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改進全市政協工作部署會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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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改進全市政協工作部署會講話

加強改進全市政協工作部署會講話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這次會議,主要目的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及全國“兩會”精神,對加強和改進我市政協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奮力開創我區政協工作新局面。下面,我主要講六個方面的意見。

一、準確把握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新使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對人民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刻闡明人民政協的地位作用、目標任務、職責使命、實踐要求,為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學指南。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對標新時代,踐行新使命,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要把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為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的主軸,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作為中心環節,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提高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水平,落實落細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為×持續打造高質量的首創之區,更好融入全市副中心城市建設貢獻政協力量.

二、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一是明確協商內容。堅持和完善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的制度。聚焦區委區政府工作重點、羣眾生產生活難點、社會治理焦點,圍繞產業轉型升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先進製造業發展、“兩帶四街”建設、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老舊小區改造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文明城市創建、重點項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民生實事辦理等方面確定協商議題,開展協商活動。年度協商議題應有一定比例的民主監督議題。

二是完善協商規則。堅持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計劃機制,年度協商計劃採取社會徵題、羣眾出題、部門點題、政協集題、黨委定題的辦法,由政協辦公室提出計劃草案,黨委辦公室會同政府辦公室、政協辦公室修改完善,經政協主席會議審議後,報區委常委會會議審定。

完善區委、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政協重要會議、討論協商工作制度。將政協重點協商活動納入黨委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實施情況列入督查事項和考核體系。列入年度協商計劃的協商成果要進入決策程序,其他協商活動成果,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需向政協書面反饋採納落實情況。

三是豐富協商形式。健全以政協全會為龍頭,以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為重點的協商議政格局。高質量開好政協全體會議,經常性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創造性開展界別協商。支持政協信息化平台建設,構建政協系統縱向聯通的信息工作平台。

推進“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平台建設,2020年底前,街道、社區協商議事平台基本建成並運行。認真落實市委、區委“黨建引領、三治並進、服務進社區”部署要求,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拓展“委員之家”平台作用,通過“委員講堂”“委員工作室”,積極開展政策宣講、交流聯誼、解難紓困等活動。

四是提高協商能力。堅持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推進協商能力建設,提高廣大政協委員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繫羣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教育引導委員樹立協商理念,遵守協商規則,培養專業協商能力和協商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視察調研和協商議政活動。建立有關部門重大情況通報和重要信息發佈制度,為提高區政協協商能力和水平提供支撐。

三、強化人民政協工作的思想政治引領。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堅持和完善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制度,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加強委員政治理論學習,學習時事政策,學習中國共產黨史、新中國史和統一戰線歷史、人民政協歷史,及時瞭解統一戰線內部思想動態。將強化思想政治引領同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緊密結合,求同存異、聚同化異,持續鞏固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使人民政協成為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領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

二是創新凝聚共識載體。堅持把凝聚共識融入協商議政履職活動中,通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政協提案、調研視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各種履職方式,鼓勵政協委員圍繞協商主題積極發聲。結合談心談話、走訪看望委員等活動,引導各民主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勇於擔當、務實重幹,推動各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識。以專門委員會為依託,建立委員聯繫界別羣眾制度,協助黨委政府做好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工作。開展“黨建+協商”活動,使人民政協成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

三是暢通政協聯絡渠道。建立各民主黨派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情況交流機制。暢通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溝通聯絡渠道,加強少數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員履職工作。做好同港澳同胞的團結聯誼,拓展同台胞交流交往,廣泛團結聯繫海外僑胞。堅持在對外交流聯誼中講好×故事,傳播×聲音。通過有效工作,使人民政協成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

四、大力加強人民政協工作制度建設。

一是健全完善發揮新型政黨制度優勢的機制。區委辦公室、區委統戰部在制定年度政黨協商計劃時,應就協商議題、時間、參加範圍等徵求區政協意見建議。增加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重點督辦提案所佔比例。完善政協與民主黨派聯合開展視察調研、共同舉辦協商活動工作機制,為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更好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二是健全完善政協履職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政協會議制度。區政協全會期間,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區法檢兩院主要負責同志,其他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出席開幕會、閉幕會;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聽取政協大會發言;

