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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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20年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按照中央、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堅持系統治理、精準治理和標本兼治,以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為統領,不斷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持把防範化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作為重中之重,深入推進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及打通安全生產領域“最後一公里”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攻堅戰,持續深化“一活動三行動”,着力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着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着力織密安全生產防控網,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堅決防範自然災害導致較大及以上人員傷亡,確保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繼續下降,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提升政治站位

1.持續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的宣傳貫徹教育活動。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將其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幹部培訓內容,分級組織、分期分批開展對新調整的黨政領導幹部、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類企業負責人進行輪訓,提升安全生產政治站位和工作擺位,切實擔負起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政治責任。(市委宣傳部、市安委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各級黨委、政府分級負責)

2.推動落實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對照《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適時組織開展對前期任務落實情況“回頭看”,推動重點任務落實落細。(市安委辦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

3.認真謀劃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全力打好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落實收官之戰,做好“十三五”安全生產規劃評估,全面落實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推動將安全生產重點內容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做好“十四五”應急體系規劃中安全生產規劃調研起草制定頒佈工作,推進能源、交通運輸、道路交通、消防、建築施工、學生、文化旅遊、農林水利、特種設備、燃氣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或安全工作)“十四五”專項規劃起草工作。(市安委辦、市發改委和各專委會及其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二、完善安全責任體系,狠抓安全責任落實

4.着力強化黨政領導責任。多措並舉,用好約談通報、警示曝光、建議提醒、巡查考核等“組合拳”,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及《湘潭市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落到實處。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納入黨員領導幹部述職內容,每半年開展一次巡查、舉行一次述職,推動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市安委辦督促,各級黨委政府負責落實)

5.着力強化部門監管責任。修訂完善《湘潭市市直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釐清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邊界,明確新事物、新業態安全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專業委員會的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議事制度和市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例會制度,協調解決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市安委辦、各專業安委會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6.着力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鞏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成果,採取培訓、輔導、述職、處罰、“黑名單”和聯合激勵等系列措施,督促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主動抓安全。推動建立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長效機制。組織對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建立“一會三卡”制度,推動企業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四要素”本質安全建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落實二級標準化以上企業與企業工傷保險、安責險、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等掛鈎的激勵措施,增強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內生動力。(市安委辦、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7.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機制。修訂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和消防(含森林防滅火)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將安全生產、道路交通頑瘴痼疾和馬路市場整治納入“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激勵範圍,創新方式方法,突出日常考核、工作創新、結果導向,強化“一票否決”“黃牌警告”和創先爭優的結果運用,切實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加大激勵和鞭策推動力。(市安委辦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8.強化事故調查處理追責。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規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推動落實行刑銜接,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評估機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實施一般事故掛牌督辦和典型事故提級調查,督促生產安全事故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佈事故調查報告,強化事故警示教育。組織對近三年發生的事故整改防範措施等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鐵腕整治頑瘴痼疾,着力解決突出問題

