偏大、任職時間不滿一屆3年到55歲的,本人若願意退出中層實職,可向學校提出申請,退出中層實職,保留原職級待遇,由學校安排相應工作。

三、選任程序

(一)動議醖釀,上報審批

學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選任工作啟動意見,在綜合研判、充分醖釀的基礎上制定選拔任用工作方案。並上報區教體局,經區教體局黨組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程序選任。

(二)選拔方式

1、原任中層幹部的續聘。原任中層幹部續聘不再需要競聘、組織考察,但須進行用職審批、個別醖釀、集體討論、任職談話、任免發文、報送備案等工作。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個別中層幹部進行易崗交流。

2、新選拔中層幹部採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先經原任中層幹部續聘後,對空餘的職位進行競爭上崗。競爭上崗程序:一是公佈職位、任職資格條件、基本程序和方法;
二是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是競爭演講和民主測評;
四是學校黨組織,根據參加競爭人員情況討論決定考察對象和選任人員;
五是公示、備案、任命。

(三)競爭上崗程序方法

1、公佈《方案》。明確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公佈實施方案。

2、組織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羣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鼓勵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填寫《泰山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報名表》,報學校競聘領導小組。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上崗的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與競聘的合格人員並公佈。

4、競爭演講、民主評議。

第一階段:競爭中層正職。參與競爭中層正職者在學校教代會全體人員會議上進行競聘演講(時間控制在5分鐘之內)和民主測評,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特別是近幾年來的工作情況、任職優勢和任職後的工作設想,並做廉政承諾。演講順序抽籤決定。演講後,由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全體人員根據競聘者演講和平時瞭解把握的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核算民主評議得分。民主評議計分方法:1、校領導評議分=贊同票數/參加評議的校領導人數×100×5;
2、校教代會代表評議分=贊同票數/參加評議的校職代會代表人數×100×5。兩方面評議分相加為競聘者總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中層正職考察對象(但若人選得分不過500分時,需進行二次評議量化,再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補足缺額人選)。

第二階段:競爭中層副職。參與競爭中層副職者進行競聘演講和民主測評(競聘演講、民主測評的方式方法和要求相同於中層正職的競爭)。按民主評議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中層副職考察對象(但若人選得分不過500分時,需進行二次評議量化,再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補足缺額人選)。

5、組織考察。根據取得考察資格人員的評議得分、德才情況、任職經歷等,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選任人員進行綜合考察,研究決定各競爭崗位擬任人選。

6、集體討論,任前公示。學校黨組織集體討論,研究作出擬任人選。競聘領導小組對擇優確定的擬任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若對任用者有意見可以通過正式途徑向學校進行反映。

7、任職備案,發文任命。學校作出中層幹部選任決定、公示期滿後5日內,向區教體局黨組報送中層幹部調整備案材料,由區教體局黨組進行審核。學校對決定任用的幹部下發任職文件,實行任前談話制度,由學校主要領導進行任職談話,做好任職教育,幹部選任相關材料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四、任職管理

(一)實行試用期制度。新提任中層幹部設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職責,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
經考核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任職務。

(二)實行聘任制度。中層幹部聘期一般為3年。對聘任期滿的中層幹部按規定啟動新一輪聘任工作,其中予以續聘的中層幹部不再競聘、組織考察。續聘或解聘後,幹部任免文件、《學校中層幹部選拔任用人選備案表》須在5日內報區教體局黨組備案,幹部任免審批表等相關材料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三)實行目標責任考核評議制度。加強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管理。學校建立實施中層幹部聘期目標責任考核評議制度,發揮考核激勵鞭策作用。聘期考核分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幹部提任、降職、續聘、退出的重要依據,對聘期考核結果為較差或年度考核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中層幹部,給予降職聘任或解聘。

(四)實行交流輪崗制度。在同一學校同一崗位擔任中層幹部滿10年的,無特殊情況,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對平職易崗交流,可視情減少相關環節。

(五)實行後備幹部選拔培養制度。學校在年齡不滿35週歲(特別需要且表現特別突出的,可以放寬至40週歲)的優秀青年教師中遴選一批中層後備幹部,做到數量有保證、素質有要求、管理有經歷、培養有路徑。數量上,不低於學校可配中層幹部職數的15%左右;
素質上,要求政治思想過硬、師德師風過關、師生認可度夠高;
經歷上須擔任過班主任或教研組長或年級主任助理;
培養方式上在校內中層崗位見習鍛鍊(見習期間,不得減少教學工作量,協助處室負責人承擔相應的管理與指導任務,可列席中層幹部應參加的會議),可以申請到局機關掛職鍛鍊,還可以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本級其他學校或區外學校跟崗鍛鍊。中層後備幹部名冊報區教體局備案。