黨政領導同志參加政協界別組和委員小組討論、聽取意見。每年年初,區委、區政府、區政協共同召開提案交辦會,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協領導班子成員要領辦重點提案。健全提案辦理、反饋和落實機制,把提案辦理工作納入區委、區政府目標考核。黨政領導同志對政協報送的重點提案、調研視察報告、協商專報、社情民意信息等所作的批示,承辦單位要將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協書面反饋。

健全政協知情明政制度。區委、區政府召開有關重要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政協相關領導或政協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參加。健全政協協商工作制度。每年除全體會議協商、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協商外,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界別協商會等專題協商活動安排不少於4次。

三是健全完善專門委員會工作制度。修訂完善區政協專門委員會通則,建立專門委員會定期向主席會議報告工作制度,落實全員入委,搭建界別協商平台,開展界別特色活動,更好發揮專門委員會在政協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探索建立委員活動小組等工作載體平台,為委員履職創造條件。

五、強化人民政協委員的光榮政治責任。

一是強化委員政治責任。加強委員政治理論學習,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各項部署。強化做人民政協制度參與者、實踐者、推動者的責任,自覺投身凝心聚力、決策諮詢、協商民主、國家治理第一線的具體實踐。強化落實“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要求的責任,全面增強履職本領;強化團結引導界別羣眾的責任,團結界別羣眾跟黨走,用實幹助力×創新發展、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是明確委員提名推薦。政協委員人選推薦工作應堅持廣泛協商,黨內的由組織部門提名,黨外的由統戰部門提名,其中,民主黨派成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應當在提名前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協商。繼續提名的各界別政協委員應當聽取政協黨組意見,優化政協委員界別設置,增強界別代表性。

三是提升委員聯絡服務。落實政協工作召集人制度,區政協主席兼任住洞西區的省、市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任街道政協工作召集人,提名為區政協委員。各街道配備專職政協工作聯絡員。建立街道政協委員聯絡室,納入街道黨建辦公室職能,工作經費列入街道財政預算保障。

四是嚴格委員履職管理。健全完善政協委員履職檔案、履職情況統計等制度,建立委員履職評價及激勵機制。開展年度先進委員活動組、優秀組長、優秀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先進單位、優秀提案委員、先進承辦個人通報表揚活動。嚴格會議活動請假制度,健全委員退出機制。研究不履行職責委員的處理辦法,對嚴重違反政協章程或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議的,視情節給予提醒、警告、撤銷委員資格處分。

六、深化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

一是高度重視政協工作。堅持和完善黨對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區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區政協黨組、政協常務委員會工作情況彙報。每屆召開一次區委政協工作會議,及時對區政協黨組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黨委主要領導參加政協重要會議活動,帶頭做黨的統戰政協工作,帶頭廣交深交黨外朋友。重視政協機關幹部隊伍建設,解決政協基礎工作薄弱、人員力量薄弱的問題。注重政協機關和黨政部門之間的幹部交流。堅持和完善人民政協理論研究制度,把人民政協理論列入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幹部教育培訓內容。

二是加強政協黨的建設。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和省委、市委、區委相關要求,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政協黨的各項建設。發揮區政協屆內臨時黨委和功能性黨支部作用,設立委員黨小組,實現黨的組織對黨員委員的全覆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的全覆蓋。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加強政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推進正風肅紀。

三是凝聚政協工作合力。堅持和完善各方支持政協工作的制度。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統戰等部門,要在政協黨的建設、委員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新聞宣傳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委員知情明政、轉化履職成果等方面提供幫助。財政部門要保障委員教育培訓、履職活動經費。各有關方面要尊重支持委員依章履職。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活動應視為同等工作量,其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銷差旅費、發放補貼。

同志們,讓我們以使命在肩、奮鬥有我的精神,以敢為人先、勇創一流的擔當,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提高站位抓落實、扛牢責任抓落實、守正創新抓落實、爭創一流抓落實、形成合力抓落實,不斷開創政協事業發展新局面,為譜寫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篇章而團結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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