9.狠抓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堅決貫徹落實“9•30”三個文件精神,突出“人、車、路、企、政”等方面,紮實推進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全力整治“兩客一危一校”車輛及駕駛員交通隱患,貨車超限超載、“百噸王”,“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麪包車、商務車非法營運,非法車輛從事旅遊運輸,以路為市、佔道經營,路段事故風險突出,道路設計、施工、標識、管理缺陷,車輛生產、銷售、維修環節監管缺失,非法生產、銷售、改(拼)裝機動車,變型拖拉機逾期未檢驗、未報廢和無牌無證、違法上路,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及報廢車、跑跑車非法載人,電動車、渣土車野蠻駕駛,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機動車佔用右轉道直行,校車乘車學生不繫安全帶、超員,堅決杜絕道路交通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持續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團霧多發路段治理、農村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建設、公交車和橋樑防護安全專項治理,着力解決一批事故風險突出路段安全隱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牽頭,市整治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廣體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氣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面鞏固馬路市場整治成果,嚴禁國道、省道、縣鄉鎮道及農村其他重要交通幹道沿線擺攤設點或趕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在城區佔用主次幹道,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等行為,建立健全規範農村地區農貿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分工負責)。嚴厲打擊船舶脱檢脱管、非法掛靠經營、惡劣天氣條件下客運船舶違反禁限航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客運船舶、運砂船、漁船事故(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分工負責)。鞏固高速鐵路沿線安全隱患整治成果,健全綜合整治長效機制。開展普速鐵路沿線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全面清理整治行人、牲畜、車輛上道、損毀防護柵欄(牆),以及沿線施工現場、違章建築、違法侵佔、殘破建築、廢舊物品收購站點、農用薄膜、塑料大棚、露天垃圾消納場、廣告牌、彩鋼瓦等易影響列車行車安全的隱患問題,淨化鐵路安全環境;
嚴厲查處公跨鐵立交橋超載超重超速違法行為,加大城市重點鐵路道口“平改立”和線路封閉的推進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0.狠抓安全生產“最後一公里”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認真貫徹落實市安委會《關於開展打通安全生產領域“最後一公里”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針對安全責任不落實、宣教培訓不到位、隱患清零不到位、治超治限不到位、危化企業關閉退出、聯合懲戒不到位、非法車輛管理不到位、野外火源管控不到位、基層基礎薄弱及“下店上宅”經營門店消防安全整治不到位等十大突出問題,按照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強化責任措施,對標對錶推進,確保取得預期成效,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市應急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1.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力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安全隱患,探索完善停車供給優化、多部門聯合懲戒等消防車通道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深入推進“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經營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沿街店面消防管理,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加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隱患治理,緊盯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地下建築、賓館飯店、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多合一”、羣租房、老舊小區等高風險場所,加大執法檢查和聯合懲戒力度,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風險,以及安全培訓和演練不到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等突出問題。民政、住建等部門部署開展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嚴格落實“一單五制”制度,綜合運用行業督辦、聯合懲戒、媒體曝光、技術幫扶等措施,分級分類對重大火災隱患“點對點攻堅整改”,促進重大火災隱患“減存量、控增量”。(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文旅廣體局、市教育局、市衞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2.深入推進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起重機械、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橋樑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水利工程、幹線公路建設、市政工程,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堅決遏制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無證上崗等問題,嚴禁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進入建築施工市場。推動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的地震安全監管。(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紮實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隱患,強化城市道路塌陷源頭因素的安全管理,對地下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沉降變形加強監測監控,按規定採取工程措施,嚴格控制路面沉降;
對存在滲漏隱患的老舊管網,制定改造計劃有序推進。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態化機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網等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的檢查力度,防範和化解城市較大及以上公共設施安全風險。(市住建局、市自規局、市人防辦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3.深化非煤礦山安全風險隱患防控治理。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繼續推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堅決淘汰礦山落後工藝設備;
科學合理劃定礦權,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堅決打擊超深越界開採行為。(市應急局、市自規局分工負責)

14.深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深化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治理提升三年行動,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加快推進化工產業升級。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嚴格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推動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組織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市應急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開展新一輪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突出抓好經營、儲存、運輸各個環節安全監管,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六嚴禁”,推進煙花爆竹零售店落實“兩關閉”“三嚴禁”,落實《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依法關閉一批、鞏固提升一批、引導退出一批”。(市應急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15.推進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月底前,對出租房、老舊房屋使用的燃氣器具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確保隱患清零。(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商務局分工負責)。開展工貿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和粉塵防爆專項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強化有限空間、金屬冶煉、涉氨製冷、粉塵涉爆等重點部位環節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市應急局、市生態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持續推進特種設備、民爆、電力、油氣輸送管道、旅遊、農機作業、軍工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文旅廣體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塵毒危害專項執法和職業健康保護行動,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市衞健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防雷專項治理,突出加油加氣站、油庫、氣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及時發現和消除雷電災害安全隱患。(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局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對新事物、新業態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防範化解新領域安全風險。(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16.加強監測預警,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健全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聯動機制,擴大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覆蓋面,重點強化對水災、旱災、地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氣象災害等災種的監測預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防震減災監督檢查中加強安全防範,開展森林火源管控專項治理,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羣死羣傷。(市應急局、市水利局、市自規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7.持續深化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動。突出交通運輸、建築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工貿、城鎮燃氣、消防、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繼續深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動,按照“暗訪先行+專家隨行+隱患清單”方式強化巡查督查,堅持每月一重點、每月一通報、每季一講評觀摩,嚴格落實“三個一律”“五個一批”措施,着力防範化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8.持續推進企業“雙預防”機制建設。突出道路交通、建築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油氣管道、水上交通、特種設備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突出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推動企業全員、全崗位、全過程參與風險排查、辨識和評估工作,建立風險數據庫,繪製空間風險四色圖,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堅決將風險挺在隱患前。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動企業全員和全社會參與隱患排查,落實隱患治理“一單五制”,堅決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19.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按照《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的工作標準和具體要求,圍繞城市工業風險、城市運行風險、城市公共風險、城市自然災害風險等方面,市直各有關部門結合本行業領域實際,對標對錶、逐條逐項地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加強風險管控,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市應急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強化監管執法,推進依法治理