五、紀律要求

(一)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選拔任用中層幹部,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十不”紀律要求和教體局的有關規定,推進校務、政務公開,充分發揮黨內民主監督、組織監督和羣眾監督作用。

(二)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落實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任職迴避、日常監督管理、備案管理等相關制度。

(三)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不得任人唯親、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臨時動議決定幹部和超職數配備提拔任用幹部,不得以個別徵求意見、領導圈閲等形式代替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

(四)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各種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為,確保選人用人工作導向鮮明、程序公正、監督有力。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中層選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由校長、書記任組長,副校長、支部委員為成員的學校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中層選聘工作(八月底完成),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領導,嚴格執行實施《方案》,嚴格遵守組織紀律,接受廣大教職工和社會的監督,對競聘過程中如若出現的拉票、串聯、搞不正當競爭、詆譭他人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和舉報,學校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師德實行“一票否決”,若競聘上崗的就地免職,且兩屆不準參與中層競聘。

若本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並解釋。

(篇五)

為更好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市市級部門(單位)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辦法》(綿委辦發〔**〕6號)和《中共**市教育和體育局委員會關於印發<直屬學校(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綿教體黨發〔**〕22號),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選拔學校中層幹部,特制訂《中共四川省**南山中學委員會中層幹部選拔任用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總書記“好乾部”五條標準(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不斷促進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一支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開拓進取,奮發向上的幹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幹部,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民主集中制和依法辦事的原則。選拔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精神,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有真才實學和突出工作業績的同志。

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明清

四、選拔任用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思想理論,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實現中國夢的堅定信念,能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改革開放,獻身南山的教育事業。

3.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講政治,守紀律,守規矩,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能力及任用崗位所必需的文化水平和業務知識,有較強的實踐經驗,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起到示範作用。

4.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5.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求實創新,作風樸實,善於團結同志,善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羣眾基礎好。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眾。

(二)任職資格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工作經驗。

2.工作經歷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三年及以上從事黨總支、校直屬黨支部或年級管理工作的

(2)擔任教研組長的

(3)被評為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的

3.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歲(出生日期在1974年6月之後)。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任職迴避的相關規定。

五、競聘崗位

招生宣傳處副主任1名,政教處副主任1名,教務處副主任1名。

六、操作程序

(一)上報審批。學校黨委制定選拔任用方案,報局黨委批准。

(二)宣傳發動。學校官網發佈競聘公告,公佈擬任用職位及任職資格條件,明確具體的操作程序。年級第一責任人宣傳並動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選參加競聘。

(三)公開報名。本次競聘報名時間為**年6月24日-28日,每個報名者可選報1個崗位。凡符合條件的本校教職工均可報名參與,報名時遞交書面《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報名表》,《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報名表》可從校園網下載。報名地點為博學樓3樓黨委辦,聯繫人劉明清(諮詢電話:)。

(四)資格審查。由學校幹部選拔任用領導小組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五)確定競聘人選。召開教代會,按1:2差額投票推薦競聘演講人員。

(六)競職演講。召開教職工大會,競聘人員抽籤確定演講順序並在規定時間(8分鐘)內完成演講,由參會人員投票推薦人選,並對推薦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測評。

(七)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民主推薦測評結果,結合黨委考查意見,召開黨委會研究,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採取個別談話、查閲檔案、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發佈考察對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報批。召開黨委會研究確定擬任人選,並報局黨委審批。

(九)任前公示。根據局黨委會決定,由局黨辦制發任前公示,在學校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備案。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局人事科上報市人社局辦理崗位聘用備案手續。

(十一)任職。局黨辦制發任職通知,學校召開教職工大會宣佈任職。

七、紀律要求

1.不準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2.不準違反規定程序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免幹部。

3.不準私自泄露動議、民主測評、考察、醖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有關情況。

4.不準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5.不準在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6.不準在幹部任免選拔工作中任人唯親、封官許願、營私舞弊。

7.不準捏造事實、誣陷他人,拉幫結派,擾亂幹部選拔工作,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8.不準在幹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方面作假。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領導成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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