20.繼續開展安全監管“強執法防事故”行動。嚴格督促落實安全監管執法“三項制度”,繼續按照“分類別、分層級、全覆蓋”要求開展計劃執法。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意見,推動落實安全生產綜合執法。推行“互聯網+監管執法”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信用管理,通過安全生產“黑名單”等加大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力度。按照“三比三嚴”要求,每月排名通報各級各有關部門監管執法情況。(市安委辦牽頭,市應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規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分別落實)

21.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服務和執法保障。合理劃分市、縣、鄉三級執法管轄權限,明確職責分工,避免多層級重複執法和執法缺位。進一步理順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監管執法體制。(市編辦、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應急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執法專業人員配備和培訓,提升基層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市應急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六、夯實安全基層基礎,着力提升保障能力

2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繼續開展“強宣傳提素質防事故”專項行動,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養。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宣傳和教育培訓,提升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創新“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蓮城行”“全國消防安全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安全生產七進”等活動組織形式,開展“安康杯”競賽等羣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電台、政府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户端、安全體驗中心、安全文化長廊、社區宣傳欄、“村村響、户户通”等線上線下資源,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教育矩陣。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全面落實從業人員的各項培訓考試製度。(市安委會、市委宣傳部、市文旅廣體局、市應急局、團市委、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衞健委、市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3.深化安全示範創建。繼續開展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為2022年成功創建打下基礎。繼續支持鄉鎮街創建省級安全生產示範鄉鎮街,嶽塘區和湘鄉市創建省級示範縣市區,繼續開展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平安農機等創建活動。(市應急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團市委等各部門分工負責)

24.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鼓勵和推進危險工藝工序自動化控制、智能化生產。加快推進高危行業“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應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監管信息共享平台,推動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礦山聯網監控實現全覆蓋,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的接入。深入推進“道安監管雲”“兩客”車輛智能監管系統運行,實現對“兩客”不安全駕駛行為的自動識別和實時報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智慧消防”系統建設,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加快建設應急指揮中心,推進職能部門信息系統深度融合,加強安全監管信息歸集共享,構建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精準分析、科學決策、高效指揮平台。(市應急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自規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大數據和產業發展中心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5.加強基層組織保障,強化社會化市場化風險防控。推動開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為主要內容的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並推動同步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
以“三有”(有場地設施、有裝備物資、有工作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示範行政村(社區)應急服務站建設,並依託應急服務站同步建設村(社區)志願消防隊,夯實安全生產基層組織保障。(市應急局牽頭,市編辦、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推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舉報制度,落實舉報獎勵政策,鼓勵企業職工、家屬和社會公眾檢舉事故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推動高危企業規範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推動高危企業全面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市應急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6.提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加強應急預案的體系建設,抓緊修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建成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實現預案能用、管用、好用;
加強政企應急預案銜接和常態化演練,提高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和現場救援實效。各縣市區、園區每年組織綜合性應急演練不少於1次,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應急演練;
加強救援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國家隊和主力軍作用,建立建強礦山、工程搶險、水上救援等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統籌規範社會應急力量管理,指導加強園區、企業救援隊伍建設,強化區域化應急救援資源共享;
加強應急裝備能力建設,提升應急裝備現代化水平。加強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實現應急工作上下聯動,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市應急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七、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打造安全監管鐵軍

27.加強安全監管隊伍作風建設。將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擺在首位,推動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比武、大宣傳”,激勵廣大安全監管幹部履職盡責,力戒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敢於動真碰硬、擔當作為,爭當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忠誠衞士。(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8.提高安全監管隊伍履職能力。推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開展大培訓,提高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素質。繼續組織市、縣、鄉三級安全監管人員分期分批入校進行集中輪訓,着力提升安全監管幹部的履職能力。(市應急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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